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库房安全检查表(附检查内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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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仓库(库房)安全检查表(附检查内容、依据)序号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记录检查结果1仓库内的防火分区之间必须采用防火墙分隔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3.3.2条,注12员工宿舍严禁设置在仓库内。办公室、休息室设置在丙、丁类仓库内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h的防火隔墙和1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如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3.3.5条3仓库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相邻2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

2、14)第3.8.1条4防火墙应直接设置在建筑的基础或框架、梁等承重结构上,框架、梁等承重结构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防火墙的耐火极限。防火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梁、楼板或屋面板的地面基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6.1.1条5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确需开设时,应设置不可开启或火灾时能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6.1.5条6防火分隔部位设置防火卷帘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防火卷帘应具有防烟性能,与楼板、梁、墙、柱之间的空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2、需在火灾时自动降落的防火卷帘,应具有信号反馈功能;3、其他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3、准防火卷帘GB14102的规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6.5.3条7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和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的仓库外,下列仓库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000m2的棉、毛、丝、麻、化纤、毛皮及其制品的仓库;7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其他单层或多层丙类物品仓库。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8.3.2条8应保证贮存物品的平稳、安全。要标明物品名称、牌号、存入日期和其他注意事项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 12801-2008)第5.8.1.2条9库区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和构筑物,因装

4、卸作业确需搭建时,必须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装卸作业结束后立即拆除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令第6号)第三十二条10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米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令第6号)第三十九条11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令第6号)第四十条12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令第6号)第四十六条13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令

5、第6号)第五十二条14仓储场所应划线标明库房的墙距、垛距、主要通道、货物固定位置等,并按本标准要求设置必要的防火安全标志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第3.4条155.1.2防火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a)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b)防火巡查、火灾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c)安全员消防知识掌握情况;d)室内仓储场所是否设置办公室、员工宿舍;e)物品入库前是否经专人检查;f)储存物品是否分类、分组和分堆(垛)存放,防火间距是否满足要求,是否存放影响消防安全的物品等;g)火源、电源管理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h)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是

6、否有明显的安全标志;i)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消防设施有无损坏、停用、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j)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第5.1.2条16消防栓、灭火器、消防安全标志灯设施、器材是否完好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第5.2.2条17仓储场所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各部门(班组)每周应至少开展一次防火检查。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第5.1.1条18甲、乙、丙类物品的室内储存场所其库房布局、储存类别及核定的最大储存量不应擅自改变。如需改建、扩建或变更使用用途的,应依法向当地公安机

7、关消防机构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或备案手续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第6.4条19库房内堆放物品应满足以下要求:a)堆垛上部与楼板、平屋顶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3m(人字屋架从横梁算起);b)物品与照明灯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5m;c)物品与墙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5m;d)物品堆垛与柱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3m;e)物品堆垛与堆垛之间的距离不小于1m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第6.8条20货架不应遮挡消火栓、自动喷淋系统以及排烟口。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第6.9条21进入易燃、可燃物资储存场所的蒸汽机车和内燃机车应设置防火罩

8、。蒸汽机车应关闭风箱和送风器,并不应在库区内清炉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第7.2条22汽车、拖拉机不应进入甲、乙、丙类物品的室内储存场所。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第7.3条23车辆加油或充电应在指定的安全区域进行,该区域应与物品储存区和操作间隔开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第7.5条24丙类固体物品的室内储存场所,不应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W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第8.2条

9、25室内储存场所内不应使用电路、电烙铁、电熨斗、电热水器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第8.7条26仓储场所设置的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应设置明显标志并保持通畅,不应堆放物品或设置障碍物。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第10.4条27仓储场所设置的消火栓应有明显标志。室内消火栓箱不应上锁,箱内设备应齐全、完好。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m范围内不应设置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第10.7条28纸品储存的环境应通风、干燥纸品装卸、储运安全要求(GB/T 18026-

10、2000)第6.1条29纸品堆垛,要求成行堆放。货垛要求四面平整,稳固。货垛之间的消防通道宽度应不小于3m,货垛之间的垛距应不小于0.8m纸品装卸、储运安全要求(GB/T 18026-2000)第6.2条30纸品堆垛高度应在机械作业能力范围内,单位面积上堆垛纸品的总质量不得超过库场单位面积承载能力纸品装卸、储运安全要求(GB/T 18026-2000)第6.6条31找准货物重心,叉载前调整货叉间距,重新叉载确保重心在中心位置。平衡重式叉车稳定性试验(GB-T 5141-2005)32每次叉载应确保货物紧贴挡货架,否则不得启动。机动工业车辆安全规范(GB 10827-1999)33对货物进行捆绑、加固后方可行使。机动工业车辆安全规范(GB 10827-1999)34叉载货物后,做短距离后退,确保叉载货物与周边物体无任何联系,有足够安全间距后,再根据叉载货物的属性、状态等情况,选择合适的后倾角度。机动工业车辆安全规范(GB 10827-1999)35禁止用叉车代替升降平台从事高处作业。机动工业车辆安全规范(GB 10827-1999)36严禁作业时司机离开驾驶座位,加强现场安全监管和培训。机动工业车辆安全规范(GB 10827-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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