氢能源装备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参考)

上传人:泓*** 文档编号:323722979 上传时间:2022-07-11 格式:DOCX 页数:67 大小:65.5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氢能源装备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参考)_第1页
第1页 / 共67页
氢能源装备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参考)_第2页
第2页 / 共67页
氢能源装备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参考)_第3页
第3页 / 共67页
氢能源装备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参考)_第4页
第4页 / 共67页
氢能源装备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参考)_第5页
第5页 / 共6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氢能源装备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参考)》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氢能源装备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参考)(6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泓域/氢能源装备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管理氢能源装备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管理目录一、 产业环境分析2二、 面临挑战3三、 必要性分析4四、 工程监理合同履行管理5五、 工程监理合同订立12六、 工程监理工作主要方式13七、 工程监理工作内容17八、 工程监理的法律地位和责任31九、 工程监理的含义及性质38十、 工程监理实施细则41十一、 工程监理组织43十二、 公司简介48十三、 投资方案分析50建设投资估算表51建设期利息估算表52流动资金估算表54总投资及构成一览表55项目投资计划与资金筹措一览表56十四、 经济效益57营业收入、税金及附加和增值税估算表58综合总成本费用估算表59利润及利

2、润分配表61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63借款还本付息计划表65一、 产业环境分析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落实城市战略定位、推动区域协同发展、支撑创新型国家建设的战略选择和根本动力。当前时期,要把发展基点放在创新上,增强创新发展能力,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率先形成促进创新的体制机制,从供给侧和需求侧两端发力,释放新需求,创造新供给,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更加注重增强原始创新能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深入实施全面创新改革,打造技术创新总部聚集地、科技成果交易核心区、全球高端创新中心及创新型人才聚集中心,更好地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加快构建

3、“高精尖”经济结构是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必然选择。当前时期,要着眼提质增效,增强经济内生增长动力,调整三次产业内部结构,推进产业功能化、功能集聚化,发挥高端产业功能区的集聚带动作用,加快形成创新引领、技术密集、价值高端的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在更高水平上平稳健康发。二、 面临挑战1应用示范有待开展,应用标准亟待建立目前吕梁市氢气供应网络规划缺失,无论是加氢站等基础设施配套,抑或氢能燃料汽车示范应用推广量,距离一个产业的市场规模和能级仍有较大差距。同时氢能产业是一个尚处于商业化初期阶段的新兴产业,完全依靠市场,短期难以形成内生增长和自主创新的产业生态,必须强化政府的引导力,统筹抓好基础配套和示范应用

4、。氢能产业为新兴产业,行业缺乏统一的应用标准,产品难以有效推广,企业和政府应积极推广应用标准的建立,为产业发展奠定先行基础。2产业链条尚不完整,发展重点有待明确从产业链看,在高性能氢气储运装备和材料等方面缺少优质企业,在氢燃料检验检测标准及配套装备产品上有待突破。从发展方向看,吕梁现有的氢能布局基本涵盖了制、储、运、加、用等各个环节,但缺乏明确的发展重点,区域在资源禀赋、市场主体、应用场景等方面的特色优势未得到充分发挥,品牌价值和行业影响力有待提升。3研发平台有待建立,创新集聚尚未形成吕梁市氢能产业在核心技术上与发达地区仍有一定差距,突出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氢燃料电池电堆核心技术及关键零部件,

5、二是高性能储氢材料及相关配套零部件。为促进氢能产业创新发展和安全发展,吕梁市需要加快自主创新及成果转化,推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推动氢能产业技术创新并形成集聚。三、 必要性分析1、现有产能已无法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作为行业的领先企业,公司已建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和较高的市场知名度,产品销售形势良好,产销率超过 100%。预计未来几年公司的销售规模仍将保持快速增长。随着业务发展,公司现有厂房、设备资源已不能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公司通过优化生产流程、强化管理等手段,不断挖掘产能潜力,但仍难以从根本上缓解产能不足问题。通过本次项目的建设,公司将有效克服产能不足对公司发展的制约,为公

6、司把握市场机遇奠定基础。2、公司产品结构升级的需要随着制造业智能化、自动化产业升级,公司产品的性能也需要不断优化升级。公司只有以技术创新和市场开发为驱动,不断研发新产品,提升产品精密化程度,将产品质量水平提升到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准,提高生产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契合关键零部件国产化的需求,才能在与国外企业的竞争中获得优势,保持公司在领域的国内领先地位。四、 工程监理合同履行管理(一)委托人主要义务(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4日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书面通知监理人,由委托人代表在其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内,代表委托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和处理合

7、同履行中的具体事宜。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的,应提前14日将更换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书面通知监理人(2)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数量和期限将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委托人提供的文件(包括规范标准、承包合同、勘察文件、设计文件等)交给监理人。(3)委托人应在收到预付款支付申请后28日内,将预付款支付给监理人。(4)符合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开始监理条件的,委托人应提前7日向监理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监理服务期限自开始监理通知中载明的开始监理日期起计算。(5)委托人应按合同约定向监理人发出指示,委托人的指示应盖有委托人单位章,并由委托人代表签字确认。在紧急情况下,委托人代表或其授权人员可以当场

8、签发临时书面指示。委托人代表应在临时书面指示发出后24小时内发出书面确认函,逾期未发出书面确认函的.该临时书面指示应被视为委托人的正式指示。(6)委托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答复;逾期没有作出答复的,视为已获得委托人批准。(7)委托人应当及时接收监理人提交的监理文件。如无正当理由拒收的,视为委托人已接收监理文件。委托人接收监理文件时,应向监理人出具文件签收凭证,凭证内容包括文件名称、文件内容、文件形式、份数、提交和接收日期、提交人与接收人的亲笔签名等。(8)委托人应在收到中期支付或费用结算申请后的28日内,将应付款项支付给监理人。委托人未能在前述时间内完成

9、审批或不予答复的,视为委托人同意中期支付或费用结算申请。委托人不按期支付的,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9)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外出考察、试验检测、专项咨询或专家评审时,相应费用不含在合同价格之中,由委托人另行支付。(10)通过监理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而降低工程投资、缩短施工期限或者提高工程经济效益的,委托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给予奖励。(二)监理人主要义务1、监理工作内容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包括以下内容。(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日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

10、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题会议。(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施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工程签发开工令。(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

11、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标准。(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

12、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2、工程监理职责(1)监理人应按合同协议书的约定指派总监理工程师,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监理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并应在更换14日前将拟更换的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和详细资料提交委托人。总监理工程师2日内不能履行职责的,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2)监理人为履行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监理人单位章或由监理人授权的项目机构章,并由监理人的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总监理工程师

13、可以接权其下属人员履行其某项职责,但事先应将这些人员的姓名和授权范围书面通知委托人和承包人。(3)监理人应在接到开始监理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委托人提交监理项目机构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项目机构设置、主要监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名单及资格条件。主要监理人员应相对稳定;更换主要监理人员的,应取得委托人的同意,并向委托人提交继任人员的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主要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其他人员包括各专业的监理员、资料员等。(4)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应根据工程情况对监理责任进行保险,并在合同履行期间保持足额、有效。(5)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在办

14、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前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连同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书,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和法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进行监理,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6)监理人应当根据法律、规范标准、合同约定和委托人要求实施和完成监理,并编制和移交监理文件。监理文件的深度应满足本阶段相应监理工作的规定要求,满足委托人下一步工作需要,并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定。(7)合同履行中,监理人可对委托人要求提出合理化建议,合理化建议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委托人。(8)监理人应对施工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的质量缺陷修复进行监理。(三)违约责任1、委托人违约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

15、情况之一的,属委托人违约(1)委托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监理报酬。(2)由于委托人的原因造成监理停止。(3)委托人无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4)委托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委托人发生违约情况时,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监理通知,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纠正;逾期仍不纠正的,监理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委托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委托人应当承担由于违约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周期延误和监理人损失等。2、监理人违约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属监理人违约(1)监理文件不符合规范标准及合同约定。2)监理人转让监理工作。(2)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实施监理并造成工程损失。(3)监理人无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4)监理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发生监理人违约情况时,委托人可向监理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纠正;逾期仍不纠正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监理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监理人应当承担由于违约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周期延误和委托人损失等。五、 工程监理合同订立建设单位通过招标等方式确定工程监理单位后,需要通过谈判明确监理合同的相关内容,就合同各项条款与工程监理单位进行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工程监理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约定双方的义务和违约责任,且通常会参照国家推荐使用的示范文本。除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公司方案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