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药品类互联网违法行为实施方案

上传人:ss****gk 文档编号:287720527 上传时间:2022-05-04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3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打击药品类互联网违法行为实施方案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打击药品类互联网违法行为实施方案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打击药品类互联网违法行为实施方案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打击药品类互联网违法行为实施方案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打击药品类互联网违法行为实施方案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打击药品类互联网违法行为实施方案》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打击药品类互联网违法行为实施方案(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关于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非法收售药品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维护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打击利用互联网非法收售 药品的行为,按照市八部门部署,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县公安局、卫生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邮政管理局、中国移动 郑城分公司、中国联通郑城分公司和中国电信郑城分公司 (以下简称“各单位”)共同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利用互 联网非法收售药品行为专项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通过此次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单位药品购入 行为;严厉打击非法收售药品及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 使医疗机构周边非法收售药品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进一步规 范各级医疗机构的药品购入行,强化对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的 监管;加大对非

2、法收售药品信息的整治力度,有效遏制利用 互联网登载、传播非法收售药品信息的势头;加强对邮政、 快递企业的教育引导,规范企业行为;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向公众宣传基础医疗用药常识,引导患者合理就医购药。二、工作重点和任务分工根据专项行动确定的工作目标,此次行动的工作重点和 任务是:(一)加强互联网监测,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非法收售 药品行为。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对互联网发布药品信息的 监测工作。对发现的互联网非法收售药品信息,及时移送有 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对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的网 站,违法发布药品信息,应责令其立即整改并依法进行查处, 情节严重的,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统计上报市食品药品监管

3、局。监测到未经审核批准发布药品信息的网站,应及时交证 据一并报县局,由县局上报市局处理。对监测到利用互联网 发布违法药品信息,违规销售药品涉及的合法生产经营企业 要责令其改正,并列入“黑名单”,纳入重点监管对象,严 格监管。对利用互联网非法销售假药行为,要固定有关违法 犯罪活动证据,及时移交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相关 调查工作,彻底摧毁制售假药窝点。通信公司负责组织通信行业,配合有关部门对发布哈瓦 那一塌糊涂 销售假劣药品的网站依法予以处理,对严重违 法的境内网站,根据相关部门的认定意见依法查处并纳入黑 名单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互联网上发布的医疗、药品违 法广告依法进行查处,重点查

4、处发布治疗糖尿病、高血压、 肾病、风湿病、性功能障碍、皮肤病等疑难杂症信息的违法 违规广告。公安机关要加强对利用互联网非法收售假劣药品发最 行为的立案侦查,特别要针对在主流互联网搜索引擎中接入 的提供假药信息、销售假药的网站开展专项打击。要紧密结 合“打四黑除四害”等专项整治行动,高度重视对此类案件 的办理,积极运用各种措施和手段,加大案件侦破力度,坚 决打击专业性、职业化的利用互联网销售假药的犯罪活动, 铲除犯罪窝点及营销网络。(二)开展对城乡药店药品购进渠道的整治工作。县食 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会对城乡结合部以及乡村药店进行检 查,并充分利用我县药械质量远程监控系统,重点检查药品 的购进渠道

5、、产品供货方的资质、产品进货的验收和登记、 往来发票等,发现有违反规定的,依法严肃处理。对销售假 药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三)依法整治非法医疗卫生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及卫 生监督机构联合相关部门打击无证行医,依法取缔“黑诊 所”,重点对城乡结合部、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及治疗糖尿病、 高血压、肾病、风湿病、痛风、性功能障碍、皮肤病等疑难 杂症的专科门诊进行检查,重点查处无证经营药品、从非法 渠道购入药品和使用未经批准药品的行为。涉嫌犯罪的,移 交公安机关处理。(四)规范邮政、快递企业行为。邮政管理部门会同食 品药品监管、工商、公安等部门加强对药品寄递行为的监督, 依法查处利用寄递渠道违法寄

6、递假药的行为,加强对邮政、 快递企业的教育引导,规范企业行为。三、时间安排专项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实施:(一)准备阶段(2012年4月下旬)。各单位联合成立 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各单位按照本实施方案的 要求,制定各自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并细化工作措施, 对专项行动进行部署。并于?月前将方案和领导小组名单报 各自上级主管部门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自查整改阶段(2012年4月)。县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辖区内药品信息服务和 交易服务网站开办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严格按照互联 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 规定、山东省互联网药品交易管

7、理办法等规定对网站信 息和交易行为进行自查。各网站主办单位对自查发现的问 题,立即进行自我清理和改正。对自查发现的假药信息立即 向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自查整改结束后,填写临沂 市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专项整治自查整改情况表(见附表 1)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自 查整改情况进行核查、汇总,并于?月?日前上报市局。(三)集中打击、整治阶段(2012年4?月)。各单 位开展专项行动,对利用互联网非法收售药品的违法犯罪行 为予以打击。各单位专项整治情况、发现的问题、取得的成 果在每月2日前及时上报各自上级主管部门和县食品药品 监管局,并填写临沂市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专项整治行动统

8、计表(附表2 )。2012年?月底前,暂停新的互联网药品 信息和交易服务资格审批审核工作。(四)总结阶段(2012年? ?月)。各单位要对专项 整治行动开展认真进行总结,并于?前报县食品药品监管 局。期间,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将根据专项行动进展情况,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督导检查,并对全县工作情况进行全总结。(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强对利用互联网收售药 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事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 全,各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上 下联动,形成合力。要围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目 标和重点,根据每个阶段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将专项行动的 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逐级分解,落实责

9、任。(二)突出重点,严格执法。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突出 重点,抓好各项工作。要对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集中时间, 集中力量,联合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 对大案要案做到调查清楚,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三)标本兼治,健全机制。要按照整顿和规范相结合、 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原则,立足建立长效管理机 制,加强制度建设。要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认真总结经验, 积极探索和完善对利用互联网收售药品违法犯罪行为打击的有效模式和方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四)加强宣传,营造气氛。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互联网、报刊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成果,及时 揭露曝光利用互联网收售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完善举报投 诉制度,广泛发动和正确引导群众参与,动员全社会力量共 同监督。附件:1、2、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它办公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