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公章管理规定

上传人:亦*** 文档编号:291395108 上传时间:2022-05-11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1.8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医院公章管理规定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医院公章管理规定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医院公章管理规定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医院公章管理规定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医院公章管理规定》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医院公章管理规定(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医院公章管理规定1.目的加强医院各类公章的使用管理,维护医院权益。2 .范围医院各科室。2.1 医院各分院、社区。3 .定义无4 .内容各类公章的刻制4.1.1 XX市人民医院公章包括法人章、法人代表章、各科室的公 章、XX市人民财务专用章、审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4.1.2 各部门、各单位刻制公章,要写出申请,经院长签字批准 后,由院长办公室开具介绍信,到公安部门办理手续后,在指定的营 业处刻制。4.1.3 各部门、各单位刻制好公章后,必须先到院长办公室备案, 方可启用。4.1.4 因公章磨损或其他原因损坏,需要重新刻制的,要按照以 上规定重新办理手续。4.2 各类公章的使用421 “XX

2、市人民医院”印章和法人代表印章用途及用印批准手 续如下:1.1.1 .1以XX市人民医院名义印发的公文(包括红头文件和非红 头文件),不管上报上级机关,还是下发医院各部门,根据公文格式 要求加盖“XX市人民医院”印章。此类公文,由院长办公室文书依 照院领导在“发文稿纸”上的签字用印。1.1.2 .2各业务部门报送上级的各类表格、名册,职工个人填写的 各类表格等,由主管部门填写XX市人民医院用印申请表,部门负 责人签字,必要时报分管院领导签字后,由经办人到院长办公室盖章。1.1.13 聘任书等各类证件,由主管部门填写内容后,填写XX 市人民医院用印申请表,部门负责人签字,必要时报分管院领导签 字

3、后,由经办人到院长办公室盖章。1.1.14 级各部门、各单位对外订立的经济合同、协议等,必须 经财务处审核,院长批准并签字后,由经办人到院长办公室盖章。1.1.15 院职工因公出差、联系工作,需出具固定制式的行政介 绍信,只起证明持信人身份和联系工作内容的介绍作用,不作其他任 何证明。1.1.16 部门、各单位公章各部门、各单位公章是医院法人授予 下属部门、单位职能范围的标识,要按照本部门、单位的职能和管理 范围用印,在院内使用,批准手续由各部门、各单位依据本规定制定。 对院外使用的,必须经分管院长批准。1.1.17 用公章凡院及各部门、各单位对外签定经济合同、协议 等,必须统一使用审计科掌管

4、的“XX市人民医院合同专用章”;各类 财务的报表、单据等,必须统一使用财务处掌管的“XX市人民医院财务专用章各类聘任、用工合同、协议等,必须统一由人事处用印。 批准手续由该职能部门依据本规定制定。4.3 各类公章使用的要求4.3.1 XX市人民医院各类公章都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依法使用、 严格管理。4.3.2 各类公章必须按照本部门、单位的职能和管理范围用印, 不得超越本部门、单位的职能和管理范围用印。4.3.3 各部门、各单位都必须制定本部门、单位公章的管理方法, 并报院长办公室备案。4.3.4 各类公章在用印时,都必须在用印件填写有关工程后用印。 不得在空白表格、证书、信笺等空白件上用印。4

5、.3.5 各类公章一般不得带出院外,因特殊情况需要外出用印, 必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并由负责管理公章的管理人亲自携带外出用 印。4.3.6 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手续用印,凡不按规定办 理用印手续的,一律不得用印。4.4 各类公章的销存4.4.1 公章因机构设置变动停止使用,公章管理部门要及时将公 章交院长办公室,并办理有关手续。因损坏等原因重新刻制的,要将 旧印章交院长办公室。4.4.2 院长办公室依据有关规定,将停用的公章销毁或存人档案 室。4.5 责任追究因公章管理不严,或使用不当,或遗失,要追究公章管理人和部门、单位负责人的责任。给医院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其责 任。452使用XX市人民医院法人印章或专用印章时,用印部门、单 位在办理批准使用公章手续时,未认真审核的,要追究审批人的责任。 给医院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其责任。4.5.3 公章在停止使用后,管理部门未及时将公章交院长办公室, 而继续使用,或遗失,给医院造成损失的,要追究公章管理人和部门、 单位负责人的责任。5.附贝!)本规定由医院办公室负责解释。5.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大杂烩/其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