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零售企业市场竞争优劣态势分析及对策思考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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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型零售企业市场竞争优劣态势分析及对策思考 *市保健食品市场现状分析及对策思考 我国现有经批准上市的保健食品近万种,行业年总产值上千亿元,规模相当庞大。2009年为6月1日食品安全法实施后,原基于食品安全法制定的保健食品管理相关规定随之失效,而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配套条例法规至今未重新制定,保健食品的市场营销乱象丛生,证后监管存在许多问题。现对*市保健食品市场的监管现状进行分析,并谈点思考对策。 一、现状分析 *市现有注册专营保健食品经营单位92家,其中*市XX县区36家,占39.13%,乡镇销售单位56家,占60.87%,保健食品销售面对农民等乡镇消费群体占有很大比重。经初步调查,全市

2、92家专营单位经营保健食品品种多达89种,其中国产保健食品品种占98.76%,增强免疫力、缓解体力疲劳、辅助降血糖血脂三类产品占67.51%。2012年全市保健食品销售额近400万元,XX县区销售占68.25%。全市保健食品传统渠道销售较为规范,但是,全市200余家药品经营企业基本都有销售保健食品的行为,而取得保健食品合法销售资格的不到50家,办证率不到25%。另外,部分药品经营企业未将药品和保健食品分区销售,以获取更大利益等不良行为依然存在。通过开展打击保健食品“四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非法宣传)专项行动,*市保健食品市场逐步得到规范,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一是经营单位数量多、规

3、模小、入市门槛低、资金投入少;二是假冒伪劣保健食品若隐若现,伪造或盗用保健食品批准文号、 1冒用保健食品标志、伪造合法企业产品的违法行为未受到相关职能部门致命打击;三是虚假夸大宣传广告狂轰乱炸,所谓的专家义诊、讲座或患者“现身说法”屡见不鲜,消费者盲目跟随成风;四是监管法规不够完善、管理模式仍不成熟、保健食品市场还不规范;五是电视非法直销保健食品广告层出不穷,药监和工商部门对其监管非常困难,无法从根源上铲除违法广告。六是经营单位点多面广,监管人员数量严重不足,监管难以形成无缝监管,非法销售保健食品的违法行为依然存在。究其原因有: 1、审批与监督脱节,出现监管真空。一是保健食品注册审批与监督脱节

4、。根据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保健食品注册审批经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形式审查及受理后,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并注册;保健食品市场监管由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省以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保健食品注册审批既不要审查,更不存在审批,对市场上的保健食品又没有具体的监管职能。这种保健食品注册审批纵向断层,审批注册与市场监管横向脱节的监管体制,严重制约着省以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二是保健食品广告审批与监测脱节。从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内部来看,保健食品广告的审批权仅限于省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无审批权,保健食品广告审批与监测出现“管着的看不到,看着的管不到

5、;审批的不监测,监测的不审批”的尴尬状况。 2、监测与处罚掉链,引发监管短路。广告法和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规定,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审批的保健食品广告发布情况进行监测,并将违法发布保健食品广告行为的,填写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移送通 知书移送同级工商管理部门查处。实际工作中,审批部门的监测侧重于是否经过批准,广告的内容是否与批准内容一致,对监测到的违法广告只能通报和移送,无权查处;而监督处罚部门主要侧重于广告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对于保健食品广告内容,往往是雾里看花等其他因素,给一些广告违法分子有机可乘。保健食品广告监测与处罚部门这种“监测的不处罚,处罚的不监测”状况,必然导致违法

6、保健食品广告禁止受牵制、处理受限制。 3、职能与监管体制缺陷,诱发责权扯皮。“谁审批、谁监管,谁监管、谁负责”是我国行政执法工作中的一个不成文的规则。而保健食品的注册审批与监管,广告审批和监测与处罚等权责却不符合该通则。保健食品的注册审批权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管权却在各级卫生等相关部门。保健食品广告审批权在省级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测工作又在市、县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而对违法广告的处罚权又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这种监管模式容易导致部门之间工作上的互相扯皮,一旦发生事故,追究相关责任就比较复杂。 4、法律法规缺乏可操作性,使得加大执法力度成为口号。2009年食品卫生法出台后,食品卫生法随

7、即作废,依据该法制定的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也失去法律依据,而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至今不知何日能正式实施。目前,保健食品监督管理面临无法可依的局面。此外,现行法律法规缺乏可操作性。如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只是对生产经营行为提出了具体要求,缺少针对委托加工、异地经营、网络经营等行为进行监管的条款,导致执法过程中存在盲区,执法力度难以加大。 5、机构改革步伐滞后,职能部门监管形成真空。国家相关 法律制定后相关职能部门职能划分不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缺乏相关法律法规职能支持,对保健食品监管形成“看似都能管,其实都不管”的监管真空。 二、思考对策 1、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加快食品安全法

8、修订工作,要尽快出台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实施细则,制定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保健食品广告审查规定等法律法规。针对违法违规行为制定相应罚则,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市政府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地方政府规章或管理办法。 2、改革监管体制。决定规定食品安全监管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从目前实际工作的运行情况来看,这种分段监管体制的效果并不佳。因此,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保健食品的注册审批、生产经营、广告监测和市场监管统一归口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管理,改革现行保健食品监管体制。充分发挥食

9、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药品监管的经验和优势,规范保健食品企业运作,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市场监管,从而提高保健食品质量和科技含量。 3、理顺运行机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市政府强有力的支持下,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工作原则。建立起“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保健食品监管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保健食品联合执法工作机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全面履行保健食品监督职能的同时,要充分考虑到现有的监管能力,联合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活动,解决当前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保健食品监管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的矛盾。二是建立保健食品联合执法人员备案制度。将业务 熟悉、办案严谨、作风过硬的保健食品监管专业技术

10、人员登记备案,以备随时调用。三是建立健全保健食品联合执法管理制度。加强组织联合执法人员的业务学习,建立健全保健食品联合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责任追究制,各部门要有服从大局,各司其职,不推诿、求协作的工作作风,以确保联合执法有机制、有制度、有保障、有效果,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和利益。四是建立保健食品联合执法情况通报制度。及时通报保健食品监管信息、成果、经验和难点,实现信息共享、资源互补。五是积极探索保健食品广告监测与处罚相结合的新途径。寻求破解广告监测与监管处罚短路工作思路。 4、加大资金投入。目前,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作为保健食品监管部门,但是,监管装备十分简陋,尤其是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相对其他保

11、健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来说,检测设备基本为零,监测基本靠瞟。如要承担起保健食品全方位监管的工作任务,则要求市政府在加大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经费投入的同时,并大力整合现有保健食品监管资源,完善设备装备,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能力。 5、加强队伍建设。省局以下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从事食品安全监察工作人员多为兼职的非专业人员。全面履行保健食品监管工作,必须建立一支业务熟悉、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保健食品监管专业队伍。为此,一要加强对现有岗位人员的业务培训,使之政策法规熟悉,工作规程熟练。二要有计划地录用专业技术人员,弥补队伍专业上的缺陷,形成队伍的梯队建设,加强队伍的政治思想教育,激发工作热情,启示工作思路,

12、拓宽工作思维,创新工作理念,建立一支廉洁、高效的保健食品监管队伍。 6、建立长效机制。通过改革保健食品监管体制,理顺监管 运行机制。针对当前“普遍食品变保健食品”,“食品、保健食品变药品”普遍现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加大对保健食品注册审批、生产经营监管的同时,还要不断健全和完善保健食品质量检验、安全评估、市场准入(退出)、安全监测与监督抽查、质量预警、广告宣传以及产品标志、标识、标签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生产加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流通领域的质量监控及其服务体系、质量安全标准及检测检验体系、执法保障体系,逐步建立保健食品监管长效机制。 7、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营造良好消费环境。针对广大保健食品消费者,在全市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宣传保健食品消费知识,以易于接受和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知识普及,提高消费者鉴别能力和防范意识,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引导消费者从正规渠道购进合格保健食品;针对保健食品从业人员,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升其法规知识水平。 第7页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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