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教学空间互动录播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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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新型教学空间互动录播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电子招投标)第1页共79页10节能产品、环境 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 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 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 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1中小企业信用融 资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 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融资服务】,可 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或者在可申请工程中根 据该工程进行申请。12投标文件形式、 制作及组成投标人请准备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

2、平台供应商工程采购-电子 招投标操作指南( s:/help, zcygov. cn/web/site_2/2018/12-28/2573. html)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照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工程采购- 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 s:/help, zcygov. cn/web/site_2/2018/12-28/2573. html)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文档,以电子邮件方式 加密传送至江山市政府采购中心邮箱(),逾期传输将被拒 收,数量为1份。(3)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后提供一份纸质投标文件【正本】 (包括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分别装订成 册并每页加盖公章)给采

3、购代理机构。(4)投标文件均由商务资信文件、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组 成。13电子投标文件的 传输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 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 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领先行撤回原文件, 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 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将被拒收。14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以电子 邮件方式传送至江山市政府采购中心邮箱(),逾期传输将 被拒收。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 的传输递交,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也将被退还。1

4、5特别说明因互动录播系统的特殊性,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开展管理方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 分竞争,存在影响同步课堂顺利开展的可能。故本工程不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一、总那么1 .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工程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 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 .定义2.1 “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工程的采购人。2. 2 “采购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工程的采购机构。2.3 “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 “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

5、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 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 “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 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 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6 ”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工程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 ( s:/sdf. Ikjzcygov. cn/)。2.7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供应商必须做出实质性响应。系产品采购工程中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国”系指适用本工程的要求。“口”系指不适用本工程的要求。3.采购工程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

6、. 1本工程原那么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 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 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 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 照公平竞争原那么实施采购)。3.2支持绿色开展3. 2. 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 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 关

7、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 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 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4. 2.2修缮、装修类工程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 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5. 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 务工程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 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3. 3支持中小企业开展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

8、院批准的中小企 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 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 3.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以下情形的,享 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2. 1在货物采购工程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 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 3. 2. 2在工程采购工程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工程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

9、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工程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 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 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 3.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工程,以及预留份 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工程中的非预留局部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 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工程,对于联合协议 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

10、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 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 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 格扣除优惠政策。3. 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 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 型、微型企业;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开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 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 3.

11、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 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 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当法律责任。3. 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 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 4支持创新开展3.1.1 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1.2 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2年内,以及产 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 之日起2年内视

12、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总分值。4.询问、质疑、投诉4. 1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 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 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 2供应商质疑1. 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工程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 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2. 2.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 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

13、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机 构提出质疑,否那么,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不予受理:4. 2. 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 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5. 2. 2.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 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6. 2. 2. 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7. 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 容:8. 2. 3.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联系人及联系 ;质疑工程的名称、编号;

14、9. 2.3.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 3. 4事实依据;10. 2. 3. 5必要的法律依据;2. 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 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O4. 2. 4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 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 江政府采购

15、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 上传。4. 2. 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 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 3供应商投诉1. 3. 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机构未在规 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 门提出投诉。4. 3. 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 诉事项除外。4. 3. 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 . 3.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 共同提出。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招标文件的构成5. 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文件及附件:5. 1. 1招标公告;1. 2投标人须知;5. 1.3采购需求;1. 4评标方法;5. 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工程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局部。5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5.1 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假设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 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5.2 采购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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