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名师归纳总结司法考试《行政复议法》复习笔记、复习归纳、助忆表格一、司法考试《行政复议法》复习笔记(一)行政复议的概念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打算不服,向上级或法定的机关申请复议,行政机关经过重新审查,重新作出打算的过程二)行政复议的范畴1、和行政诉讼比较,受理标准不同(1) )行为标准①详细行政行为可以复议( 11 项)和诉讼( 8 项),实际内容一样,都有“其他”这一项②抽象行政行为不是诉讼的对象,部分是复议的对象复议的抽象行政行为必需和详细行政行为一并申请复议,没有详细行政行为就不能申请抽象行政行为的复议把部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申请范畴,当事人申请后,复议机关必需赐予答复2) )争议的内容①合法性,可以申请复议,也可以提出诉讼②合理性,可以申请复议,一般情形下不能提出诉讼,只在行政惩罚显失公正的情形下, 可以提起诉讼例:某企业污染河流,行政机关责任赔偿 10 万元,该企业不服申请复议,复议机关改为8 万元,当事人仍不服,认为不合理,向法院起诉,法院不予受理假如该企业认为 8 万元的赔偿程序违法或者实体违法,法院才受理3) )爱护权益的范畴①人身权②财产权③受训练权④劳动权、休息权、环境权和政治权益复议爱护的权益范畴比诉讼大,诉讼只能是前三项权益。
例:申请示威、游行假如公安机关不批准,可以到同级政府复议,假如复议不同意,那就不能诉讼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2、可以申请复议的事项详细行政行为都可以复议,抽象行政行为除 3 种例外的情形外可以复议3、行政复议的排除事项抽象行政行为( 3 种) 内部行政行为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三)行政复议参与人和行政复议机关1、行政复议的申请人(1) )资格:认为行政机关的详细行政行为侵害自己的合法权益的个人和组织证据:复议的行政行为存在自己和这个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行政行为指向的人和受行政行为影响的人例:城建部门给某甲发了翻建房屋的许可,但邻居某乙认为某甲的行为可能影响到自己的相邻权,某乙就可以对城建部门的行为申请复议2) )资格的转移①自然人死亡后资格转移到近亲属(夫妻、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ⅰ可能影响到近亲属,近亲属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申请不行能影响到近亲属,近亲属不能申请复议例:某甲被交警大队吊销了驾驶执照,假如某甲死亡了,那么某甲的儿子某乙不能申请复议假如交警大队没收了某甲的车,某甲死亡了,某乙可以申请复议,由于他有可能继承这辆车。
ⅱ转移到权益可能受影响的近亲属,不是全部的近亲属②法人、其他组织中止发生转移只有在分立、合并的情形下发生转移2、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作出行政行为被申请人认为侵害其权益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其他组织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行政主体可以作为被申请人3、行政复议第三人条件①复议已经开头,复议仍没终止②与正在复议的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③是复议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以外的公民、法人、组织和行政机关4、行政复议机关(1) 县级以上的方政府部门作为被申请人的复议机关是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上级主管机关例外:国务院各部门是被申请人,国务院各部门仍旧是复议机关上下级有垂直领导关系的,只能向上级单位复议如海关、金融、国税、外汇治理和国家安全机关2) )省以下的方各级人民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复议机关是上级人民政府例外:对省政府不服的,仍旧是向省政府申请复议假如省政府设立派出机关的,对其管辖范畴内的县市人民政府作出的打算不服,派出机关是复议机关3) )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复议机关是自己4) )其他情形下的复议机关①行政公署作出的打算当事人不服到省政府申请复议②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作为被申请人时,可以到设立该机构的行政机关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③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为被申请人时,到主管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④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行政机关作为被申请人时,到共同的上级机关申请复议⑤连续行使被撤消的行政机关职权的行政机关作为被申请人时,有连续的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复议⑥行政复议机构是行政复议机关中详细办理行政复议事项的机构,不是独立的主体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四)行政复议申请与受理1、申请 申请的时间①知道详细行政行为起 60 日之内例:某甲申请翻建房屋,其中有一部分土的是某乙的,某乙就找某甲,某甲说有许可证, 但没给某乙看,后某甲找村长,村长告知某乙,某甲有许可证,但也没给某乙看,最终某乙 告到法院,法院告知某乙某甲有许可证,让某乙去告审批机关然后某乙去起诉某甲和村 长都没有给某乙看许可证,所以某乙仍不知道详细行政行为的作出,但法院虽然没给某乙看 许可证,但法院依法行使职权,具有肯定的公信力,所以申请时间从法官告知是起算②法律规定少于 60 日的无效,法规规定少于、多于 60 日的均无效2、受理(1) )不受理①应当受理不受理②受理后不作打算(2) )对于不受理的处理①视为维护原打算,去起诉原打算机关②直接到法院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3、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1) )共同点:解决行政争议,由行政机关举证,不适用调解(2) )不同点:受理案件范畴不同,有些规章不同(3) )联系①挑选关系,当事人可以挑选先复议后诉讼,也可以直接提起诉讼②必经关系,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情形下,必需先复议然后才能诉讼,复议前置③限制性的挑选关系,假如复议,复议机关的打算是最终打算,不能再起诉。
出入境治理规定涉及到和国务院的裁决适用限制性的挑选关系④法定的行政终局关系,关于自然资源全部权或者使用权的复议打算⑤事实的行政终局关系,不能起诉的就是事实的行政终局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4、详细行政行为在复议期间的执行力问题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例外:①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②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③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打算停止执行④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治安治理条例关于拘留的规定)(五)审理、打算和执行1、审理(1) )审查方式:书面审理(2) )举证责任:行政机关有举证责任(3) )查阅材料(4) )证据的收集:行政机关在作出打算后,不得再收集证据,先有证据,再有打算5) 撤回申请:当事人可以撤回申请,但撤回申请后,再向复议机关提出复议,一律不予受理2、行政复议的打算(1) )抽象行政行为:①复议机关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抽象行政行为,应提交给有权机关审查,依据审查的结果复议详细行政行为②假如是下级行政机关或者自己作出的抽象行政行为,可以自己审查作出复议打算(2) )对详细行政行为打算的种类①维护②履行法定职责③撤消、变更、确认违法和重新作出详细行政行为的打算撤消:详细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不合理变更:详细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不当(比法院权限大)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确认:不行撤消和履行没有意义重新作出详细行政行为:在撤消的同时重新作出(3) )行政赔偿打算在认定行政机关行政行为违法的基础上作出行政赔偿的打算。
3、行政复议的执行复议打算不是终局的,不执行,但假如当事人既不履行义务,又不起诉的可以执行假如是终局的,要执行二、司法考试《行政复议法》复习归纳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指认为详细行政行为侵害了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法定有效期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详细行政行为侵害了其合法权益时,只有在法定有效期限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才予受理《行政复议法》第 9 条第 1 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详细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详细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 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行政复议法对行政复议期限作适当限制,主要是基于如 下两方面的考虑:1. 行政相对人在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详细行政行为之后,不能要求他们立刻熟悉到这一详细行政行为的意义以及是否对他们的合法权益构成了损害为切实爱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法律、法规应当为他们申请复议规定应有的期限在这一期限内,行政相对人什么时候认为行政机关的详细行政行为有损于他们的合法权益,就可以在什么时候提出复议申请2. 申请复议的期限也不宜长期处于不稳固状态,影响正常的行政治理秩序,而且假如时间拖得太久,就会由于时过境迁以及各种因素的变化,而影响复议案件的正确和准时处理。
行政复议中提出审查申请的规范性文件的范畴行政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定的范畴很广,包括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章以及规章以下规范性文件但是,纳入复议审查的只是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排除了对行政法规和规章的复议审查这是考虑到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层次较高,对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打算和命令,只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撤销权规章是由国务院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和省会所在的的市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依据国务院的《法规规章备案规定》,它有一套比较严格的备案审查制度,通过备案审查也能解决问题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复议申请范畴只能是除行政法规、行政规章之外的一部分抽象行政行为,即国务院部门、县级以上的方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发布的除规章以外的规范性文件: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1. 国务院部门的规定国务院部门的规定是指国务院部门,包括部、委员会依据法律和行政法规、打算、命令, 在本部门的权限内,制定和发布的除规章以外的命令、指示等规范性文件和非规范性文件2. 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乡、镇人民政府是最基层的人民政府,领导和治理所辖行政区域内的行政事务。
依据的方组织法规定,乡、镇政府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打算和命令, 发布决议和命令对乡镇政府发布的决议、命令或其他“规定”均可提起行政复议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规章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的的市人民政府,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不在审查之列行政复议机构如何审查详细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行政复议机关内部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后,在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在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的基础上,要依据行政复议申请人在行政复议申请中提出的详细理由和证据,对详细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适当性进行审查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等行政相对人对详细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产生质疑并依法申请复议时,行政复议机构第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审查详细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只有在确认了详细行政行为合法以后,才能进一步审查详细行政行为是否适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