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迪斯(中山)科技有限公司汽车零配件的生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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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9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55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65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84六、结论 86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87附图 89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西迪斯 (中山) 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项目代码2205-442000-04-05-346193建设单位联系 人彭志坚联系方式建设地点中山市火炬开发区逸仙科技园东镇大道旁地理坐标(113 度 29 分 34.434 秒,22 度 33 分 14.447 秒)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C3670 汽车零部件及配 件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三、汽车制造业

2、 36 71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367-其他 (年用非溶剂型低 VOCs 含 量涂料 10 吨以下的 除外)建设性质新建 (迁建)改建 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 部门 (选填)/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 文号 (选填)/总投资 (万元)500 (扩建部分)环保投资 (万元)10 (扩建部分)环保投资占比(%)2施工工期/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面积 (m2 )13650专项评价设 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 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 分析1. 本项目与产业

3、政策相符性分析 1 本项目主要从事汽车零配件的生产与销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 (2019 年本)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的决定修订) ,本项目性质、工艺和设备均不属于淘 汰类和限制类,因此符合政策要求。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22 年版) ,项目不属于清单内禁止 准入类和许可准入两类事项,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 业务,可依法平等进入。根据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负面清单) (2021 年版) 项 目不属于清单内特别管理措施事项,属于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 业、领域、业务,可依法平等进入。根据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 (2018 年本) ,项目不属于广东省引

4、导不再承接的产业及逐步调整退出的产业,因此项目与政策相符。 2 2. 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1) 与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中山市火炬开发区逸仙科技园东镇大道旁,根据中山火 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 (环审【2010】426 号) ,本项目不在规划环评中的集中新建区、政策区一、政策区二的范围 内。根据“中山市规划一张图公众服务平台”,项目所在地属于一类工业 用地 (详见附图 8) ,因此项目建设符合规划要求,项目地理位置和开发 建设条件优越,交通便利,不占用农田保护区、水源保护区、自然风景保护区等用地。因此,项目从选址角度而言是合理的。3. 项目与中山市差别化环保准

5、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施细则(2020 修订版)文件相符性分析根据中山市差别化环保准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施细则(2020 修 订版)文件要求:“严格执行饮用水水源保护制度,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 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 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供水通道、岐 江河水环境生态一级和二级保护区内严禁新建废水排污口。 ”“高污染燃料2禁燃区。严格限制高耗能和高污染燃料2设施项目 建设。新建燃料设施须符合关于燃料使用及我市关于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 要求,严格控制锅炉 (窑炉) 项目及涉燃料工业项目审批。全市范围内, 禁止新、改、扩

6、建燃用高污染燃料设施项目。 ”“控制引导污染较重行业有序发展。全市禁止建设炼油石化、炼钢炼 铁、水泥熟料 (以处理城市废弃物为目的的项目及依法设立定点基地内已 规划建设的生产线除外)、平板玻璃(特殊品种的优质浮法玻璃项目除外)、 焦炭、有色冶炼、化学制浆、鞣革、陶瓷、铅酸蓄电池项目。设立印染3、牛仔洗水、化工 (日化除外) 、危险化学品仓储4、 线路板5、专业金属表面处理 (国家及地方电镀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提 及的按电镀管理的金属表面处理工艺) 等污染行业定点基地 (集聚区) 。 定点基地 (集聚区) 外禁止建设印染、牛仔洗水、危险化学品仓储、专业 3 金属表面处理项目。涉及以上污染行业项目的

7、建设,须符合相关规划、规 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要求。 ”“涉挥发性有机物项目须按中山市涉挥发性有机物项目环保准入管 理规定相关规定执行。 ”本项目位于中山市火炬开发区逸仙科技园东镇大道旁,不在饮用水源 一级和二级保护区内,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市 政污水管道排入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水质净化厂处理,项目属于废水间接排 放项目;项目使用电能,属于清洁能源,项目不使用高污染燃料;项目从 事汽车零配件的生产与销售,不属于禁止建设的炼油石化、炼钢炼铁、水 泥熟料、平板玻璃、焦炭、有色冶炼、化学制浆、鞣革、陶瓷、铅酸蓄电 池等项目;也不属于定点基地外禁止建设的印染、牛仔洗水、化工 (日化 除外

8、) 、危险化学品仓储、线路板、专业金属表面处理等项目,会产生少 量的 VOCs ,将按中山市涉挥发性有机物项目环保准入管理规定相关 规定严格执行。综上,本项目符合中山市差别化环保准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施细则(2020 修订版)相关要求。4. 项目与中山市涉挥发性有机物项目环保管理规定(中环规字20211 号) 相符性分析表 1 项目与 (中环规字20211 号) 文件相符性分析规划/政策文 件涉及条款本项目符合性中山市涉挥 发性有机物项 目环保管理规 定 (中环规字20211 号)第四条 中山市大气重点区 域 (特指东区、西区、南区、 石岐街道) 原则上不再审批 或备案新建、扩建涉 VOCs产

9、排的工业类项目。项目位于中山市火炬开发 区,不属于大气重点区域符合第五条 全市范围内原则上 不再审批或备案新建、扩建 涉使用非低 (无) VOCs 涂 料、油墨、胶粘剂原辅材料的工业类项目。项目扩建部分用到有机硅三防漆属于涂料,但 VOCs含量为 5. 1%,属于使用低(无) VOCs 涂料、油墨、胶粘剂原辅材料的工业类项目符合第九条 对项目生产流程中涉及VOCs的生产环节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本项目涉 VOCs 的生产环 节在密闭空间内进行符合第十条 VOCs 废气遵循“应项目锡膏印刷、回流焊、 4 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收集效率

10、不应低于 90%。由于技术可行性等因素,确实达不到 90%的,需在环评报告充分论述并确定收集效率要求。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或密闭空间的,除行业特殊要求外,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 0.3 米/秒。有行业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求波峰焊、三防漆涂覆工序有机废气拟采用设备密闭+设备管道直连的方式收集,再经滤芯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25 米高排气筒排放;收集效率约为 90% ,处理效率为 85% 。项目使用低VOCs 原辅材料,

11、在确保收集的废气 NMHC 初始排放速率3kg/h 的,在确保 NMHC 的无组织排放控制点任意一次浓度值30mg/m,并符合有关排放标准、环境可行的前提下,末端治理设施不作硬性要。符合第十三条 涉 VOCs 产排企业应建设适宜、合理、高效的治污设施,VOCs 废气总净化效率不应低于 90%。由于技术可行性等因素,确定达不到 90%的,需在环评报告中充分论证并确定处理效率要求。有行业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符合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中山市涉挥发性有机物项目环保管理规 定 (中环规字20211 号) 要求。5. 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 相 符性分析项

12、目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 相符性分析如下表所示:表 2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相符性分析编 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是否 符合1VOCs物料储存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VOCs 物料应储存于密闭的容器、 包装袋、储罐、储库、料仓中。盛 装 VOCs 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应存放 在室内,或存放在设置有雨棚、遮阳 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盛装 VOCs 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加盖、封口,保持密闭。项目无铅锡膏、助焊剂、有 机硅三防漆、饱和活性炭采 用密闭容器储存,并放置于室内。符合 5 2VOCs 排放控制要求: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污染物排放应

13、符合 GB16297 或相关行业排放标准的规定项目涉及 VOCs废气产污工序;项目锡膏印刷、回流焊、波峰焊、三防漆涂覆工序有机废气拟采用设备密闭+设备管道直连的方式收集,再经滤芯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25 米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后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符合310.3.2 收集的废气中 NMHC 初始排 放速率3kg/h 时,应配置 VOCs 处 理设施,处理效率不应低于 80%;对 于重点地区,收集的废气中 NMHC 初始排放速率2kg/h 时,应配置 VOCs 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应低于80%;采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有关 低 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除外。本项目收集废气中 NMHC 初始排放速率2kg/h,但为 了减少 VOCs 的排放,拟对 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处理并有组织排放。符合410.4 记录要求企业应建立台账,记录废气收集系统、 VOCs 处理设施的主要运行和维护信 息,如运行时间、废气处理量、操作 温度、停留时间、吸附剂再生/更换周 期和更换量、催化剂更换周期和更换 量、吸收液 pH 值等关键运行参数。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 3 年。本项目将严格执行 VOCs废 气收集处理系统的记录要 求。符合5A. 1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 企业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 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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