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乱污”企业整治范围和“定义”

上传人:创****公 文档编号:283497199 上传时间:2022-04-27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24.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散乱污”企业整治范围和“定义”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散乱污”企业整治范围和“定义”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散乱污”企业整治范围和“定义”》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散乱污”企业整治范围和“定义”(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散乱污”企业整治范围和“定义”(一)整治范围。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纳入本次方案的“散乱污”主要行业共两类,各区政府、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可根据实际情况扩大治理范围。第一类(重点行业):有色金属熔炼加工、橡胶生产、陶瓷烧制、铸造、耐火材料、石灰窑、砖瓦窑、水泥粉磨站、废塑料加工、家具制造、制革、化工、丝网加工、轧钢、碳素生产、印刷喷绘、电镀、造纸、制糖。第二类(作坊、加工类):汽修喷漆、黑加油站、土法槟榔熏烤加工、石材加工、食品加工作坊、黑炼油点(油泥、潲水油)、木炭加工、涂料(油漆)制造、沥青加工、水泥制品、废品回收站、木材加工、饲料加工、屠宰加工、农药制造、洗涤厂。(二)“散乱污”企业定义。 “散乱污”企业是指不符合产业政策和产业布局规划,未办理发改、工信、土地、规划、环保、工商、质监、安全、电力等相关审批手续,违法违规排放污染物的企业。“散”是指不符合市县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产业布局规划的企业;“乱”是指不符合产业政策,应办而未办理发改备案手续、土地审批手续、建设审批手续、环境影响评价、工商营业执照、安全评价审批手续、生产许可证等相关审批手续,违法违规建设、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擅自改变地上附着物性质进行非法生产,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等的企业;“污”是指无环保设施或环保设施不完善,污染物排放超标或无组织排放严重的企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范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