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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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审核表编号:区【 】年第 号2012-2版申请单位名称 (售房单位)小区座落及名称区(县)街道(乡镇)大街(路)号小区物业类别口高层住宅多层住宅独立式住宅其他建筑物竣工时间年 月物业服务单位全称资质证书编号营业执照编号施工单位全称资质证书编号资金使用用途区(县)小区号楼工程项目属于:口维修工程改造工程更新工程工程预算总额 (万元)工程对应建筑物总面积 (平米)工程费用分摊标准 (元/平米)工程对应总户数(户)对应该售房单位售后 公有住房户数(户)拟使用维修资金金额(万元)收款单位全称开户银行全称收款账号提交申请材料 1、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建议(盖章)口2、

2、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审核表 3、支用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分户明细表 口4、工程预算书 5、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复印件(盖章)6、鉴定报告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整改意见书 7、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账单(到憧)申请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工程列支范围内 相关业主决议根据物权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工程列支范困内的相关 业主于年月日至年月日,以集体讨论书而征求意见 方式,就是否同意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支付以上工程费用问题召开了业主会议,工程对应建筑 物总面积平方米,业主总人数人。会议表决通过如下事项:以名业主同意,对应专有部分建筑而积平方米,占

3、工程对应建筑物总面积的知 同意使用的业主人数人,占工程对应业主总人数的 %,均已达到法定的2/3 (66. 7%)比例,同意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支付以上工程费用。本次会议真实有效。鉴于上述表决意见,特申请使用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单位名称、公章)年月日本人为以下承诺:一、同意使用该单位该憧售左 程。二、本人已了解本申请表所载三、本小区已按照国家及本市 金的决议己经专有部分占相关建筑四、本人代表申请单位提交的 准确无误。以上承诺属实,如有虚假,本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申 请 人 声 明小区号楼使用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单位的负责人,现做: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售房

4、单位交存部分用于该幢楼维修工全部文字内容并遵守国家及本市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有关规定组织召开相关业主会议,程序合法,做出的关于同意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 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相关业主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通过。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相关材料真实、合法、准确、完整,本申请所填内容人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HETl十阿(单位名称、公章)年月日行政主管部门 初审意见房改部门 受理该单位申请材料基本符合要求,资金账面余额已核对。经办人签字:年月日房屋安全设备管理部门意见该申请属于不属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规定的列支范围。经办人签字:负

5、责人签字(章):年月日房改部门 意见负责人签字(章):年月日行政主管部门 意见负责人签字(公章):年月日资金支付部门 意见负责人签字(公章):年月日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须遵守的法律规定摘要券港我萝用畀鹳帝?k牛爵诲寂1国(主掣fe盗故*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 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L*、:(五)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 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寿项。决定前款第五 野第烈感?科携煮毓瞻榜制辉乾款蓊精臆艘弘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

6、意嶷前蜀也第七十九条建列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水箱等共有部分的维修。维修 资金的筹条、使用情况应当公布资金应当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寸住宅专项雄修资金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65号)第十八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第十九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循方便快捷、公开透明、受益人和负担人相一致的原则。第二十条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按照下列规定分摊:(一)商

7、品住宅之间或者商品住f写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做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 业建筑而积的比例分摊 (二)传后公有住房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舍房单. 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其中,应由业主承担的,再由相关业主按照务自拥有物业建筑血积的比例分摊;(三) 传后公有住房与商品住宅或者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先按照建筑而积比例分摊到各相关物业。 其中,售后公有住房应分摊的坊用,再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第二十一条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涉及尚未售出的商品住宅、非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开发建设单蜜瞄瞄做IS*.分摊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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