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灶来客接待制度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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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务灶来客接待制度公务灶来客接待制度2、接待标准:人均不超过25元/人。具体为:来客4人以下四菜标准不超过100元;46人四菜一汤,标准在120元以内;6人六菜一汤,标准控制在160元以内;80人八菜一汤,标准控制在200元以内。如有特殊情况,需请示主要领导决定。3、接待程序。各口来客,首先安排人员到办公室登记,领取派餐单。餐后由陪客领导签字,否则不予报销。各口办、食堂经营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派餐单,一经发现,该单按作废处理。月底由办公室将派餐单汇总,送主管领导核实后,镇长签字入账报销。4、实行对口陪客。除主要领导参于陪同和镇里统一安排的大型活动招待以外,各口按业务性质划分对上联系的县直单位由各口办分别负责接待。5、陪客原则上不超过两人,严禁一客多陪,严禁大吃大喝、私客公待、无客聚吃、超标准招待。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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