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前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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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两个规范性文件规定不一致,且存在上下位关系,称为“法的纵向冲突”:直接适用上位规定,下位规定无效。两个规范性文件规定不一致,且不存在上下位关系,称为“法的横向冲突”:适用何者,需经过有权机关裁决。2 法人是工程建设活动的基本主体,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单位必须是独立法人。建设单位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没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3 项目经理是对施工项目全面负责的项目管理者,是施工企业内部的岗位职务。由于项目经理部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4 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一般应该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

2、法律意义的行为;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5 委托代理基于授权委托而产生;法定代理是为未成年人、精神病人而设置,其监护人就是其法定代理人。因此,建设工程活动中一切代理均属于委托代理。6 招标、采购、诉讼活动均可以委托代理。但工程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活动禁止代理。7 无权代理:(1)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2)被代理人不追认时,行为人承担给被代理人和善意相对人造成的损失。8 表见代理:(1)表见代理的构成:存在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客观要件);本人存在过失(外表授权);相对人为善意(主观要件):相对人

3、明知行为人无权代理而仍与之实施民事行为,则相对人为主观恶意,不构成表见代理。(2)法律后果:产生有权代理的效力,由被代理人;被代理人承担责任后可向无权代理人追偿。9 不当或违法代理的责任:(1)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2)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3)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10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4、1)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2)物权效力,由物权法评价;合同效力,由合同法评价。物权效力与合同效力无关:不动产物权,自登记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产生物权效力)。不动产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11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或诉讼途径解决。侵害物权,除承担民事责任外,还应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一般规定: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

5、偿,或追究其他民事责任。具体规定:归属、内容发生争议,请求确认权利;无权占有,请求返还原物;妨害物权,请求排除妨害;可能发生侵害,请求消除危险;造成毁损,请求修理、重作、更换,请求恢复原状。12 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遍的根据。13 侵权指没有法律依据而侵害他人的财产权利或人身权利的行为。无因管理:没有法定或约定的原因去管理别人的事务,他人受益。不当得利:没有法定或约定的原因,有损于他人利益而自身获利。14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

6、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15 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16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2)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3)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17 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1)财产权和人身权

7、的双重性质;(2)专有性;(3)地域性;(4)期限性。18 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19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20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21 在建设工程活动中,保证是最为常用的一种担保方式。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22 银行出具的保证通常称为保函,其他保证人出具的书面保证一般称为保证书。23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

8、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内容: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24 可以抵押的财产可以买卖: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海域使用权;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6)交通运输工具;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25 不得抵押的财产不得买卖:1)土地所有权;2)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3)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

9、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26 抵押权的设立:1)不动产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2)动产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27 抵押的效力:1)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当事人可以在抵押合同中约定抵押担保的范围。2)抵押人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并保证其价值。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经同意转让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提前清偿或者提存。28 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实现抵押权:与抵押人协议将

10、抵押物折价、拍卖或变卖;协议不成的,起诉申请拍卖、变卖。29 可质押的权利:(1)汇票、本票、支票;(2)债券、存款单;(3)仓单、提单;(4)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5)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6)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30 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

11、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31 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60日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限,但是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32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12、,应当双倍返还定金。33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34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35 (1)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责任自被保险工程在工地动工或用于被保险工程的材料、设备运抵工地之时起始,至工程所有人对部分或全部工程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工程所有人实际占用或使用或接收该部分或全部工程之时终止,以先发生为准。但在任何情况

13、下,保险期限的起始或终止不得超出保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生效日或终止日。(2)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期间一般应包括试车考核期。考核期的保险责任一般不超过3个月,若超过3个月,加收保费。安装工程一切险对于旧机器设备不负考核期的保险责任,也不承担其维修期的保险责任。36 企业所得税税基: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弥补以前年度亏损。37 企业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当期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不得抵扣进项税额)38 预缴增值税: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

14、余额,按规定的预征率(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3%,一般计税方法预征率为2%)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39 建设工程开工实行政府审批,包括: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1)常规方式:施工许可证。适用于各类房建及市政项目施工,由县级以上住建局审批。(2)特殊方式:开工报告。适用于政府直接投资的个别项目,由县级以上发改委审批(具体审批权限和程序,由国务院规定)。(3)不实行政府审批:小型工程(适用建筑法):投资额30万元或建筑面积300。抢险救灾、临时房屋建筑、农民自建低层住宅(不适用建筑法)。40 规划许可证:在城市、镇规划区,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规划局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

15、划许可证。在乡、村规划区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的,由规划局(或由省政府确定的镇政府)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41 施工许可证的颁发:发证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证明文件不全或者失效的,应当当场或5日内一次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42 实际施工人的权利: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在查明发包人欠付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建设工程价款的数额后,判

16、决发包人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43 建造师初始注册: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延续注册:注册有效期为3年;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44 招标流程:政府对招标事项的核准审批、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资格审查、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发中标通知、签订合同。45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异议。招标人在收到异议后应当在3日内给予答复,答复前暂停招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内容违法,违反公平、公正原则,并影响潜在投标人投标的,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后应当重新招标。46 阴阳合同处理: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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