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大陆公立大学自治权的内在结构(下)

上传人:折*** 文档编号:292041640 上传时间:2022-05-13 格式:DOCX 页数:13 大小:23.6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论大陆公立大学自治权的内在结构(下)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论大陆公立大学自治权的内在结构(下)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论大陆公立大学自治权的内在结构(下)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论大陆公立大学自治权的内在结构(下)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论大陆公立大学自治权的内在结构(下)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论大陆公立大学自治权的内在结构(下)》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论大陆公立大学自治权的内在结构(下)(1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论大陆公立大学自治权的内在结构(下) 论大陆公立大学自治权的内在布局(下) 四、大学自治权内在布局的变迁以北京大学为例 从时间维度来看,由于协调和慌张两种关联性的存在,必然意味着在两种要素共同支配的领域中,可能会随着时代进展体验此消彼涨、此起彼伏的布局变迁,因而呈现出一种不稳定性。事实上,大学自治权的内在布局也确因其不稳定性而体验了一个变迁的过程,西方国家是如此,我国也不例外。1北京大学是我国最具有代表性的高等学府,它饱经沧桑的百年历程,就是我国公立大学历史进展的缩影,可以折射出我国大学自治权内在布局的时代变迁。下面就主要以北京大学为例,来考察我国大陆公立大

2、学自治权内在布局的变迁,进而分析和探讨其今后的进展方向。 1898年北京大学的前身京师大学堂成立。但是,直到辛亥革命以前,其实质上依旧是一个封建学院,而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大学。如1902年11月经清政府批准颁行的钦定京师大学堂章程对大学堂的办学纲领、科目设置、课程安置、招生手段、毕业调配、聘用教师、导师体制和教学纪律都作了细致的规定。2可见,这一时期几乎学校全体事项都受国家权力的操纵,不成能有所谓的大学自治权,学术自由更是一种奢望。真正的大学自治权形成于民国时期。 (一)民国初期:学术主导布局的初步形成 辛亥革命后,京师大学堂更名为北京大学,也接收了资产阶级民主性质的某些改革,在立法上确立了确定

3、程度的大学自治权。1912年公布的大学令规定大学的宗旨是“教授高深学术、养成硕学宏材、应国家需要”,表达了学术自由的精神。并规定,大学设评议会处理全校行政事宜,校长为议长,教授可以被选举为会员;各科设教授会处理本科行政事宜,学长为议长,本科教授为会员。另外,1914年9月胡仁源对北京大学举行整顿,实施了扩大招生、增聘教员、提升教学方法、编写教材等一系列措施。3可见,在当时大学自治权中,教授发挥了对比大的作用,一些行政管理权的行使也允许教授的参与。而在1917年蔡元培任北大校长之后,教授主导的二元布局更加得到强化。蔡元培明确提出“大学者,研究高深学问者也”的理念。4在这一思想指导下,全面实行评议

4、会制度,不是教授不得选中为评议员;设立行政会议,成员以教授为限,掌管全校行政大权;成立总务处,管理全校人事和财政,提高学校办事效率。5可见,在这一时期,大学的自治权有了进一步进展。在其内在布局中,行政管理权服务于学术自由权并以后者为主导,两者形成了一种对比协调的关系,学术自由得到了较好地张扬。展现了大量诸如胡适和梁漱溟两先生在哲学上唱对台戏,却相互崇敬的学术佳话。6 (二)1927年1938年:学术主导布局的式微消亡 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由于中央集权的加剧,政治干预的加强,大学整体的自治空间缩小,但并没有变更自治权的内在布局。“1929年7月国民政府公布大学组织法、专科学校组织法,其后教务部又

5、先后公布大学规程、专科学校规程等法规,除废止董事会制外,根本上进展、完善了此前的大学令和 国立大学条例,并且得到对比严格的执行。”71931年九一八事变以后,战时集权陡然加强,实现“政教合一”,大学整体的自治空间也就消亡了。 (三)1938年1949年:学术主导布局的重新兴起 1938年4月,撤退到昆明的长沙临时大学奉国民政府教导部令更名为西南联合大学。这所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和南开大学三校组建而成的战时中国的最高学府,在现代中国教导史上有着分外重要的意义。在这之后的九年里,以学术为主导的大学自治权的内在布局得以重新确立,并得到了对比充分的进展。在西南联大,校长和常委会虽是领导机构,但发挥作用

6、最大的却是其教授会制度。“西南联大当时的各院院长都由教授承担,各系系主任,起初就被称为系的教授会主席。联大教授会由全体教授、副教授组成。教授会是接洽机构,听取常委会主席报告工作,议论学校的重大问题,向常委会或校务会提出建议,或议论他们交议的事项,选举参见校务会的代表等等。教授会对学校的行政管理、教学设施、学科进展、学生学习都有相当的影响和作用,表达了联大教授治校的精神。”8譬如,在西南联大,聘任教授是系主任的职责,由系主任提名,经学院院长同意,便可以聘任教授。“院长和系主任都务必具有崇高的学术地位,由他们抉择聘请或退聘教授,以及为教授定级,便不会引起争议。”9另外,“讲师助教会和职工代表、学生

7、自治会代表也有要求列席教授会、校务委员会,参与议论有关问题的权利”。10 可见,西南联大时期,由于大学自治权内在要素之间的协调一致关系,“在校内,它(教授会)有以民主的名义对抗校长独断专权的一面;在校外,它有以学术自主的名义对抗国民党派系势力对教导学术机构的侵入和操纵的一面”,11使大学自治权和学术自由都得到极大的张扬。正如国立西南联合大学纪念碑文所载:“联合大学以其兼容并包之精神,转移社会一时之风气,内树学术自由之规模,外来民主堡垒之称号。”1946年7月,西南联大重返北方,三校分别重建。重建后的北京大学,虽然其内部章程中也规定了教授会,但其职权已经大大缩减,它由校长召集,并且只“审议校长或

8、者校务会议交议事项”。12因此,无论是自治空间的范围还是自治权的内在布局,都已难以重现西南联大时期的光景。 (四)1949年1956年:行政主导布局的艰苦维系 新中国建国以后,中国共产党加强了对学校的领导,由1949年成立的华北高等教导委员会,统一实施高等教导的方针和筹划,指导学术的提升和图书文物的管理工作。13大学整体上的自治空间分外狭窄,北京大学也不例外。14在这有限自治的内在布局中,行政气力成为了主导。1950年教导部颁发的高等学校暂行规程规定实行“校长负责制”,他对外“代表学校”,对内“领导全校(院)一切教学、研究及行政事宜。”15而由于1951年、1952年开展的教师思想改造等政治运

9、动,削减了他们的独立人格和学术自主,学术自由权也分外微弱,缺乏制度保障。可见,在这一时期,大学自治权分外有限。在其内在布局中,行政管理权操纵了学术自由权并以前者为主导,两者形成了一种对比慌张的关系。 (五)1957年1977年:大学自治空间的完全缺失 在1958年“教导革命”以后,强调教导工作要“政治挂帅”。195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了关于教导工作的指示,要求“一切教导行政机关和一切 学校,应当受党委的领导。”至此,有限的大学自治也不存在了。在北京大学,不管是图书、仪器、药品的管理等属于行政管理权的事项,还是教研室的工作、教学质量、教师言论等属于学术自由权的事项,都由中国共产党通过整

10、顿、改造等政治运动的方式来处理。16在这一时期,大学自治完全缺失,也就不存在所谓的内在布局。 (六)1978年1992年:行政主导布局的初步进展 改革开放后,教导届开头呼吁大学自主权,推动了我国大陆高等教导体制改革,也使我国大学自治空间得到逐步拓展。17更加是在1985年5月,中共中央做出了关于教导体制改革的抉择,明确提出要“简政放权,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在这一改革过程中,学术自由也得到了确定扩展,但不是构成其主要内容。18在其内在布局中,行政管理权促进了学术自由权并以前者为主导,两者形成了一种对比协调的关系。这个时期,北京大学“在百花齐放、百家争鸣、自由而宽松的学术空气中,科学研究空前活

11、跃,从根基研究、应用研究到科技开发、接洽服务、科技成果转化,都产生了丰硕成果。”19 (七)1993年至今:行政主导布局的重新调整 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颁发了中国教导改革和进展纲要,明确提出确立高等学校的法人地位,我国高等教导体制改革进入了一个新阶段。1995年公布的教导法是这一改革首先取得的法制成果。其中第28条规定了学校的九项自主权,其中第(八)项是纯粹的学术自由权,而其他几项那么主要是行政管理权。而1998年公布的高等教导法从第31条到第38条规定了大学的自主权。与教导法相比,其范围有所扩大,其内在布局也有所调整,纯粹表达为学术自由权的事项增多,而纯粹表达为行政管理权的事项裁

12、减。但是,在其内在布局中,依旧是行政管理权占主导,行政管理权和学术自由权之间形成了一种既协调又慌张的关系。20这种关系必然引导着我国高等教导改革的更加深入,反过来对其内在布局予以重新调整。 以北京大学为例,纵观我国公立大学自治权内在布局的百年变迁,可以察觉,我国大陆公立大学自治权的内在布局根本上是学术自由权(利)和行政管理权(力)所组成的二元布局。其中,从法制上来说,其次阶段后期和第五阶段大学的自治空间已经缺失了,也就无所谓内在布局。21但是,在第一、二、三、四、六、七这几个阶段中,大学自治权的内在布局也并不总是处于协调的状态,而是大致体验一个均衡失衡均衡新的失衡新的均衡新的失衡的过程。其中第

13、一个阶段是均衡,其次个阶段前期是失衡,第三个阶段是均衡;第四个阶段是新的失衡,第六个阶段是新的均衡,第七个阶段是开头展现新的失衡。实际上,这些变化就是大学自治权内在布局中两种“要素”反复博弈的过程。当然,这一博弈空间的大小那么最终取决于不同时期大学自治权的外部关系。 五、大学自治权内在布局的均衡化 从事物进展的客观规律来说,大学自治权内在布局的未来进展应当走向均衡化。这是我国深化高等教导体制改革的大环境所抉择的,更是由于大学本身的逻 辑所抉择的。譬如,自1998年始北京大学提出了创造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并开头着手一系列的改革。要实现这一目标,就务必遵循大学的规律,贯彻大学的理念。“大学的理念是

14、为人类创造学识,传授学识,传承人类文明,推动社会进步。实现这一理念最重要的条件是,大学的教师队伍是由真正对研究和教学有特殊偏好、最具创造力最能做出原创性研究成果的学者组成,并享有充分的学术自由。”22可见,消释大学自治权内在布局中两种因素的冲突和慌张、促使其逐步实现均衡化,是我国公立大学内部治理的重点所在。当然,“均衡”并不意味着要实现学术自由权(利)和行政管理权(力)的完全对等,而取决于两者的组成布局能否适应时代的需要,取决于两者能否协调一致地促进大学的全面进展,是一种对策均衡;23它是两种气力相互博弈的结果,是对个人自由与行政效率两种价值的合理兼顾,是内在布局中权利和权力的合理配置,是一种

15、布局性均衡。 (一)大学自治权内在布局的失衡 均衡化必定是以“失衡”为前提。当然,“失衡”并不是指行政气力占主导,或者是学术气力占主导。事实上,校长治校和教授治校模式都有其利弊,毕竟利多还是弊多取决于所处时代背景和概括国情。24“失衡”是指某种模式中的行政管理权(力)和学术自由权(利)双方气力悬殊,导致行政气力干扰学术事项过多,损害学术自由;或者学术气力参与行政管理事项过多,损害行政效率。两种要素的比例不当,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 就目前而言,我国大学自治权的失衡主要表达为学术气力深受行政气力操纵,行政气力干扰学术事项过多,以致损害学术自由。主要表达在三个方面:一是学术组织布局和功能的行政化。“我国高校的组织布局或原来的校系教研室,或现在升级版的校院系,在严格意义上并不是一种学术组织,而是一种教学行政管理组织。”25这种强调按照的等级式方式与学术活动的原那么在好多处境下是相对立的。二是学术领域与行政领域的模糊化。教导法和高等教导法规定了大学的自主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大杂烩/其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