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增值税13种申报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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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填写案例1】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纳税人(截止2019年9月30日经营期满12个 月),不符合10%加计抵减政策,符合15%加计抵减政策的申报表填写案例 2【填写案例2】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纳税人(截止2019年9月30日经营期不满12 个月),不符合10劝口计抵减政策,符合15幼口计抵减政策的申报表填写案例 5【填写案例3】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纳税人(截止2019年9月30日经营期满12个 月),符合10%加计抵减政策的,符合15%加计抵减政策的申报表填写案例 9【填写案例4】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纳税人(截止2019年9月30日经营期不满12 个月),符合10%加

2、计抵减政策的,符合15%加计抵减政策的申报表填写案例 13【填写案例5】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纳税人(截止2019年9月30日经营期满12个 月),符合10%加计抵减政策的,不符合15%加计抵减政策的申报表填写案例 17【填写案例6】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纳税人(截止2019年9月30日经营期不满12 个月),符合10%加计抵减政策的,不符合15%加计抵减政策的申报表填写案例 19【填写案例7】2019年4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设立的纳税人,不符合10%加计抵减政策,符合15%加计抵减政策的申报表填写案例21【填写案例8】2019年4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设立的纳税人,符合10%加计抵

3、减政策的,符合15%加计抵减政策的申报表填写案例23【填写案例9】2019年4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设立的纳税人,符合10劝口计抵减政策的,不符合15%加计抵减政策的申报表填写案例27【填写案例10】2019年10月1日后设立纳税人,符合10%加计抵减政策的,不符合15%加计抵减政策的申报表填写案例29【填写案例11】2019年10月1日后设立纳税人,符合15%加计抵减政策的申报表填写案例32【填写案例12】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的申报表填写案例35【填写案例13】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 计抵减额的申报表填写案例37 期不

4、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19年4月1日起 适用加计抵减政策。该企业在2018年9月至2019年3月期间,提供生活服务取得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比 重二(300000+200000) : (300000+200000+400000) =55.56%,超过 50%,适用加计抵减政 策。需要注意的是,在计算销售额比重时,应包含小规模期间发生的销售额。根据87号公告,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纳税人按 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15%政策)。本公告所称生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

5、 超过50%的纳税人。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 (2016)36号印发)执行。2019年9月30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18年10月至2019年9月期间的销售额(经 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19年10月1 日起适用加计抵减15%政策。该企业在2018年10月至2019年9月期间,提供生活服务取得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比 重二(300000+200000+500000) + (300000+200000+400000+500000+100000) =66.67%,超 过50%,适用加计抵减15%政策。因此,该企业自201

6、9年4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可按照 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2019年10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适用加计抵减15%政策,可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L情景一:如企业已于2019年9月30日前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 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有效期为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 12月31日,并且又于2019年11月征期内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 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确定适用加计抵减15%政策有效期为2019年10月1日至2019 年12月31日。企业201

7、9年4月至2019年9月已计提加计抵减额40000元,2019年10月 加计抵减期初余额为0。(1)企业2019年10月可计提加计抵减额=100000*15%;15000 (元)该企业2019年10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四)填报如下所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一、税额抵减情况序号抵减工程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本期应抵减税额本期实际抵成税额期末余额123=1+24 <35=3-41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及技 术维护费2分支机构预征缴纳税款3建或服务预征缴纳税款4俏售不动产预征缴纳税款5出租不动产预征缴纳税款二、加计抵减情况序号加计抵咸工程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本期调威额本期可抵减额本

8、期实际抵减额期末余额1234=1+2-356=4-56一般工程加计抵减额计算015000150001500007即征即退工程加计抵减额计算8合计01500015000150000纳税人名称:(公章)金额单位:元至角分税馥蜩情残)税款所属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10(2)按照15号公告附件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 写说明的规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应纳税额按以下公式填写:本栏“一般工程”列“本月数”=第11栏“销项税额” “一般工程”列“本月数”第 18栏“实际抵扣税额” “一般工程”列“本月数” “实际抵减额”;本栏“即征即退工程”列“本月数”=第11栏“销项税额”

9、 “即征即退工程”列“本月 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即征即退工程”列“本月数”实际抵减额二该企业2019年10月应纳税额二本期销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本期实际抵减税额 =150000-100000-15000=35000 (元)该企业2019年10月(税款所属期)主表填报如下所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增值税相关规定制定本表。纳税人不管有无销售额,均应按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填写本表,并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税款所属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填表日期:年 月日金额单位:元至角分纳税人识别号所属行业:纳税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地址生产经营

10、地址开户银行及账号登记注册类型 号码工程栏次一般工程即征即退工程本月数本年累计本月数本年累计(-)按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1其中:应税货物销售额2应税劳务销售额3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4(Z)按简易方法计税销售额5其中: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6(三)免、抵、退方法出口销售额7(四)免税销售额8其中:免税货物销售额9免税劳务销售额10销项税额11150000进项税额12100000上期留抵税额13进项税额转出14免、抵、退应退税额15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16应抵扣税额合计17=12+13-14-15+16100000实际抵扣税额18 (如那么为17,否那么为11100000应纳税额19=1

11、1-1835000期末留抵税额20=17-180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21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22应纳税额减征额23应纳税额合计24=19+21-23需注意主表第19行“应纳税额”等于主表第11行主表第18行-附列资料(四)第 6行本期实际抵减额。2.情景二:如企业此前并未提交加计抵减声明,需于2019年11月征期内通过电子税务 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有效期 为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提交成功后需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 务厅)提交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确定适用加计抵减15%政策有效期为201

12、9 年10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1)按照39号公告相关规定,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 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企业2019年10月可计提加计抵减额=100000*15%+400000*10%=55000 (元)本期销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150000100000二50000 (元)11因此,本期加计抵减实际抵减额为50000元,剩余5000元为期末余额,留待下期抵减。该企业2019年10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四)填报如下所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兹抵咸情况表)税款所属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纳税人名称:(公章)金额单位:元至角分一、税额抵减情况序

13、号抵威工程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本期应抵减税额本期实际抵减税额期末余额123=1+24<35=3-41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及技 术维护费2分支机构赖征缴纳税款3建筑服务预征缴纳税款4消售不动产预征缴纳税款5出租不动产预征缴纳税款二、加计抵藏情况序号加计抵威工程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本期调减额本期可抵成额本期实际抵成额期末余额1234=1+2-356=4-56一般工程加计抵成额计算55000550005000050007即征即退工程加计抵减额计算8合计5500055000500005000(2)按照15号公告附件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 写说明的规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应纳税额按以下公式填写:本栏“一般工程”列“本月数”=第11栏“销项税额” “一般工程”列“本月数”-第 18栏“实际抵扣税额” “一般工程”列“本月数”-“实际抵减额”;本栏“即征即退工程”列“本月数”=第11栏“销项税额” “即征即退工程”列“本月 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 “即征即退工程”列“本月数”-“实际抵减额”。该企业2019年10月应纳税额=本期销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本期实际抵减税额 =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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