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幼儿儿童园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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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常见的幼儿园案例【篇一:常见的幼儿园案例】现在大部分孩子都是独生子女,自幼受宠,衣食住行家长们包办,以至于到了新的环境不能快速适应,常常比别的小朋友“慢半拍”。或者不动脑筋,希望别人来帮他“办事儿”。案例描述:扶爷爷奶奶走路是一个小班音乐游戏活动,让孩子在音乐中感知老年人是如何走路的,学会怎样照顾老人。现在的小朋友都是独身子女,平时以自我为中心,只有爷爷奶奶照顾他们,他们不懂得关案例: 怡怡小朋友是这学期班里来的新生,或许是陌生环境所致,刚入园的她腼腆内向,总是安安静静地坐着,可用餐、午睡等各种常规活动都能较为快速的完成。一段时间后,在入园时表现案例描述: “老师,他打我”,“老师,他抢我的玩

2、具,“老师,他说我坏话”,相信每一个幼儿教师,都遇到过孩子们的这种告状行为。我们班的蕊蕊几乎每天都在告状,不论是自己的今天早上晨间锻炼的时候很多孩子说要玩轮胎,我就让孩子们去玩了。当我跟杜雨涵小朋友玩好皮球的时候,发现有四个女孩子每人坐在一个轮胎上,我听到睦暮叫张鹂芸坐在轮胎里面,张鹂芸说:“事件回放: 今天用鞋盒来玩游戏,辰辰开心地一会儿把盒子轻轻地顶在头顶上,双手侧平举,让盒子在头上保持平衡玩;一会儿又把盒子放在双手之间转着玩,转着转着,又把盒子抛向了空中案例一:餐前,老师正在介绍餐点,赵浩然一边听一边不自觉用小手卷桌布玩,杨竣然看到了,也学着赵浩然的样子卷桌布,卷着卷着两人便起了争执,杨

3、竣然一下子就紧紧的抓住赵浩然的手臂,边拉背景: 每次入厕洗手,都会有个别孩子把水龙头开到最大,致使衣服和地面都是水。描述: 孩子们已经上中班了,洗手这样的生活常规已有一定的经验。无论是老师还是孩子角色游戏开始了,麒麒提出问题:老师,我要扮演小偷你说可以吗我一下子愣住了,好好的游戏,他怎么会想到扮演小偷呢对孩子的问题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看我停留了一会,麒麒就在边上催问为了尽快把已塑封好、但还没剪好的“菜场”游戏材料投放到区域中去,一大早,我便拿着剪刀在一边“咔嚓、咔嚓”地剪了起来。一会儿,旁边围了一群早来园的孩子,“唧唧喳喳”地讨论着,有的在亲子班快呆了一个月了,宝宝给我的印象真的可以用两个字来

4、说“可爱”。他们每个人的性格,我基本都有所了解了,有的很内向,不敢跟老师打招呼,有的很倔强,像牛脾气一样。这不,案例描述: 终于到了孩子们最喜爱的户外建构游戏时间,我对孩子们说:“孩子们你们喜不喜欢我们的城市西安?”小朋友们齐声说:“喜欢!”我又说:“那小朋友们你们都来说一说咱们居案例:天气逐渐变凉,不过却有幼儿不穿袜子,不喜欢穿袜子。这天上午,在课堂上小朋友们都在观察,突然看到不知从哪扔出一只袜子,仔细一看发现原来是子轩不光把鞋子脱了下来,还把袜子也脱小班幼儿正处于自我意识萌发时期,往往会以自我为中心。有的幼儿霸占心理很重,认为什么都是我的,不会谦让;有的幼儿较胆怯,羞于交往,害怕对方拒绝自

5、己,但其内心也是渴望能和同伴说笑游一日下午,班内多数孩子央求要玩“猫捉老鼠”的游戏,这是他们最喜欢的游戏之一了。而且他们中的大部分都特爱当“老猫”,可能是因为游戏中的猫是少数的,稀缺的吧。在争得全体幼儿案例过程描述: 一大早,罗老师就和我说了一个很让人吃惊的事情:晶晶妈妈昨天打电话给她,说是晶晶整条手臂上都是指甲印痕,说是在搬椅子的时候乐乐掐的。听了这个消息,我很疑惑,傍晚离园时分,眼看孩子渐少了,心里便一点点宽敞起来:忙碌的一天又将结束,可以回家喘口气了。正整理办公桌的时候,涵涵奶奶领着涵涵气势汹汹地进来了:“园长,我真是不愿意麻烦案例 “理发店”里两个幼儿无所事事地玩弄着材料,这时我走进了

6、理发店:“请问,可以洗头吗?”一听这话,两个幼儿一起上前忙开了。星星拿来围兜给我围上,馨馨拿出了洗头膏在我头上背景: 无论是在晨间来园玩桌面玩具,还是在情景游戏中,我总是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小朋友跑过来和我说:“老师,我想加入xxx的玩具。”“老师,他们不和我玩。”而在这个时候我有案例 一次区域活动中,陈思甫和于浩阳小朋友选择了美工区“剪贴项链”的玩具。这个玩具是我们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精心制作的:材料有剪刀、胶棒、五彩的纸条,还有简单明了的制作案例: 一天早晨,孩子们都在洗手准备吃早饭,这时听见一阵阵“呜呜”的哭声,我寻声一看,原来是何美凝小朋友哭哭啼啼地刚来幼儿园,她的妈妈不停地重复:“不脱不

7、脱,我跟老师说案例: 一次午睡起床的时间到了,孩子们正在忙碌着穿衣服和裤子,这时,然然指着椅子上的一条裤子对我说:“李老师,你看徐海翔的裤子口袋里有玩具!”听她这么说,我赶紧过来看看,案例: 春天是种植的最佳时节,种植活动又是幼儿园最常见的活动,它能让幼儿通过与植物的真实接触,感受它们的细微变化,从而激发幼儿对大自然的热爱,亲身体验劳动的乐趣,感受美化一次晨间活动结束后回到教室,幼儿都很安静的坐在自己的位子上,我正准备点名,忽然嘉怡叫了起来:“老师你看,他们在打架。”我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过去,只见靠近娃娃家坐的伟伟和浩浩好像学龄前的孩子天真可爱,常常“语出惊人”,让人忍俊不禁。孩子那些给我们带

8、来许多欢愉的“童言稚语”,也反映出了孩子的心理发展特点。下面就儿子成长中的几个案例对幼儿心理发展做简要分析案例: 一次户外活动跳皮筋时,于景小朋友被皮筋拌倒在地上,她小嘴一咧就要哭,我走上前去说:“看看我们的小于景多勇敢啊!摔倒了也不哭”,马上就有小朋友要来扶她,我对小朋友说:“不同性格的家长教育孩子有不同的方法,但是许多的时候家长们都看不到孩子性格的不足,过份的坦护孩子,很多时候反而会害了孩子,以下就让我们一起来看几个小实例吧! 观察对象1:自背景:平时发现孩子们吃了的早餐垃圾袋都是扔在地上,每次都要提醒,总是记不住垃圾应该扔在垃圾桶里。主题:我不乱扔垃圾 案例描述:早晨光杰入园时早饭还没有

9、吃完就带案例背景:幼儿总是有那么多的奇思妙想,在我们班的区域活动中,大部分幼儿喜欢的都是美工区活动,在那里,他们可以操纵自己的双手,展示出他们奇特的想法,创作出不同的作品。大班幼儿已具实录: “推倒这座墙,推倒这座墙”孩子们正随着背景旋律兴高采烈地边唱边搭。这时,一句带着哭腔的“老师,晨晨他推我!”极不协调掺杂在歌声里。我循声望去,看到晨晨身边的涛涛一1 热门文章 最新文章 粤icp备15073700号-3 copyright 2008-2017【篇二:常见的幼儿园案例】幼儿园常见法律问题案例分析案例1 幼儿园张贴体检结果,侵犯未成年人隐私权 案情 金华兰溪市区某幼儿园,把班里每个孩子的体检结

10、果公 布在教室门口,上面除了身高、体重等项目外,还包括鸡胸、 包茎等内容。分析 公民的健康状况是绝对隐私,隐私权作为人身权之一, 是与生俱来的,并不会因为年龄小而打折扣,而侵权就要承 担法律责任。未成年人有隐私权,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三十条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 人隐私。同时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 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 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健康状况是每个人的生理 隐私,而且属于绝对隐私,不管是大人还是小孩,这种隐私 权都应得到尊重和保护。因此,幼儿园应当为侵犯幼儿隐私的行为承担法律责 案例2幼儿著作权纠纷 案情

11、 某幼儿园幼儿李某很有绘画天赋,他的画多次在儿童画 展上获奖。有家出版社计划出版儿童优秀美术作品选, 经该幼儿园老师的推荐,李某署名。但出版印刷时,作品只 有xx幼儿园供稿字样。李某家长知道后,就找到出版社 索要样书、稿酬及作者证明。出版社答复说,样书可以给, 作者证明可以开,但选登李某的画得到了幼儿园的同意,稿 酬已统一支付给了幼儿园。幼儿园则认为李某的画作得到了 幼儿园老师的指导,又被推荐出版,对李某来说是一种荣耀, 家长不应再索要稿酬。分析 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创作作品的公民就是该作品 的作者。年龄的大小虽能影响人的行为能力但不能影响人的 权利能力。由于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故该权利

12、由其监护 人代为行使。幼儿园在未经作者监护人许可的情况下,将作 品提供给出版社,且没有给作品署名,他们共同侵犯了李某 的著作权,理应将稿酬付给李某的家长。而且,如果家长追 究,出版社和幼儿园还应承担赔偿责任。现实中,由于幼儿年龄小,其著作权往往会被忽视。现 在经常有出版物刊登孩子创作的绘画作品及诗歌、童话等文 学作品,因为这些作品多为幼儿园集中投稿,作者的姓名、 地址常有遗漏。现在,家长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所以,幼 儿园老师在给孩子们投稿时,应及时征求家长的书面意见, 写清楚孩子的姓名、地址,对稿酬更应该妥善处理,以避免 不必要的纠纷。案例3 擅自利用幼儿形象作广告引发纠纷 案情 李某现年只有

13、6岁,就读一所私立幼儿园。去年在县举 办的六一儿童节会演中荣获一等奖,因此私立幼儿园以 李某被授奖时的镜头在电视中为其园作宣传广告。李某的父 亲找幼儿园要求其停止宣传广告的播放,并赔偿有关损失, 幼儿园便说这广告是经李某口头同意的。分析 私立幼儿园虽经李某口头同意使用他被授奖的镜头作 宣传广告,但其行为已构成侵权。根据广告法第二十五 条之规定:广告主或者广告经营者在广告中使用他人名义、 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他人的书面同意;使用无民事行为能 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名义、形象的,应首先取得其 监护人的书面同意。李某只有6 岁,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他的口头同意,或即使是书面同意也是无效的,还必

14、须另有 李某监护人的书面同意,才能使用李某获奖的镜头作为宣传 广告用于播放。私立幼儿园未经李某监护人允许,擅自使用李某获奖的 镜头作为宣传广告播放,已侵害了李某的人身权利。告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广告中未经同意使用他人名义、形象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案例4 幼儿在大型玩具上受伤责任归谁 案情 岁的赵某在幼儿园读大班,一天午休时他私自在园内玩耍,从秋千架上摔下来,造成左手骨折。分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民通意见) 第160 条的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 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 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

15、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 偿。并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伤害赔偿解释) 第七条的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 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 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 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赔偿责任。本案中,赵某之所以能在午休期间私自在园内玩耍,主 要是因为幼儿园的教师工作疏忽,没有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 所致。因此,幼儿园在本次事故当中是存在过错的,应当承 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责任。至于赵某本人是否应当为其自身的行为负责,亦即其监 护人是否应当承担部分责任,就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受害人对于 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而人 身伤害赔偿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受害人对同一损害的 发生或者扩大有故意、过失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 条的规定,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但侵 权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受害人只有一般过失 的,不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本案中,赵某不遵守幼儿园的规定,在午睡时私自出去玩耍,肯定是有过错的,但也只能属于一般过错。那么,赵 某自身是否要承担责任,就要看幼儿园的侵权行为的性质。如果幼儿园的过错属于重大过失,就不能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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