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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水运考试公共基础考点汇总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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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水运考试公共基础考点汇总资料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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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32017 公路水运考试最新公共基础考点汇总1、1985 年国家颁布计量法2、1987 年发布计量法实施细则3、 计量法目的(宗旨) :加强计量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有利于生产贸易和科学技术的发展;适合社会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维护国家、 人民的利益4、计量器具是指能用以直接或间接测出被测对象的装置、仪器仪表、量具和用于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包括计量基准、计量标准、工作计量器具5、计量检定是指为评定计量器具的计量性能,确定其是否合格进行的全部工作包括检验和加盖封印等,它是进行量值传递的重要形式,是保证量值准确一致的重要措施6、 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国家实行法定计量单位制度7、国家采用国际单位制8、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名称、符号(以及废除)由国务院公布11、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负责建立各种计量基准器具,作为统一全国量值的最高依据12、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本部门的特殊需要,可以建立本部门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同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

13、主持考核是指同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授权的有关技术机构进行的考核14、计量标准器具的使用,必须具备的条件:经计量检定合格;据偶正常工作所需要的环境条件;具有称职的保存、维护、使用人员;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15、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 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 医疗卫生、 环境检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16、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工作计量器具,不得使用17、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18、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部门和企业、 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为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19、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统称为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20、 非强制性检定是指由使用单位自己依法进行的定期检定,或者本单位不能检定的,送 有权对社会开展量值传递工作的其他计量检定机构进行的检定21、强制检定与非强制检定,是对计量器具依法管理的两种形式22、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配备相适应的计量检测设施,制定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规定计量器具明细目录及检定周期,保证使用的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定期检定。

2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在工作岗位上使用无检定合格印、证或者超过检定周期以及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在教学示范中使用计量器具不受此限24、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25、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26、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27、没有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分别制定部门计量检定规程和地方计量检定规程28、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文字和框图构成,简称计量检定系统29、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2 / 1330、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鉴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31、 执行检定、 测试的人员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发给计量检定证件,取得执行检定、测试任务的资格32、处理计量纠纷以国家计量基准器具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检定的数据为准33、仲裁检定是指用计量基准或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所进行的以裁决为目的的计量检定、测试活动34、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

计量认证)35、计量认证的内容包含:计量检定测试设备的性能;计量检定、 测试设备的工作环境和人员的操作技能;保证量值统一、准确的措施及检测数据公正可靠的管理制度36、第三方检验机构的可信任程度取决于是否独立于制造、销售或至少独立研究、开发, 真正出于公正地位; 是否具有评价产品质量优劣所需要的技术手段;出具的检定、 测试数据是否得到社会的承认37、公正数据具有真实性、科学性和合法性的特征38、为了保证数据的可靠,量值必须溯源到国家计量基准,以保证国家单位量值的统一39、计量认证在省级以上的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合格,才有资格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未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不得开展产品质量检验工作40、监督检查包括抽检和监督试验41、凡是无产品合格印、证,或者经检验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不准出厂42、“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是指使用无检定合格印、证,超过检定周期, 经检验不合格的计量器具43、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44、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45、行业标准在相应的国家标准实施后,自行废止46、地方标准在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实施后自行废止47、国家标准优于行业标准优于地方标准。

48、 有国标、行标或地标,鼓励制定更严格的企业标准,在企业内部适用49、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50、行业标准可以上升为国家标准,推荐标准也课转化为强制性标准51、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推荐性标准企业自愿采用52、强制性标准以外的标准是推荐性标准52、国家需要控制的重要产品目录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确定53、 县级以上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检验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检验机构,对产品是否符合标准进行检验54、处理产品是否符合保准争议时,以县级以上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设立或授权的检验机构的检验数据为准5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必须遵守产品质量法56、交通建设工程所建设的公路、桥梁、隧道、 码头等永久性设施,不适用产品质量法;但建设过程中所用到的建筑材料、建筑购配件和设备适用产品质量法57、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承担产品质量的检验工作58、从事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徇私舞弊, 构成犯罪的,3 / 13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于行政处分。

59、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伪造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证明,责令改正, 对单位处5 万以上10 万以下的罚款;对人员处1-5 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检验资格、认证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60、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61、竣工验收的五个条件:完成设计和合同内容;档案和资料完整;原材料试验报告齐全;参建各方的质量合格文件;施工保修书62、施工单位应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63、 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 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登记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64、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65、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66、监理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考点公共基础第三章1、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制定的目的:为了规范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活动;保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及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准确定位了试验检测活动在公路水运工程建设中的地位2、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是对进场的材料、构件、工程制品进行检查,与关注生产、销售领域的产品质量检测是有区别的。

3、试验检测活动应遵循的原则,即科学、客观、严谨、公正4、试验检测活动不仅包括检测机构从事试验检测的相关活动,而且包括政府部门对检测工作的监督等活动5、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交通运输部)负责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活动的统一监督管理6、公路水运检测机构分为公路工程、水运工程两个专业类别7、公路工程专业分为综合类和专项类,水运工程专业分为材料类和结构类8、公路工程综合类设甲乙丙三个等级,专项等级分交通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两个专项9、水运工程材料类设甲乙丙三个等级,结构类设甲乙两个等级10、检测机构等级是依据检测机构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水平、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及检测人员的配备情况、试验检测环境等基本条件对检测机构进行的能力划分11、检测机构取得相应等级证书后升级的,需满足取得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时间满一年;检测机构正常运行,具有相应的试验检测业绩12、试验检测机构的等级评定工作分为受理、初审、现场评定3 个阶段13、 等级证书有效期为5 年14、换发等级证书需提前3 个月向原发证机构提出换证申请15、换证复核以书面审查为主必要时,可以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16、换证复核的重点是核查检测机构人员、仪器设备、 试验检测项目场所的变动情况,质 量保证文件的执行情况、违规和投诉情况等。

18、检测机构名称、 地址、法人代表或者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发生变更,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 日内到原发证机构办理变更19、 检测机构停业时, 应当自停业之日起15 日内向原发证机构办理等级证书 注销手续20、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租借等级证书21、取得等级证书并通过计量认证的机构可向社会提供试验检测服务22、取得等级证书的检测机构不得超范围出具试验检测报告4 / 1323、公路水运工程质量事故鉴定、大型水运工程项目和高速公路项目验收的质量鉴定检测,质监机构应当委托通过计量认证并具有甲级或者相应专项能力等级的检测机构承担24、取得等级证书 的检测机构, 可设立工地临时试验室,承担相应公路水运工程的试验检测业务,并对其试验检测结果承担责任25、工地试验室检测范围不得超出母体的26、检测机构应当建立样品管理制度,提倡盲样管理27、检测机构依据合同承担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业务,不得转包、违规分包28、检测机构不得同时接受业主、监理、施工等多方的试验检测委托29、试验机构的技术负责人应当由(试验检测师)担任30、试验检测报告应当由试验检测师审核、签发31、检测人员不得同时受聘于两家以上检测机构。

32、质监机构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以下措施:查阅、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与检查相关的事项和资料增加33、实际能力已达不到等级证书 能力等级的检测机构,质监机构应当给予整改期限整改期满仍达不到规定条件的,质监机构应当视情况注销等级证书 或者重新评定检测机构等级 重新评定的等级低于原来评定等级的,检测机构1 年内不得申报升级被注销等级的检测机构, 2 年内不得再次申报34、质监机构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检测人员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出具虚假试验检测数据或报告的,应当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列入违规记录并予以公示,直至注销考试合格证书35、检测机构等级评定的四个方面:人员、设备、检测用房、检测环境、检测水平37、对于按照旧等级标准已取得登记证书的机构,证书仍有效38、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人员配备: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公路、水运甲级和乙级的要求职称、资格、工作经历39、质量负责人最好由取得内审员证的人承担40、 检测用房面积是各检测室、护养室、资料室面积的总和, 不包括办公室、 会议室的面积41、试验检测能力基本要求及主要仪器设备表中黑体字为强制性要求的内容,不得缺少42、电子天平的配置应满足不同精度要求。

43、烘箱,不能把不同试验条件的样品放同一烘箱44、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程序:申请的受理和初审流程:向省质监机构提交申请材料1 份;省收到核查,出书面受理或不受理决定45、若等级属于部质监局范围的,省质监机构应在10 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工作46、申请等级评定,提交材料:等级评定申请书1 份;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计量认证书副本的原件以及复印件;检测人员考试合格证书和聘(任)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典型报告(包括模拟报告)及业绩证明;质量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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