届毕业生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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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塔里木大学毕业论文 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论新疆农村土地流转法律问题研究学生姓名 马某某 学 号 1234567890 所属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 专 业 法学 班 级 法学10-2 指导教师 徐某某 塔里木大学教务处制6目录摘要1关键词11.新疆农村土地流转概况及独特性11.1新疆农村土地流转概况11.2新疆土地流转的独特性12.新疆农村土地流转法律制度及其不足22.1我国及新疆土地流转制度相关立法22.2新疆农村土地流转法律制度中存在的不足33.新疆农村土地流转法律制度的完善43.1立法上的完善43.2执法上的完善53.3司法监督上的完善6结语6致谢6参考文献6新疆农村土地流转法律问题研究马某某

2、(塔里木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新疆阿拉尔市843300)摘要:新疆土地流转过程中出现了农地流转程序不规范,没有专门的土地流转法,流转的市场化管理制度不完善等一系列问题。本文系统的剖析了农村土地流转现状和存在问题,认为应该取消土地流转主体的限制性规定,制定土地流转法,规范流转秩序,激励和保护土地流转制度以及完善新疆农村土地流转的政策,使得新疆土地流转法律问题最小化,促进农村生产力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关键词:新疆农村;土地;流转;对策 The village land flows the law system of turning point system a research Ma Mou Mo

3、u(College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Tarim University, Alaer, Xinjiang 843300)Abstract:Currently, Land in Xinjiang flows to turn in the process appear farmland to flow to turn procedure norm not,Have no specialized land to flow to turn a method,The market which flows to turn turns a management sys

4、tem not perfect wait a series of problem.This text system analyzed a village land to flow to turn present condition and existence problem,This text system analyzed a village land to flow to turn present condition and existence problem,Set up to flow to turn way system,The norm flows to turn order,En

5、courage the policy which flows to turn system and perfect Xinjiang village land to flow to turn with protection land,Make land in Xinjiang flow to turn a law problem a minimum,Promote village productivity a development、Increase farmer income.Key words:Village in Xinjiang ; Land; Flow to turn ; Count

6、ermeasure前言当前我国正处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时期,“三农问题”不容回避。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土地。土地是当前农民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和最重要的生存保障。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允许土地经营权合理流转,是农业发展的客观要求。从全国范围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已有一定的规模。我国南方和东北地区的土地流转高于华北和西北地区,华北地区大部分省市流转比例都低于5%,西北的甘肃仅为1.4%,经济发达的地区流转比例比较高。新疆地处亚欧大陆腹地、西北边陲,是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农地流转规模小,速度慢,南北疆地区差异比较大。有些地方大量的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从事非农产业的经营和生产,他们原来承包的

7、土地有的撂荒、有的半撂荒,在这种情况下有偿转让土地经营权是十分必要的。1新疆农村土地流转概况及独特性1.1新疆农村土地流转概况所谓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在不改变农村农用土地所有权权属和农用土地之用途的基础上,将土地使用权(经营权),依法转移给他人的行为。新疆地处亚欧大陆腹地、西北边陲,是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目前,新疆农地流转规模小,速度慢,地区间差异比较大,规范差、隐性流转较盛行。2006年新疆人均农用地是全国的6.2倍,但人均农民收入却只有全国平均水平的76%。因此,如何在稳定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前提下,通过激活农村土地流转,掀起了一场农村“第三次土地改革”,从根本上优化

8、农业资源配置,调整和优化农业结构,开拓农村市场,增加农民收入,这已成为新疆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疆新形势下的一项迫切任务和重大课题。 1.2新疆土地流转的独特性1.2.1新疆土地流转面积与内地相比非常小表1:土地流转总面积占耕地总面积百分比%年份四川河南山东江苏山西黑龙江新疆2008年46.4815.1719.1041.6717.7829.283.39 通过上表可以看出新疆同内地流转情况绝然不同,新疆土地流转的规模非常小。这与新疆的农业优势较低,城乡差距较大,农村人均纯收入与中、东部地区差距较大有很大的关系。1.2.2南北疆地区差距较大2007年全疆参与土地流转的农村土地总面积为133

9、8812亩,其中北疆地区1091261亩,占全疆土地流转总量的81%;南疆地区和东疆地区相当,所发生的土地流转数量较少,分别为11%和8%。可见,新疆的土地流转主要集中在经济发展较快的北疆地区。从各地州来看,由于受到乌昌一体化经济发展战略的影响,北疆地区昌吉州的土地流转规模在全疆是最大的,仅2007年一年流转的土地总面积就达到360076亩,占全疆的26.90%;处于第二、第三位的分别为塔城地区(330905亩)和伊犁州(229385亩);而土地流转规模最小的是克州(224亩),仅为昌吉州的1/1607。 1.2.3 新疆土地流转呈上升趋势表2: 2001-2008年土地流转情况1年份流转面积

10、 (亩)承包面积 (亩)耕地面积 (亩)流转占承包比重流转占总耕地比重2001 20833127084864354990000.77%0.59%2002 99481527458406346140003.62%2.87%2003 111628027240975341820004.10%3.27%2004 80391826935078348360002.98%2.31%2005 77792826366538360885002.95%2.16%2006 92609027506154387600003.37%2.39%20072008 1338812 1398229279459252805436740

11、632000412456374.79%4.74%3.29%3.39% 根据上图可以看出2008年承包经营的耕地面积为41245637亩,农户通过各种方式参与流转的土地总面积为1398229亩,占耕地总面积的3.39%。而在2001年承包经营的耕地面积为35499000亩,参与流转的土地面积为208331亩,占耕地总面积的0.59%。与2001年相比,8年间共增加耕地5746637亩,年均增加耕地718329.625亩。新疆参与土地流转的面积由2001年的208331亩增加到2008年的1398229亩,几乎增加了6.7倍之多。1.2.4土地流转主要以转包为主 新疆农村土地流转的方式从2001年

12、单一的转包、转让逐渐发展为以转包为主,转让、互换、出租、入股等其他多种方式并存的多样化格局。这种格局在实际生产中极大地满足了新疆土地流转的需要,同时也是农民在土地流转过程中真实意志的体现,切实保护了农民的利益。2001年到2008年以转包为流转方式的占了 55.8%。2新疆农村土地流转法律制度及其不足2.1我国及新疆土地流转制度相关立法2.1.1物权法 物权法于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物权法中关于土地流转有以下规定:物权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了流转有转包、互换、转让三种具体的方式;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

13、承包荒地等农用土地,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入股、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2.1.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22005年3月1日农业部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规定制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中关于土地流转有以下规定:(1流转用途流转期限方面。第三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损害利害关系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2)关于流转自愿及流转规定方面。第六条规定: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土地是否流转、流转的对象和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

14、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依法流转其承包土地。(3)关于流转方式方面。第十五条规定:承包方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符合有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流转;第十六条规定:承包方依法采取转包、出租、入股方式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者全部流转的,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双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不变。2.1.3中共中央关于做好农户承包使用权流转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共中央关于做好农户承包使用权流转工作的通知(中发200118号)(2002年11月4日,新华社授权播发),全面阐述了党的农村土地流转政策。通知中规定流转的前提:农户承包其使用权流转要在长期稳定家庭承包经营体制的前提下进行。2.1.4农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简称承包法)2002年通过,2003年3月1日实施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将18号文件的精神上升为国家法律。承包法规定流转的主体是:农户,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流转的方式是: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流转应遵循的原则是: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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