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资产评估准则(103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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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新资料推荐中国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执业准则:4资产评估基本准则4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2004-2-25财企200420号)4第一章 总则4第二章 基本要求5第三章 操作准则5第四章 报告准则6第五章 执业责任7第六章 附则7资产评估具体准则8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2001-7-23财会20011051号)8引言8定义8基本要求8评估要求9披露要求10施行日期11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2007-11-28中评协2007189号)12第一章 总 则12第二章 基本要求12第三章 评估报告的内容13第四章 附 则16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2007-11-28中评协2007189号)16第一章 总

2、 则16第二章 基本要求17第二章 评估程序要求17第四章 附 则20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2007-11-28中评协2007189号)20第一章 总 则20第二章 业务约定书的签订21第三章 业务约定书的内容21第四章 业务约定书的变更23第五章 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23第六章 附 则23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2007-11-28中评协2007189号)24第一章 总 则24第二章 基本要求24第三章 工作底稿的内容25第四章 工作底稿的编制和管理25第五章 附 则26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2007-11-28中评协2007189号)27第一章 总 则27第二章 基本要求27第三章 操作要求

3、28第四章 评估方法29第五章 披露要求30第六章 附则31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2007-11-28中评协2007189号)31第一章 总则31第二章 基本要求32第三章 操作要求32第四章 评估方法33第五章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不动产评估36第六章 披露要求37第七章 附则37资产评估指南37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试行)(2007-11-9中评协2007169号)37第一章 总 则37第二章 基本要求38第三章 评估对象40第四章 价值类型41第五章 评估方法42第六章 披露要求44第七章 附 则45资产评估指导意见45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2003-2-12)45

4、珠宝首饰评估指导意见(2003-1-28中评协20031号)47第一章 引言47第二章 基本要求47第三章 评估要求48第四章 评估方法49第五章 评估披露50第六章 评估档案51第七章 附则52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中评协2005-1-12)52第一章 引 言52第二章 基本要求53第三章 评估要求53第四章 评估方法56第五章 评估披露58第六章 附 则60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中评协)60第一章 引 言61第二章 基本要求61第三章 评估对象64第四章 价值类型65第五章 价值评估要求67第六章 价值分析要求68第七章 披露要求70第八章 附 则71附件1:债权资产价

5、值分析技术框架(供参考)71附件2:债权资产价值分析报告基本内容和格式(供参考)79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2007-11-28中评协2007189号)84第一章 引 言84第二章 价值类型及其定义85第三章 价值类型的选择和使用86第四章 附 则88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88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基本准则88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2004-2-25财企200420号)88第一章 总则88第二章 基本要求88第三章 专业胜任能力90第四章 与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关系90第五章 与其他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关系90第六章 附则91一、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2004

6、-2-25财企200420号)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行为,保证执业质量,明确执业责任,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制定本准则。第二条 本准则所称资产评估,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本准则所称注册资产评估师,是指经过国家统一考试或认定,取得执业资格,并依法注册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第三条 本准则所称资产评估准则,包括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资产评估具体准则、资产评估指南和资产评估指导意见。第四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本准则。第五条 注册资产

7、评估师执行与价值估算相关的其他业务,可以参照本准则。第二章 基本要求第六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第七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勤勉尽责,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第八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经过专门教育和培训,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胜任所执行的评估业务。第九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可以聘请专家协助工作,但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确信专家工作的合理性。第十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对业务助理人员进行指导,并对业务助理人员工作结果负责。第十一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采用不同于资产评估准则规定的程

8、序和方法时,不得违背本准则的基本要求,应当确信所采用程序和方法的合理性,并在评估报告中明确说明。第三章 操作准则第十二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根据业务具体情况履行适当的评估程序。第十三条 评估程序通常包括:(一)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二)签订业务约定书;(三)编制评估计划;(四)现场调查;(五)收集评估资料;(六)评定估算;(七)编制和提交评估报告;(八)工作底稿归档。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得随意删减评估程序。第十四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等相关条件选择适当的价值类型,并对价值类型予以明确定义。第十五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熟知、理解并恰当运用评估方法。资

9、产评估基本方法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第十六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评估方法,形成合理评估结论。第十七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科学合理使用评估假设,并在评估报告中披露评估假设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第十八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形成能够支持评估结论的工作底稿。第四章 报告准则第十九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执行必要的评估程序后,编制并由所在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第二十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中提供必要信息,使评估报告使用者能够合理理解评估结论。第二十

10、一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提供能够满足委托方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合理需求的评估报告。第五章 执业责任第二十二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对评估结论的合理性承担责任。第二十三条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是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第二十四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关注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并在评估报告中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及其证明资料

11、来源予以必要说明。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得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提供保证。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五条 评估机构在执行资产评估业务过程中应当遵守本准则的相关规定。第二十六条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可以根据本准则发布资产评估具体准则、资产评估指南和资产评估指导意见。第二十七条 本准则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资产评估具体准则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2001-7-23财会20011051号)引言1本准则规范无形资产的评估和相关信息的披露。2本准则不涉及土地使用权的评估。定义3本准则所称无形资产,是指特定主体所控制的,不具有实物形态,对生产经营长期发挥作用且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无形资产分为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

12、资产。可辨认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是指商誉。基本要求4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经过专门教育和培训,具有专业技能和经验,能够胜任无形资产的评估工作。5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不得求证客户授意的评估价值。6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谨慎区分可辨认无形资产与不可辨认无形资产。7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独立获取评估所依据的信息,并确信信息来源是可靠和适当的。8注册资产评估师使用的假设应当合理,不得使用没有依据的假设。9注册资产评估师可以利用专家协助工作,但应当对专家工作的结果负责。评估要求10当出现无形资产转让和投资、

13、企业整体或部分资产收购和处置等经济活动时,注册资产评估师可以接受委托,执行无形资产评估业务。11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执行无形资产评估业务前,应当确定下列事项:(1) 无形资产的性质和权属;(2) 评估目的;(3) 评估基准日;(4) 评估范围。12注册资产评估师在进行无形资产评估时,应当考虑下列事项: (1) 有关无形资产权利的法律文件或其他证明资料;(2) 无形资产的性质、目前和历史状况;(3) 无形资产的剩余经济寿命和法定寿命;(4) 无形资产的使用范围和获利能力;(5) 无形资产以往的评估及交易情况;(6) 无形资产转让的可行性;(7) 类似的无形资产的市场价格信息;(8) 卖方承诺的保证、

14、赔偿及其他附加条件;(9) 可能影响无形资产价值的宏观经济前景;(10) 可能影响无形资产价值的行业状况及前景;(11) 可能影响无形资产价值的企业状况及前景;(12) 对不可比信息的调整;(13) 其他相关信息。13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主要包括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根据无形资产的有关情况进行恰当选择。14注册资产评估师使用成本法时应当注意下列事项:(1)无形资产的重置成本应当包括开发者或持有者的合理收益;(2)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15注册资产评估师使用收益法时应当注意下列事项:(1)合理确定无形资产带来的预期收益,分析与之有关的预期变动、受益期限,与收益有关的成本费用、配套资产、现金流量、风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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