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策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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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策划书一、 活动背景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一个热点,学校作为培养和教育未成年人的重要阵地,探索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教育形式已迫在眉睫。为了创新新形式下普法教育的新路子,校园模拟法庭展现在人们的眼前。它以一种新颖的普法教育形式,通过让未成年人模拟组成法庭上的角色,真实地再现了法庭上的审判过程,让同学们融入角色中,从而接受案例给予人们的启示。它不仅具有案例本身的教育意义,更激发了未成年人学法的兴趣。在广大青少年学校中,掀起“学法、守法、用法”的热潮。今年秋季,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将在区团委的关心和指导下,在西南石油大学法律援助站的组织下认真开展。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2、是党和国家始终关心的大事。特别是今年习总书记关于群众路线的讲话,其重要精神之一是要求广大党员干部下基层了解关心群众生活,很重要的一部分内容便是对青少年的成长问题做一个细致全面的认知,并采取相关措施教育引导青少年在成长的道路上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本次模拟法庭进校园的活动,不仅是新都区团委的职能体现,更是广大学生党员和干部践行群众路线的具体表现。二、 活动主题普及法律知识,树立守法观念,践行群众路线,关怀青年成长,共建法制社会三、 活动目的(一) 充分发挥新都区团委的职能,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发挥积极作用,使之在共青团的关怀下,在法律知识的普及中积极向上,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理想。(二)

3、在具体实践中将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用具体行动开展服务社会活动,提高党员服务能力,人心凝聚能力。(三) 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在社会实践中树立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榜样,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深化青年学生、弱势群体的法制观念,共同建设和谐法治社会。(四) 通过“亲身、亲历”参与模拟法庭活动,使学生熟悉司法审判的实际程序、过程。利用身边的人和事的案例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增强学生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同时也锻炼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提高他们分析判断、辨别是非的能力;让更多的学生去关注法律、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真正的法制公民。(五) 加强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传播

4、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进而建设和谐平安校园,形成人人知法、懂法、守法的校园氛围。四、 活动时间12月上旬【213】五、 模拟法庭简介模拟法庭是指在教师的指导下由学生扮演法官、检察官、律师、案件确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等,以司法审判中的法庭审判为参照,模拟审判某一案件的活动。通过亲身参与,将所学到的法学理论知识、司法基本技能等综合运用于实践;通过分析和研究案例,模拟案件的处理,解释法律规定,把握案情与法律之间的关系,了解熟悉法学理论活学活用,以达到理论和实践相同一。六、 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意义法制教育不仅是单纯的知识传授和学术培养,而且是一种职业训练。通过这次模拟法庭的实践活动,我们认为模拟法

5、庭作为未成年人实践教育形式而言,它至少在以下几个方面与传统的教育模式形成了鲜明的对比。1、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体。在模拟法庭的训练过程中,学生必须像律师那样接手模拟案件。他们作为当事人的律师、检察官或法官,成为案件的当事人或参与人,因而必须考虑所处的角色的利益,设身处地的分析案件,全力以赴地争取最佳结果。他们的角色已经不是学生,而是律师或其他法律工作者,因此也就必须像律师或法官那样工作。这不仅仅是一个角色的转换问题,而且是学生的地位和视角的转换。它对学生产生的潜在而深远的影响远远超出传统式教育模式的作用。2、学生要学会如何在庭前形成法律意见和开庭时进行法庭陈述和辩论,这种能力不仅依赖于对相关法律知

6、识的了解,而且依赖于对于各种相关学科和知识的了解和应用,比如对于当事人,诉讼参与人以及法官的心理分析,法庭陈述和辩论的技巧,对于逻辑学熟练运用,对于与案件相关的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的了解等等。因此,模拟法庭的训练能够为参与者提供一种综合的素质训练。3、模拟法庭的训练不仅仅局限在法庭上的辩论,而是一种系统的、全过程的训练。如果运用一个案例来说明一个法律规范的运用,学生学到的只是有关诉讼中一个环节甚至是一个点上的知识和分析能力,而模拟法庭训练一般持续一段时间,学生必须从提供的零散案件材料入手,经历分析实事情况,找出有关的法律要点,寻找适用的法律规范,形成自己的辩护或代理意见,书写有关的法律文书,

7、出庭辩护等全部环节。因此学生能够了解案件进展的全过程,并通过亲身参与,在一定程度上把握案件的进程和结局。它打破了传统的法律教育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4、党员牵头用法律知识服务社会,有助于促进社会和谐,同时也是践行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途径。法制宣传教育是对国家的法律法规知识进行宣传教育,使全体公民学习法律、掌握法律、运用法律、依法规范言行,在法律范围内活动,从而达到依法办事,确保社会安定有序的状态。党员牵头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有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法制宣传教育是通过法律知识的普及,提升公民法律素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自觉协调和兼顾各方面利益关系,正确认识和对

8、待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整体利益、眼前利益、长远利益的关系,使之依法逐步建立起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党员牵头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有助于建立诚信友爱的关系。诚信友爱就是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法制宣传教育是通过对法律的宣传和法制教育,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提高公民法律水平,使整个社会的自律和他律结合起来,使人们的精神世界得到更好的陶冶,使整个社会逐步依法形成平等友爱、诚实守信的氛围。二者相互联系。七、 举办单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都市新都区委员会四川省法律援助中心西南石油大学法律援助站(一) 新都区团委的主要社会职能简介

9、1、发挥好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为党的事业教育、团结和带领好青年。引导青年坚定信念,刻苦学习,奋发成才,使广大青年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锻炼成长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2、发挥好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作用。积极协助政府管理好青年事务。参与社会协商对话、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承担政府委托的有关青年工作事务,指导和帮助青联、学联、少先队等青少年组织开展工作。3、发挥党和政府联系青年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依法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具体利益,反映青年的意愿和呼声。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前提下,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具体利益,全心全意为青年服务,发挥青年利益的社会代表作用。(二) 西南石

10、油大学法律援助站简介西南石油大学法律援助工作站在省司法厅、西南石油大学的关怀和支持下,于2005年4月7日经四川省司法厅批准成立,成为全省第二家高校法律援助工作站,隶属四川省法律援助中心,并由西南石油大学直属领导,法学院管理。本法律援助站是由长年奋战在教学科研第一线的优秀教师以及优秀学生党员干部队伍,充分利用法学院丰富的教育资源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在四川省法律援助中心、西南石油大学法学院的指导下,法律援助工作站坚持以“关爱弱势群体,发扬人道主义;推进法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为工作方针,以服务在校师生以及周边地区弱势群体,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并锻炼学生的法律实务能力为目的,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援助活

11、动,积极为社会弱势群体和广大群众解决法律惑,排忧解难。八、 活动地点成都市新都区九、 活动对象成都市新都区各中学【具体对象待定】十、 具体内容【须讨论决定】(一) 案例的选取应当与青少年学生的学习生活贴近,如此对其的教育引导作用较强。(二) 相关的内容可以是:抢劫案、盗窃案、寻衅滋事案、强奸案、故意杀人案、故意伤害案、飙车酒驾等。(三) 具体案例参考如下:1、故意伤害:2005年6月26日中午,某中学生林某因与同年级同学钟某发生矛盾后斗殴,当晚8时许钟某纠集同学挟持林某到校外一小巷内,将林某打倒在地。后来林某起身掏出水果刀,对其中的王某等人乱刺后逃离现场,王某被刺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11月

12、17日,县法院以林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2、抢劫:2位被告一位是初中生,一名是辍学的未成年人,2006年5月27日14时许,被告人来到天津市诚信中学门前,由一人望风、另一被告人以暴力手段当场截取被害人现金150元、TCL手机一部(经鉴定价值人民币2OO元)。所获财物二人平分。后二人被抓获归案,犯罪事实充分。其行为均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条、263条之规定。3、强奸:15岁的阿健是淳化县某镇学生,平时迷恋网络,特别是黄色网站。据阿健供述,他为了上网浏览黄色网页,将平时父母给他的吃饭钱节省下来,在晚上老师查完宿舍后溜出校门,通宵达旦在网吧上网。由于黄色网络的毒害,使

13、阿健萌发了模仿色情画面的想法。2012年8月12日上午10时许,阿健遇见一名女孩在同村朋友家玩耍,期间阿健和女孩同坐在朋友家卧室炕边看电视。这时,阿健突然强行把女孩推倒在炕上。随后,阿健将卧室门关上,不顾女孩反抗,对其实施性侵犯。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阿健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被强奸的女性不满14周岁,属于幼女,应从重处罚。但由于阿健本人也是未成年人,具备法定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应从轻处罚;且认罪态度好,能如实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实,一贯表现良好系初犯、偶犯,犯罪手段简单,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程度相对较小,具备酌情从轻处罚的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4、寻衅滋事:贾浩与丁新同为中学在校生,一天中午两人同

14、在学生食堂排队时,因丁新插队,贾浩与其当场吵架,丁新打了贾浩一拳,两人被在场老师劝阻,贾浩十分气愤,认为在这么多同学面前被欺负,自己太丢脸了,遂怀恨在心,当晚贾浩在校外的一间游戏室玩时,遇到了自己在游戏室认识的朋友乙然,贾浩向乙然谈及中午在校发生的事,并对乙然讲想教训教训丁新,乙然当场同意,叫贾浩确定时间后和他电话联络,贾浩回宿舍后,又请同班同学包志林帮忙,叫包志林和他们一起去教训丁新,包志林心里虽不怎么愿意,但碍于朋友情面,只好点头同意。第二天,贾浩纠约乙然、包志林二人,在丁新回宿舍途中等候,丁新出现后,三人上前将丁新拦住,对丁新进行殴打,丁新撒腿就跑,乙然遂掏出随身携带的砍刀向丁新头部砍去

15、,丁新被砍倒在地后,贾浩、乙然又在丁新身上猛踢几脚,丁新大呼“救命”。三人就立即逃窜至校外,贾浩、包志林二人于第二天向学校保卫科投案自首,乙然于当天被公安机关抓获。5、因沉迷网络无钱而盗窃:2012年1月6日凌晨,被告人汤文宝用之前偷配好的同学林某家钥匙打开林家门,撬开抽屉,窃得LV皮包一个,包内有现金人民币8000元、“iphone”手机一部、金戒子一枚、金手镯一个。经鉴定,LV皮包、苹果手机、金戒指、金手镯价值总额为人民币26000元。2012年1月6日1时许,被告人汤文宝在回家途中被山城县公安机关抓获。(四)以上案例基本都有原案,且有法院庭审记录。具体如何,需要经过讨论。十一、 活动开展

16、具体过程(一) 前期准备1、 时间分配:10月14日12月1日2、 具体工作: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任务:10月14日10月25日(1)带上策划书与新都区团委沟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确定策划书的最后内容。(2)确定模拟法庭进校园的具体对象【学校】。(3)争取与新都区电视台取得采访合作。第二阶段任务:10月26日11月15日(1)援助站、学生党支部部分人员开会【两次】讨论模拟法庭的具体内容,包括案例的选取、演员的招募、人员的分工等。(2)模拟法庭剧本的制定,包括审判方、公诉方、辩护方台词的书写、校正、核对。(2)对确定对象的沟通联系。包括校方安排、学生宣传、家长配合、活动时间段的分配。第三阶段任务:11月16日11月30日(1) 排练(2) 彩排。(3) 相关活动演出资料的准备。(3) 实战开演: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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