河北省电子商务建设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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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附件 5河北省电子商务建设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申报指南(试行)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电子商务建设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申报管理,把握工作导向,明确支持重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推动我省电子商务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省级产业发展资金安排使用的通知(冀政办字2018103号)和 河北省电子商务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冀财规 202021 号)等要求,特制定本指南。一、专项资金支持领域聚焦河北省电子商务发展转型升级,服务线上经济、平台经济建设,完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推进电子商务创新、融合发展。具体支持项目包括两类:一是奖励业绩突出的电子商务基地(园区)或企业,支持各市(雄安新区)建设或引进

2、大型电商平台项目、电商龙头企业培育项目、重大电商服务和创新项目。二是支持电商行动月、电商文化节、电商大赛、电商培训、电商促消费、电商展会推广及资源对接等活动项目,支持电商法普法宣传、电商规划和规范制订及电商基础研究、基础建设等电商保障项目。二、专项资金支持方式省级电子商务建设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分为省本级项目和转移支付项目。省本级项目由省商务厅在省财政厅指导下实施,转移支付项目由市级商务主管部门联合市级财政主管部门管理实施。按照财政资金支持项目政策规定,结合电子商务建设项目特10点,通过奖励企业、奖励项目实施主体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落实。项目资金用于支持电商企业和基地(园区)的软硬件建设、电商平台

3、升级、电商活动开展和电商服务等直接相关业务。三、项目申报主体(一)具有独立承建或承办相关电商项目的资质和能力的法人单位。(二)省级以上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园区)、示范企业。(三)省市重点建设或引进的电商项目实施单位。(四)重大电商服务、创新项目的实施单位。四、项目申报条件(一)电商基地(园区)或企业在省内排名靠前,示范作用明显,产业带动力强,业绩跨越提升预期效果较好。(二)项目实施对企业改进经营管理或提升电商业务推动力大,资金撬动经济指标上行能力较强。(三)项目建设对区域经济拉动力大,社会影响力大,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壮大线上经济作用较为明显。(四)活动或服务项目对优化电商营商环境、浓厚电商氛围、

4、创新电商理念、推广电商模式、规范电商运营意义较大。(五)项目有专业团队管理,方案编制科学,可行性强,资金使用规范、安全、绩效好。(六)市场主体守法经营、依法纳税,经营业绩依法入统。(七)省委、省政府交办和省商务厅承办重点项目统筹考虑,一项目一议。五、项目申报确定程序11(一)企业奖励项目1.省商务厅制定专项方案和省本级项目方案。各市(雄安新区)根据因素法转移支付资金总量,安排一定比例用于企业奖励,制定企业奖励方案。2.对企业奖励分为常规奖励和重点项目奖励两类。常规奖励由商务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团队,对示范基地、示范企业的电商业务进行综合评估,排名靠前的电商示范基地和电商示范企业纳入奖励范围。重点项

5、目奖励由各市(雄安新区)组织企业申报重点建设或引进项目、电商平台技改提升项目、重大基础建设和创新项目,择优奖励。3.省商务厅和各市(雄安新区)商务主管部门印发项目申报通知,明确申报原则、具体标准、名额分配方案,组织企业申报。4.省本级和市级申报项目经专家评审和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党组研究确定,奖励方案以适当方式公示公开。(二)活动或服务支持项目1.省商务厅和各市(雄安新区)商务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本级本年度重点活动和服务保障项目。2.制定活动或服务保障项目的招标方案,印发通知。3.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按通知要求申报,以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三方比价等方式进行采购,或按有关规定直接支付、单一来源采购。4.

6、申报情况和结果以适当方式公示公开。六、项目申报材料(一)项目申报书应包括申报企业、单位或项目上年度营业收入、纳税总额、年度利润、资产规模、职工人数、资金使用方12案等,涉及数据信息、规模影响等须提供平台后台年度业绩流量统计截图等直接证明依据并加盖单位公章。(二)如实填写省电子商务建设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申报表、省电子商务建设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申报承诺书、省电子商务建设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绩效表。(三)申报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上年度税控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复印件、项目场所设施和人员办公等现场照片(打印并附简要说明)。(四)

7、项目材料在项目执行单位保存期限为长期,依法接受各级商务、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七、办理流程(一)省、市(雄安新区)商务主管部门制定本级工作方案,确定项目支持金额、项目执行标准,印发通知。(二)项目执行单位按通知要求向省、市(雄安新区)商务主管部门申报项目,市级商务主管部门经初审后汇总上报需要省级评审的项目。(三)省、市(雄安新区)商务主管部门依规组成本级项目评审机构,对本级需评审项目进行评审,确定项目执行方案,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四)需走政府采购程序项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依法向社会公开。(五)省、市(雄安新区)商务主管部门监管本级项目资金支付使用,市级商务主管部门汇总收集本市(雄安新区)项目总结和绩效报告报备省商务厅。13八、其他事宜(一)项目运营主体对项目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合规性负责。(二)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对推荐报送项目的公平公正合理性、初审合规性、项目督导落实等工作负责。(三)本指南未尽事宜由省商务厅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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