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器材的储存及安全管理供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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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_安全管理之爆破器材的储存及安全管理供阅读爆破器材的储存及安全管理14.1 一般规定14.1.1爆破作业单位均应有经安全评价合格、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民用爆破器材库。14.1.2 爆破器材应储存在爆破器材库内,任何个人不得非法储存爆破器材。14.1.3 单库允许存放量及存放方式执行GB50089的规定,总库的总容量不得超过以下规定:_为本单位半年用量;_材为本单位年用量。14.1.4 爆破器材单一品种专库存放。若受条件限制,同库存放不同品种的爆破器材则应符合下列规定:_类、射孔弹类和导爆索、导爆管可以同库混存。雷管类_材应单独库房存放;黑火药应单独库房存放;硝酸铵不应和任何物品同库存放

2、。当不同品种的爆破器材同库存放时,单库允许的最大存药量应符合GB50089的规定。14.1.5 乡、镇所属以及个体经营的矿场、采石场及岩土工程等使用单位,其集中管理的小型爆破器材库的最大储存量应不超过一个月的用量,并应不大于表14-7的规定。表14-7小型爆破器材储存库单库单一品种最大允许储存量序号产品类别最大允许储存量1工业_及制品5000kg2黑火药3000kg3工业导爆索50000 m(计算药量600kg)4工业雷管20000发(计算药量20kg)5塑料导爆管100000 m注1:工业_及制品包括铵油类_、硝化甘油_、乳化_、水胶_、膨化硝铵_、射孔弹、起爆药柱、震源药柱等。注2:工业雷

3、管包括电雷管、电子雷管、电磁雷管和导爆管雷管以及继爆管等。注3:工业导爆索包括导爆索和爆裂管等。注4:其他爆破器材按与本表中产品相近特性归类确定储存量;普通型导爆索药量为12g/m,常规雷管药量为1g/发,特殊规格产品的计算药量按照产品说明书给出的数值计算。14.2永久性地面仓库永久性地面爆破器材库的位置、内外部允许距离、库房结构、设施应符合GB50089的规定。14.3永久性地下及覆土仓库永久性地下及覆土爆破器材库的位置、内外部允许距离、库房结构、设施应符合GB50154的规定。14.4可_性仓库14.4.1可_爆破器材库的位置及外部安全距离应根据实际储存药量,按GB50089的相关规定执行

4、。14.4.2不超过六个月的野外流动性爆破作业,采用_式_库时,应遵守下列规定:24小时均应有人警卫;加工起爆体和检测电雷管电阻,应在离_式库房50m以外的地方进行。14.4.3 _式库房的最大储存量为:_10t,雷管20000发,导爆索10000m,导爆管10000m。14.5 地下矿山的井下爆破器材库及发放站14.5.1井下只准建分库,库容量不应超过:_三昼夜的生产用量;_材十昼夜的生产用量;14.5.2井下爆破器材库的布置,应遵守下列规定:井下爆破器材库不应设在含水层或岩体破碎带内;_库距井筒、井底车场和主要巷道的距离:硐室式库不小于100m ,壁槽式库不小于60m;_库距行人巷道的距离

5、:硐室式库不小于25m ,壁槽式库不小于20m;_库距地面或上下巷道的距离:硐室式库不小于30m ,壁槽式库不小于15m;井下_库应设防爆门,防爆门在发生意外_事故时应可自动关闭,且能限制大量_气体外溢;井下爆破器材库除设专门储存爆破器材的硐室和壁槽外,还应设_硐室或壁槽的巷道和若干辅助硐室;储存雷管和硝化甘油类_的硐室或壁槽,应设金属丝网门;储存爆破器材的各硐室、壁槽的间距应大于殉爆安全距离。14.5.3井下爆破器材库和距库房15m以内的_巷道,需要支护时应用不燃材料支护。库内应备有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14.5.4有瓦斯煤尘_危险的井下爆破器材库附近,应设置岩粉棚,并应定期更换岩粉。14.5

6、.5 井下爆破器材库单个硐室储存的_,不应超过2t;单个壁槽不应超过0.4t。14.5.6在多水平开采的矿井,爆破器材库距工作面超过2.5km或井下不设爆破器材库时,允许在各水平设置发放站。14.5.7井下爆破器材发放站应符合下列规定:发放站存放的_不应超过0.5t;雷管不应超过1000发;_与雷管应分开存放,并用砖或混凝土墙隔开,墙的厚度不小于0.25m;14.5.8井下爆破器材库区,不应设爆破器材检验与销毁场。爆破器材的_性能检验与销毁,应在地面指定的地点进行。14.5.9 不应在井下爆破器材库房对应的地表修筑永久性建筑物,也不应在距库房30m范围内掘进巷道。14.5.10井下爆破器材库应

7、安装热线电话并装备_器。14.5.11井下爆破器材库的电气照明,应遵守下列规定:应采用防爆型或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电线应采用铜芯铠装电缆;井下库区的电压应为36V;储存爆破器材的硐室或壁槽,不应安装灯具;电源开关或熔断器,应设在铁制的配电箱内,该箱应设在辅助硐室里;有可燃性气体和粉尘_危险的井下库区,应使用防爆型_灯具和防爆手电筒;其他井下库区应使用蓄电池、灯、防爆手电筒或汽油安全灯作为_式照明。14.6混装_车地面站现场混装_车的原材料储存,氧化剂溶液,油相及乳胶基质制备采用的固定式辅助设施和_式辅助设施均应执行GB50089的规定。14.7临时性爆破器材库和临时性存放爆破器材14.7.1

8、临时性爆破器材库,应设置在不受山洪、滑坡和危石等威胁的地方。允许利用结构坚固但不住人的各种房屋、土窑和车棚等作为临时性爆破器材库。14.7.2 临时性爆破器材库应符合下列规定:库房应为单层结构;库房地面应平整无缝;墙、地板、屋顶和门为木结构者,应涂防火漆;窗、门应为有一层外包铁皮的板窗、门;宜设简易围墙或铁刺网,其高度不小于2m;库内应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库内应设置_的发放间,面积不小于9m2;应设_的雷管库房。14.7.3 临时性爆破器材库的最大储存量应符合 14.4.3的规定。14.7.4 用船只存放爆破器材时,应遵守下列规定:存放爆破器材的船只,应停泊在航线以外的安全地点,距码头、建筑物、

9、其他船只和爆破作业地点不应少于250m;船上应设有单独的_舱和雷管舱,各舱应有单独的出入口并与机舱和热源隔离;爆破器材的存放量不应超过2t;存放爆破器材的框架应设凸缘,装爆破器材的箱(袋)应固定牢固;船上应悬挂危险标志,夜间挂红灯;船上应有人员警卫;存放爆破器材的船舱,应用_式防爆蓄电池提灯或安全手电筒照明;船上严禁烟火,并应备有消防器材;船靠岸时,岸上50m以内不准无关人员进入;海上不应使用非机动船存放爆破器材。14.7.5 在地面作业地点存放爆破器材时,应遵守下列规定:运至作业地点的爆破器材,应有专人看管;作业地点只应存放当班作业所需的爆破器材;大型爆破,可存放本次工程所需的爆破器材;雷管或起爆体应和_分别存放,间隔距离应确保雷管_不致引爆_;拆除爆破、地震勘探及油气井爆破时,不应将爆破器材散堆在地,雷管应放在外包铁皮的木箱里,箱应加锁。14.7.6 经当地县(市)公安机关批准爆破器材可临时存放在露天场地,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存放场应选择在安全地方,悬挂醒目标志(白天插红旗,晚上挂红灯);爆破器材应严加看管,昼夜有人巡逻警卫;存放爆破器材的场地不应堆放任何杂物;_堆与雷管不应混放,其间距离应不小于25m;爆破器材应堆放在垫木上,不应直接堆放在地上;在爆破器材堆上,应覆盖帆布或搭简易的帐棚;距存放场周边50m范围内严禁烟火。14.8 爆破器材的购买和运输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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