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适任教师之处理2知识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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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適任教師之處理不適任教師之處理不適任教師之處理不適任教師之處理 報告人:許平和報告人:許平和壹、前言 我我國國傳傳統統社社會會中中的的教教師師,從從事事的的是是傳傳道道、授授業業、解解惑惑的的工工作作,是是社社會會高高級級知知識識分分子子,其其社社會會地地位位崇崇高高,與與天天、地地、君君、親親並並列列。今今日日工工商商社社會會中中,作作育育人人才才的的教教師師,已已成成為為眾眾多多行行業業中中的的經經濟濟人人。他他們們食食衣衣住住行行之之基基本本需需求求,與與其其他他經經濟濟人人亦亦無無差差異異。但但是是,國國家家建建設設,需需要要人人才才,人人才才培培養養,有有賴賴教教師師。可可知知教教

2、師師肩肩負負國國家家建建設設之之任任務務,較較其其他他行行業業尤尤為為艱艱鉅鉅而而重重要要。然然而而,教教師師應應該該享享有有之之權權利利,輒輒為為社社會會所所忽忽視視。一一旦旦有有所所主主張張或或訴訴求求,社社會會輿輿論論諷諷刺刺者者有有之之;申申斥斥者者亦亦有有之之。大大都都認認為為教教師師是是為為人人師師表表,應應該該安安貧貧樂樂道道,不不該該為為區區區區權權益益而而爭爭,有有損損師師道道尊尊嚴嚴,致致使使社社會會形成一種似是而非的觀念。形成一種似是而非的觀念。 壹、前言壹、前言 我國行政實務向著重行政目標,不僅缺乏程序正當的我國行政實務向著重行政目標,不僅缺乏程序正當的概念,對法的價值

3、思想亦不甚重視,概念,對法的價值思想亦不甚重視,19991999年公布全文年公布全文175175條的行政程序法,成為規範行政機關行政作為條的行政程序法,成為規範行政機關行政作為( (行政處分、法規命令、行政契約、行政計畫、行政指行政處分、法規命令、行政契約、行政計畫、行政指導導) )以及程序作為以及程序作為( (資訊公開、聽證程序、送達程序資訊公開、聽證程序、送達程序) )的的基本法制。由於憲法條文迄無正當程序之規範,因此基本法制。由於憲法條文迄無正當程序之規範,因此行政程序法被認為是對行政機關具準憲法性格的法行政程序法被認為是對行政機關具準憲法性格的法律,在行政機關進行相關行政作為時,必須普

4、偏性律,在行政機關進行相關行政作為時,必須普偏性謹守的行為法。謹守的行為法。 壹、前言壹、前言教師解聘的正當程序,分訂於教師法第教師解聘的正當程序,分訂於教師法第3 3章及大學法第章及大學法第4 4章,另外亦受憲法、釋憲文、行政程序法及一般行政章,另外亦受憲法、釋憲文、行政程序法及一般行政法理的拘束,殆無疑義,特別是一般行政法理,不僅法理的拘束,殆無疑義,特別是一般行政法理,不僅是外部規範是外部規範( (合法性合法性) ),亦同時是內部裁量,亦同時是內部裁量( (合目的性、合目的性、適當性適當性) )所應遵守的原則,另教育部依母法授權訂有所應遵守的原則,另教育部依母法授權訂有教師法施行細則,詳

5、述教師解聘、停聘及不續聘的教師法施行細則,詳述教師解聘、停聘及不續聘的定義與區別定義與區別( (第第1616條條) ),及為依法行政與符合正當程序,及為依法行政與符合正當程序,於於9292年年5 5月月3030日以台人日以台人( (二二) )字第字第09200724560920072456號書函訂頒號書函訂頒處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適任教師應行注意事項。處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適任教師應行注意事項。8787至至9595學年度處理不適任教師人數統計如下:學年度處理不適任教師人數統計如下:8787學年學年度度2222人、人、8888學年度學年度3535人、人、8989學年度學年度3232人、人、909

6、0學年度學年度5252人、人、9191學年度學年度3535人、人、9292學年度學年度3333人、人、9393學年度學年度4343人、人、9494學年學年度度4040人、人、9595學年度學年度6363人,平均每年人,平均每年3939人。今天報告的人。今天報告的內容即以該注意事項為主,並以實際案例夾敘其他相內容即以該注意事項為主,並以實際案例夾敘其他相關法令之適用。關法令之適用。 貳、貳、不適任教師處理案例分析不適任教師處理案例分析一、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者一、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者。(一)邱師性侵害學生案(一)邱師性侵害學生案1 1、案例簡述:邱師涉嫌性侵學生

7、案件,經該校性別平等委、案例簡述:邱師涉嫌性侵學生案件,經該校性別平等委員會調查小組進行調查,並議決將該案交付教師評審委員會員會調查小組進行調查,並議決將該案交付教師評審委員會評審。教評會決議停聘,並函知邱師,停聘案報經縣政府核評審。教評會決議停聘,並函知邱師,停聘案報經縣政府核准停聘生效在案。邱師以原措施學校性別平等委員會未依准停聘生效在案。邱師以原措施學校性別平等委員會未依性別平等法第性別平等法第3232條規定,將性別平等委員會之處理結果於條規定,將性別平等委員會之處理結果於2020日內以書面通知當事人,即交付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評審,日內以書面通知當事人,即交付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評審,使其

8、喪失申復權益,於法未合,不服停聘處分而提出申訴。使其喪失申復權益,於法未合,不服停聘處分而提出申訴。經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評議決定:申訴有理,原措施學經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評議決定:申訴有理,原措施學校不服,提起再申訴。校不服,提起再申訴。2 2、行政救濟結果:邱師提起申訴,經評議申訴有理由。、行政救濟結果:邱師提起申訴,經評議申訴有理由。原措施學校提起再申訴,經評議決定再申訴有理由。縣教原措施學校提起再申訴,經評議決定再申訴有理由。縣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之評議決定應予撤銷,另為適法之處分。師申訴評議委員會之評議決定應予撤銷,另為適法之處分。貳、貳、不適任教師處理案例分析不適任教師處理案例分析一、行

9、為不檢有損師道,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者一、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者。3 3、理由:、理由:(1 1)依教育部)依教育部9696年年1 1月月2424日台訓(三)字第日台訓(三)字第09600092370960009237號函規定,有關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之申復號函規定,有關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之申復救濟程序為申訴救濟程序之特別規定,亦即行為救濟程序為申訴救濟程序之特別規定,亦即行為人應先經申復程序,對申復結果不服,再依教師申訴人應先經申復程序,對申復結果不服,再依教師申訴制度規定提起申訴;又設若行為人應向學校提起申制度規定提起申訴;又設若行為人應向學校提起申復而誤向教師申訴評議

10、委員會提起時,主管教育行復而誤向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提起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或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應依行政程序法第政機關或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應依行政程序法第1717條之規定將該申復案移轉管轄於學校審議。另條之規定將該申復案移轉管轄於學校審議。另依依9696年年5 5月月7 7日台訓(三)字第日台訓(三)字第0960057668B0960057668B號函規定,號函規定,學校作成解聘、停聘或不續聘決議後,尚須經主管教學校作成解聘、停聘或不續聘決議後,尚須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始生效力,行為人亦始得提起申育行政機關核准,始生效力,行為人亦始得提起申復。復。 貳、貳、不適任教師處理案例分析不適任教師處

11、理案例分析一、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者一、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者。(2 2)原措施學校於)原措施學校於9797年年4 4月月9 9日司法人員持搜索票至校日司法人員持搜索票至校搜索邱師辦公室時,始知邱師涉嫌妨害性自主罪,並搜索邱師辦公室時,始知邱師涉嫌妨害性自主罪,並立即組成調查小組調查。然因相關被害人之家屬以保立即組成調查小組調查。然因相關被害人之家屬以保護孩子為由,婉拒調查小組前往調查,且表示一切交護孩子為由,婉拒調查小組前往調查,且表示一切交由司法機關審理,致使調查小組僅有邱師針對相關事由司法機關審理,致使調查小組僅有邱師針對相關事件之說明,無從了解事件之始末

12、,是以原措施學校性件之說明,無從了解事件之始末,是以原措施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最終乃以檢察官起訴書及邱師之答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最終乃以檢察官起訴書及邱師之答辯書,作成交付原措施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處理之決辯書,作成交付原措施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處理之決議。議。貳、貳、不適任教師處理案例分析不適任教師處理案例分析一、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者一、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者。原措施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並於原措施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並於9797年年7 7月月1717日召開委員會議日召開委員會議決議予邱師停聘,依據原措施學校教評會會議紀錄及雙方到決議予邱師停聘,依據原措施學校教評會會議

13、紀錄及雙方到場陳述確認,該次會議確已邀邱師列席說明,並經三分之二場陳述確認,該次會議確已邀邱師列席說明,並經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二分之以上委員決議將邱師予以停聘。原以上委員出席,二分之以上委員決議將邱師予以停聘。原措施學校並於措施學校並於9797年年8 8月月1212日函知邱師,其停聘案業經縣政府日函知邱師,其停聘案業經縣政府核准自核准自9797年年8 8月月8 8日停聘生效在案。原措施學校應於縣政府核日停聘生效在案。原措施學校應於縣政府核准邱師停聘案時,以書面通知邱師外,並應告知其申復之期准邱師停聘案時,以書面通知邱師外,並應告知其申復之期限及受理單位。然原措施學校告知之救濟途徑及救濟期間

14、錯限及受理單位。然原措施學校告知之救濟途徑及救濟期間錯誤,致使原申訴人應提申復卻誤提教師申訴。又縣教師申訴誤,致使原申訴人應提申復卻誤提教師申訴。又縣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於受理邱師申訴案,即應依行政程序法第評議委員會於受理邱師申訴案,即應依行政程序法第1717條第條第1 1項之規定移轉管轄至原措施學校,由原措施學校依項之規定移轉管轄至原措施學校,由原措施學校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性別平等教育法第3232條規定受理原申訴人之申復,然條規定受理原申訴人之申復,然縣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未為移轉管轄卻逕為受理並進行評議,縣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未為移轉管轄卻逕為受理並進行評議,其審議程序顯有重大瑕疵,其所為之評議

15、決定,應不予維持。其審議程序顯有重大瑕疵,其所為之評議決定,應不予維持。貳、貳、不適任教師處理案例分析不適任教師處理案例分析一、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者一、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者。(3 3)至邱師因原措施學校告知救濟期間錯誤,顯已逾)至邱師因原措施學校告知救濟期間錯誤,顯已逾申復程序二十日之不變期間乙節,依據行政程序法申復程序二十日之不變期間乙節,依據行政程序法第第9898條第條第1 1項及第項及第2 2項規定:處分機關告知之救濟項規定:處分機關告知之救濟期間有錯誤時,應由該機關以通知更正之,並自通知期間有錯誤時,應由該機關以通知更正之,並自通知送達之翌日起算法定

16、期間。、處分機關告知之救送達之翌日起算法定期間。、處分機關告知之救濟期間較法定期間為長者,處分機關雖以通知更正,濟期間較法定期間為長者,處分機關雖以通知更正,如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信賴原告知之救濟期間,致無如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信賴原告知之救濟期間,致無法於法定期間內提起救濟,而於原告知之期間內為之法於法定期間內提起救濟,而於原告知之期間內為之者,視為於法定期間內所為。應視為未逾申復程序者,視為於法定期間內所為。應視為未逾申復程序二十日之不變期間。二十日之不變期間。 貳、貳、不適任教師處理案例分析不適任教師處理案例分析一、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者一、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者。(二)巫師性侵害學童解聘案(二)巫師性侵害學童解聘案1 1、案例簡述:、案例簡述:國民小學巫老師於國民小學巫老師於9595年年1111月月1010日下日下午午2 2時時1010分被發現性侵害班上學生後,由學校依性別分被發現性侵害班上學生後,由學校依性別平等教育法、教師法、處理高級中等以下學平等教育法、教師法、處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適任教師應行注意事項等規定,分別召開性別校不適任教師應行注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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