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个税、社保等申报计算相关实务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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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资、个税、社保等申报计算相关实务手册第一部分:工资总额申报高频问题汇编41 问:什么是从业人员工资总额?42 问:工资总额计算的基本原则?43 问:确定工资总额的基本规则有哪些?54 问:哪些收入不属于工资总额?75 问:由单位给职工个人实报实销的费用(如电话费、服装费等)算工资总额吗?96 问:单位一次性发放或按月发放的旅游费、保险费、餐费、过节费、劳务费等,是否应统计为工资总额?97 问: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代缴的养老统筹、失业保险、大病统筹、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等是否应计入工资总额?108 问:单位为职工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公积金、补充医疗保险、储蓄性保险及其他各种商业性

2、保险是否计入工资总额?109 问:职工个人应交纳的养老金、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等各项费用,现由单位直接为其代为缴纳(不扣工资),是否应计入工资总额? 1010 问:职工不休假补贴如何统计?1011 问:一次性买断工龄所支付给职工的费用是否计入工资总额?1112 问:房改一次性补贴和按月发放的补贴是否应统计为工资总额?1113 问:误餐费与伙食补贴如何划分?1114 问:从业人员统计口径有何变化?1115 问:劳务派遣人员和劳务外包人员如何区分,外包人员如何统计?1116 问:其他从业人员有哪些?1217 问:在岗职工借调到外单位应如何统计工资总额?1218 问:已经离职的人员要不要统计?1219

3、 问:上年度女职工产假直接向社保领取生育津贴,工资总额如何统计?13第二部分:个税汇算高频问题汇总141. 个人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金额如何确定?142. 单位为职工个人购买商业性补充养老保险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143. 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因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如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154. 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如何确定所得来源地?155. 年度中间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如何计算?176. 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 6 万元的居民个人,优化后的预扣预缴方法是什么?177

4、. 2021 年需要继续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该怎么办?188. 在“个人所得税”APP 上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并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扣缴义务人作预扣预缴申报后是否可以修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199. 未按规定办理专项附加扣除有何影响?1910. 纳税人的父母有一方满 60 周岁,另一方不满 60 周岁,可以享受赡养老人扣除吗?. 1911. 个人租房居住,已按照住房租金扣除。年度中间贷款买房,本年是否可以改为住房贷款利息扣除?2012 什么情况下会导致退税审核不通过或者退税失败?2013.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免纳个人所得税的所得有哪些?2014. 针对远洋船员有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221

5、5. 退休后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2316. 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别是什么?2517. 工资薪金所得的具体内容和征收范围是如何规定的?2518. 什么是劳务报酬所得?2819 什么是工资薪金所得?2820. 什么是特许权使用费所得?2821. 个人所得税稿酬所得的征收范围包括什么?29第三部分:个税相关计算公式和方法301. 个税计算公式302. 全年一次性奖金(年终奖)计算公式31(1)什么是全年一次性奖金31(2)2022 年年终奖的计税方式合并计税的方式32(3)确定年终奖的税款所属年度取得奖金的时间33第四部分:社保基数计算实务351、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涉及工资总额

6、统计口径是什么?352、参保单位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有哪些部分构成?353、哪些部分应列入工资总额用于申报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355、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的特殊情况处理?38第四部分:工资总额申报及个税计算相关法律汇编39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392.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56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604.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655.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69第一部分:工资总额申报高频问题汇编1 问:什么是从业人员工资总额?答:指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90 年 1 月 1 日国家统计局 1 号令),本单位在报告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

7、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和其他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之和。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 房费、水费、电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等。 工资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 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2 问:工资总额计算的基本原则?答:凡是法律未规定不属于工资总额的,通通属于工资总额。3 问:确定工资总额的基本规则有哪些? 答:确定工资总额有以下几个基本规则: (1)工资总额的统计以劳动报

8、酬为根据工资总额统计时只包括属于直接支付给在岗职工劳动报酬的费用。这 里指的劳动报酬是从广义上讲的,即:既包括按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 付给在岗职工的劳动报酬,也包括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法令规定, 为了不使在岗职工的工资受某些特殊因素的影响而支付的工资性津贴、 补贴,以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 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 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 工资。(2) 工资总额的统计以在岗职工范围为前提工资总额是指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在岗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这就明确了支付劳动报酬的对象是在岗职工。因此,工资总

9、额统计时,确定某项费用是否属于工资总额的范畴,应考虑支付的对象是不是在岗职工,也就是说,如果支付的对象是在岗职工,支付的费用又属于劳动报酬,则此项费用应计入工资总额统计;如果支付的对象不是在岗职工,而是在岗职工范围以外的人员(如:参加企业生产劳动的在校学生,聘用和留用的离、退休人员等),即使支付的费用(或补贴)具有劳 动报酬的性质,也不计入工资总额统计。(3) 工资总额的统计不考虑其经费来源和支付形式目前,直接支付给在岗职工的标准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 资等,其经费来源相当复杂,有工资基金、奖励基金、福利基金、搬 运费、材料费、加工费、技术协作收入、业务收入和劳动收入、上级 下拨经费等

10、等。在计算工资总额时,只考虑某项开支是不是职工劳动 报酬,不考虑其经费来源和支付形式,也就是说,只要是职工的劳动 报酬,其费用不论是由工资科目开支的,还是工资科目以外的其他经 费开支的;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其支付的项目, 不论是国家承认的,还是国家不予承认的;不论是国家规定列入计征 奖金税项目的,还是免征奖金税项目的,其支付的形式,不论是以货 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都应计入工资总额统计。(4) 工资总额应按报告期实发数统计为了反映一定时期内实际支付的工资总额,并考虑到统计的实际可能性,从统计核算的目的和需要出发,各单位在计算工资总额时,应以报告期内实发的工资数为准

11、。这里所指的实发数,包括下列两层含义: (A)实发工资数是指实际已支付给职工的工资,而不是已提取未支付或 可提取的工资。如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的企业,根据经济增长情况提取的效益工资,在报告期内尚未使用完的,统计报告期工资总额时,只能统计报告期内已经实际支付的工资,而不能统计提取的全部效益工资。(B) 实发工资是指报告期内已支付给在岗职工的工资,不包括报告期内 应发未发的工资。如报告期内应发的奖金、加班工资、补发工资等, 在报告期内实际未支付,而是跨报告期(如跨月、季、年)支付的,这些费用均应统计在实发月的工资总额中,但对逢节日提前预发下月的工资,国家统计局作出特殊规定,仍统计在应发月中。(C

12、) 单位为职工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和为职工建立的养老、住房、医 疗、失业等个人帐户的基金从职工个人工资中扣减的部分, 应计入工资总额统计;由单位拨付的部分暂不计入工资总额。(D) 拖欠职工工资的单位,其补发的工资总额按实发时间统计。即在实 际发放的时间内,将实际补发数额统计在发放月内的工资总额中。不在拖欠期内,将拖欠的数额统计在工资总额中。4 问:哪些收入不属于工资总额?答:工资总额不包括以下项目:(1)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 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在重大体育比赛中的重 奖(指国家级、省市级)。(2) 有关劳动

13、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费用。具体有:职工死亡丧葬费及 抚恤费、医疗卫生费或公费医疗费用、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集体福 利事业补贴、工会文教费、集体福利费、探亲路费等。(3) 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4) 支付给聘用或留用的离休、退休人员的各项补贴。(5)支付给聘用的外单位离岗职工的各项补贴。(6) 支付给兼职人员和第二职业人员的各项补贴。(7) 劳动保护的各种支出。具体有:工作服、手套等劳保用品,解毒剂、 清凉饮料,以及按照一九六三年七月十九日劳动部等七单位规定的范围对接触有毒物质、矽尘作业、放射线作业和潜水、沉箱作业、高温作业等五类工种所享受的由劳动保护费开支的保健食品待遇。(

14、8) 稿费、发给外单位人员的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9)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10) 对自带工具、牲畜来单位工作的职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 偿费用。(11) 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担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12) 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 利息。(13) 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单位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 补助费等。(14) 因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以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或管 理费。(15) 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 包费用。(16) 支付给参加单位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17)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18)协议解除合同后企业一次性支付的经济补偿金。(19)终止合同后支付给职工的违约金。5 问:由单位给职工个人实报实销的费用(如电话费、服装费等)算工资 总额吗?答:由单位给职工个人实报实销的职工个人家庭使用的固定电话话费和职工个人使用的手机费(工作除外)、职工个人购买的服装费(不包括工作服)等各种费用,其实质为岗位津贴或补贴,应计入工资总额统计。6 问:单位一次性发放或按月发放的旅游费、保险费、餐费、过节费、 劳务费等,是否应统计为工资总额?答:单位以各种名义发放的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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