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矿务局某煤矿“1·24”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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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阜新矿务局某煤矿“124”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关于阜新矿务局某煤矿124特殊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的批复 (国经贸安全2022609号) 国家煤炭工业局、辽宁省人民政府: 国家煤炭工业局关于阜新矿务局某煤矿124特殊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处理状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煤办字2022第283号)收悉。经商有关部门,现批复如下: 一、 2022年1月24日19时31分,阜新矿务局某煤矿在北翼121采区2102综采放顶煤工作面安装设备过程中,发生特殊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78人,伤7人,直接经济损失704.39万元。事故发生后,原煤炭部、原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和辽宁省人民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事故进展了调查。

2、这起事故的调查工作符合特殊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34号)的有关规定。 二、 同意报告对事故缘由和性质的分析。事故的直接缘由是:该矿2102工作面边上山设置两道临时调整风门,一道风门处于开启状态,另一道风门常常开启,造成边上山风流短路,工作面风量大量削减,支架顶部冒落区内的瓦斯积聚到达爆炸界限,工作面支架顶部煤层自然发火产生的高温火点引起瓦斯爆炸。这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 三、 同意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请国家煤炭工业局和辽宁省人民政府按干部治理权限落实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处分打算,按程序向有关党组织提出有关责任人员的党纪处分建议,向司法机关提出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建议,

3、公开布调查处理结果,并将落实状况报国家经贸委备案。 四、 同意报告中提出的防范措施建议。请仔细组织落实,加强现场治理,防止发生同类事故,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一九九八年十月五日 关于阜新矿务局某煤矿124特殊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处理状况的报告 (煤办字2022第283号) 国务院: 2022年1月24日19时31分,辽宁阜新矿务局某煤矿北翼121采区2102综采放顶煤工作面在安装过程中发生特殊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78人,受伤7人,直接经济损失704.39万元。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各部门、辽宁省、阜新市有关部门和工会组织的领导相继赶到现场,参与事故抢救、调查。依据国务院以2022

4、年34号令公布的特殊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经原煤炭工业部、原劳动部、全国总工会、辽宁省人民政府商定,于2022年1月25日成立了以原煤炭工业部副部长王显政为组长,原劳动部副部长林用三、全国总工会书记李永安、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陈政高为副组长的部、省联合调查组。调查组经过现场勘察、取证和查阅相关资料、调查事故有关人员,并通过科学分析,根本查明白事故发生的经过、性质、缘由和责任,提出了今后的防范措施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并提出了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原煤炭工业部对这起事故的调查报告进展仔细讨论,认为调查是实事求是的,调查组对事故性质的界定、事故缘由的分析和提出的防范措施是正确的。依据调查组对

5、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并征得原劳动部、全国总工会、监察部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同意,原煤碳工业部做出了关于阜新矿务局某煤矿124特殊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的处理规定(见附件)。 为了仔细吸取事故教训,搞好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原煤煤炭工业部于2022年2月10日召开了全国煤矿安全生产紧急电话会议。通报了阜新矿务局某煤矿124特殊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分析了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提出了搞好煤矿安全工作的要求: 1 各级领导要端正思想,从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重视和抓好煤矿安全工作。要坚决不移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摆正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改革的关系,狠抓各项安全措施的落

6、实,坚持担心全不生产的原则,坚决把煤矿安全工作搞好。 2 在全国煤矿仔细开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规的宣传、学习活动,使广阔煤矿干部和职工学会用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工作,熟知三大规程内容,强化依法治矿、依法生产,确保煤矿安全。 3 马上开展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严厉仔细开展隐患排查处理工作。根据2022年全国煤矿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六不准生产原则,准时解决煤矿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到实处。 4 搞好煤矿一通三防工作,坚决掌握瓦斯事故。各煤矿企业要全面落实一通三防十项治理制度,定期开展通风系统专项检查,加大投入,准时消退一通三防重大事故隐患

7、。 为了搞好全国煤矿安全工作,我局根据全国煤矿安全生产电话会议的部署,正进一步实行措施,狠抓落实。 特此报告。 附件:关于阜新矿务局某煤矿124特殊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的处理打算 国家煤炭工业局 一九九八年十月六日 附件: 关于阜新矿务局某煤矿124特殊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的处理打算 2022年1月24日19时31分,辽宁阜新矿务局某煤矿北翼121采区2102综采放顶煤工作在安装过程中发生特殊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78人,受伤7人,直接经济损失704.39万元。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各部门、辽宁省、阜新市有关部门和工会组织的领导相继赶到现场,参与事故抢救、调查。依据国务院以2022年34号令公布的特殊重

8、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经煤炭工业部、劳动部、全国总工会、辽宁省人民政府商定,于2022年1月25日成立了以煤炭工业部副部长王显政为组长,劳动部副部长林用三、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李永安、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陈政高为副组长的部、省联合调查组。调查组于2月16日提出了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依据调查组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并征得劳动部、中华全国总工会、监察部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同意,经煤炭工业部党组讨论,打算对阜新矿务局某煤矿124特殊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作出如下处理: 一、 同意事故调查组关于事故缘由、事故性质和事故防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二、 对事故责任者赐予如下处分: 1 阜新矿务局局长陈金城,是该局

9、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全局一通三防工作全面负责。安全第一思想不牢,重生产,轻安全,对矿山安全法律法规落实不到位,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赐予行政撤职处分。 2 阜新矿务局党委书记王大文,在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方面工作不力,对事故负有肯定的领导责任。建议赐予党内严峻警告处分。 3 阜新矿务局副局长赵国洲,负责全局煤矿生产和机电工作,对安装现场治理不到位,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赐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4 阜新矿务局总工程师李宝春,对全局一通三防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工作严峻失职,对事故负有重要责任。赐予行政撤职处分。 5 阜新矿务局副总工程师孟庆坤,在局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全局一通三防的技术工作。某煤矿

10、2102工作面开掘以来,共发生7次自然发火,作为局通风副总工程师,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特殊是1月24日该矿发火后,虽到火灾现场,但没有建议撤出火灾现场与灭火工作无关的人员。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赐予行政记过处分。 6 阜新矿务局通风到处长戴福胜,负责全局一通三防业务工作。在事故处理和抢救指挥工作中严峻失职,对事故负有重要责任。赐予行政撤职处分。 7 阜新矿务局安监局副局长吴兆伶,在安监局值班时,接到某矿安监处关于井下着火的报告,没有向安监局有关领导汇报,也没有派人到某矿处理。在事故调查过程中,不照实反映状况,干扰了调查工作。赐予行政降级处分。 8 某矿矿长纪海迅,是全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矿山

11、安全法律法规落实不到位,安全第一思想树立不牢,重生产、轻安全;对于2102综放工作面安装过程中的安全问题重视不够,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赐予行政撤职处分。 9 某矿党委书记阎志信,对全矿各级干部的治理训练不到位,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不力,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建议赐予党内严峻警告处分。 10 某矿副矿长赵启会,负责全矿生产安全治理工作,直接领导2102工作面安装工作,重生产,轻安全,施工治理混乱。1月24日下午组织工作面设备安装,虽到现场了解了自然发火状况,但还是安排作业人员在现场工作。赐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11 某矿副矿长张杰,对全矿一通三防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矿井通风治理混乱,几次发火后没有组

12、织撤出作业人员,对防火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到位。特殊是1月24日井下发火后,虽亲临火灾现场,但没有撤出火灾现场与灭火无关人员,工作严峻不负责任。赐予行政撤职处分。 12 某矿总工程师侯荣刚,对全矿一通三防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未能仔细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防灭火标准;认为2102工作面虽几次着火但由于没消失明火,因而不应当撤人,导致某矿几次着火后不撤人以及这起事故发生前也没有撤人;对风道和硐室瓦斯超限状况没有组织讨论、实行措施,隐患长期存在。严峻失职,对事故负有重要责任。赐予开除公职留用观察处分,并建议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追究刑事责任。 13 某矿副总工程师刘谦,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全矿的一

13、通三防技术工作。通风治理混乱,2102工作面几次发火都没有要求撤离与灭火无关人员,对通风道、硐室瓦斯超限问题没有足够重视。赐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上述责任者是党员涉及党纪处分的,按中纪委有关规定,由其所在各级党组织处理。 三、以上处分打算由干部部门按干部治理权限并实施,并向阜新矿务局全体职工宣布。 附件:阜新矿务局某煤矿124特殊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煤炭工业部 一九九八年三月九日 附件: 阜新矿务局某煤矿1.24特殊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2022年1月24日19时31分,阜新矿务局某煤矿北翼121采区2102综采放顶煤工作面在安装过程中发生特殊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78人,受伤7人,直接经济损失704.39万元。 事故发生后,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和工会组织领导相继赶到现场,参与事故抢救、调查。依据特殊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34号),经煤炭工业部、劳动部、全国总工会、辽宁省人民政府商定,于2022年1月25日成立了以煤炭工业部副部长王显政为组长,劳动部副部长林用三、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李永安、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陈政高为副组长的部、省联合调查组。经过现场勘察、取证、查阅相关资料、调查事故有关人员,通过科学分析,根本查明白事故发生的经过、性质、缘由和责任,提出了今后防范措施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现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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