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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一矿“2022年.12.26”放炮事故案例分析 大明一矿“2022.12.26”放炮事故案例分析 2022年12月26日20时,大明矿613采煤队在东三西六炮采工作面作业时,验收员在放炮后告知放炮员刘有剩余的残炮,但由于放炮员刘安全意识差,在没有找到残炮脚线的状况下,没有通知任何人,导致打眼工黄在打眼过程中将残炮引爆,造成黄双眼和面部崩伤。 事故缘由: 1、放炮员刘安全意识差,在没有找到残炮脚线的状况下,没有通知任何人,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缘由。 2、打眼工黄自主保安力量低,在打眼前没有仔细检查是否存有安全隐患,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缘由。 3、现场跟班干部、班组长安全治理和检查不到位,也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缘由之一。 防范措施: 1、放炮员放炮后如消失残炮现象,必需准时通知班组长和打眼工,并按规定处理残炮。 2、打眼工在打眼前必需仔细检查现场状况,待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打眼放炮。 3、加强职工安全训练和安全培训,提高职工安全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