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十年建筑行业税收政策汇总(非常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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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近十年建筑行业税收政策汇总(非常全面) 近十年建筑行业税收政策汇总(非常全面) 公共基础设施项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七条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224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2280号)规定: 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从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转让技术所得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

2、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规定: 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高新技术企业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 近十年建筑行业税收政策汇总(非常全面) 公共基础设施项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七条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

3、问题的通知(财税20224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2280号)规定: 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从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转让技术所得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规定: 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高新技术企业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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