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焊工操作安全技术(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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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安全管理之气焊工操作安全技术(3)气焊工操作安全技术1. 气焊工须持特种作业证上岗,作业证过期未年审的不准施焊作业;2. 施焊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3. 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要有触电保护器,电源的拆装应由电工完成;4. 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在防雨的开关箱内;5. 乙炔气瓶必须装减压阀和防回火装置,乙炔瓶与氧气瓶之间距离不得少于5m,严禁平放,严禁曝晒,距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的距离不得少于10m。检验是否漏气,要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6. 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7. 气瓶的购、运、储存和领用必须严格执行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8. 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带有乙炔和氧气时,不准放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气体逸出以生燃烧事故;9. 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先切断电源;10. 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班干净,并将所有气孔打开;11. 作业结束,应将气瓶气阀关好,拧上安全罩,检查作业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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