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工委农村工作目标考核意见

上传人:笑少 文档编号:271140998 上传时间:2022-03-28 格式:DOCX 页数:13 大小:26.2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区工委农村工作目标考核意见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区工委农村工作目标考核意见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区工委农村工作目标考核意见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区工委农村工作目标考核意见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区工委农村工作目标考核意见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区工委农村工作目标考核意见》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区工委农村工作目标考核意见(1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区工委农村工作目标考核意见 为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各村进一步解放思想、干事创业,营造“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浓厚氛围,全面完成年度各项工作目标,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年目标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考核意见。 一、考核体系及配分 农村工作目标考核体系由经济工作考核和政治、文化、社会、党的建设工作考核两部分组成,两部分各配基本分100分,同时配奖扣分。 (一)经济工作考核内容及配分 1、基本指标(100分) (1)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工作考核(25分) 农民人均纯收入(2分) 农村集体财务管理(12分) 农村土地承包政策落实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6分) 减轻农民负担

2、(2分) 统计工作(3分) 考核责任单位:经管统计服务中心 (2)落实强农惠农政策(10分) 落实粮油肥综合补贴政策(5分)。 考核责任单位:财政所 落实良种、农机补贴、农业保险政策(5分)。 考核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审核。 (3)林业建设(20分) 按管发号文件执行。 (4)动物防疫(8分) 考核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 (5)全民创业扶持基金实施与管理(2分),由区全民创业扶持基金领导小组负责审核。 (6)环境卫生综合整治(35分)。 村内街巷无“三大堆”,10分;排水沟畅通,3分;主街道设置垃圾池或垃圾桶,垃圾清运及时5分;村内无违章建筑,10分;主街道墙壁粉刷,2分;主次街道两侧实

3、现绿化、安装路灯且管护良好5分。 考核责任单位:镇村建设服务中心 (二)政治、文化、社会、党的建设工作考核内容及配分 1、基本指标(100) (1)政治建设(15分) 村务财务党务公开。公开及时、内容详实,4分。考核责任单位:纪工委、组织办、经管统计服务中心 共青团工作。2分。考核责任单位。团委 妇联工作。2分。考核责任单位。妇联 人民武装和预备役工作。5分。按管发10号文件考核。 统战工作。2分。考核责任单位。宣传办 (2)文化建设(8分) 创建美好家园、服务科学发展活动。2分。 认真开展农民教育月、农民教育日活动。2分。 文化活动室管理制度健全,开放经常。2分 科学普及与推广。及时更换科普

4、宣传栏挂图,宣传栏完好。2分。 考核责任单位:宣传办、科协 (3)社会建设(60分) 群众工作。15分。认真落实群众工作日活动,每个群众工作日,每名村“两委”成员走访农户不底于10户,3分。认真落实群众服务代理制,及时办理群众委托事项,5分;对群众的意见、建议和反映的问题,及时解决、答复或向党工委反映,5分;积极协助区党工委调查处理信访问题,落实答复意见,2分。 考核责任单位:区群众工作办公室 平安建设。10分。配强综治协理员,完善工作和考核制度2分;积极调处矛盾纠纷,调处率达到95%以上,3分;建立治安联防队伍,实行昼夜值班巡逻,3分;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普法工作,1分;积极参加平安建设工作会

5、议和业务培训,1分,每缺席一次扣1分。 考核责任单位:区综治办 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及环保工作。3分。 考核责任单位:安监办、环保办 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3分。 考核责任单位: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15分。 考核责任单位:计生服务中心 民政与社区建设。3分。考核责任单位。民政办 教育体育工作。2分。考核责任单位。教育办 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2分。考核责任单位。教育办 卫生工作。2分。考核责任单位。卫生院 水利及防汛工作5分。考核责任单位。水利站 (4)党的建设(17分) 思想建设。扎实开展“解放思想、勇争一流”主题实践活动。2分。 考核责任单位:宣传办 组织建设。严格落实村级事务

6、“四审四议两公开”工作机制,3分;严格按照“两推两评三公示两票决”模式发展党员,3分;村“两委”成员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集中培训,2分;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3分;积极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服务承诺等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2分;认真做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2分。 考核责任单位:组织办 (三)奖扣分指标 1、奖分指标 (1)现代农业 “一村一品”工程。凡年内“一村一品”示范村达到标准的记20分;达到市级标准的记10分。 每新增一个设施农业栽培小区(集中连片10个标准种植大棚为一个计算单位)加10分。 农业产业化发展与跟踪服务。年内每新建成符合市级认可标准且成方

7、连片30亩以上的蔬菜、食用菌、蓝莓、茶叶、金银花、黄烟、果品等优势产业基地或生态园区一处记20分。蔬菜产业化基地的设施农业保护率达60%以上;食用菌亩培植密度达6000棒/亩以上;蓝莓栽植基地要求符合有机产品标准,栽植密度为300株/亩,当年存活率达95%以上;茶叶、金银花、果品以实际丈量为准;黄烟以交售数量折亩计算。对上述基地或园区跟踪服务好记满分,否则酌情记分 农业品牌建设。每发展一个无公害农(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加10分;每有一个进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或认定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加20分。每新发展一个市特优农产品加10分。 考核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 (2)农民专业合作社 每发展一

8、家真正发挥作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记10分。 考核责任单位:经管统计服务中心 (3)小型水利设施建设、河道治理、水库除险加固工作 村级筹资开发水利建设项目,年内每投资5万元加10分。新增水资源利用量每5万立方米加10分。 及时协调,按时进入工地,顺利完成工程加2分,出现问题的扣5分。 考核责任单位:水利站 (4)招商引资 新引进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内资企业或10万美元以上(含10万美元)外资企业,双证齐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且当年开工投产并实现税收的,每个记20分。每实现外资到账10万美元加20分,被列为市级以上重点项目的每个再加20分。 为企业项目入驻提供土地,并积极配合跟踪服务

9、,每个项目记10分。 提供重要招商信息,经招商部门洽谈后,完成注册且开工投产,每落户一个项目记10分。 引进区外总部经济企业、税源企业的,每实现区财政可支配财力10万元记20分。 考核责任单位:招商办 年内每新增一个个体工商户记2分。 考核责任单位:招商办 自主为区财政或村集体引进区外资金,每到账2万元记5分。 考核责任单位:财政所 (6)村级集体常年收入在上年度基础上每增加2万元,记5分。 考核责任单位:经管统计服务中心 (7)列入年度“五化”建设计划的村,完成任务加10分。 考核责任单位:镇村建设服务中心 (8)代表区迎接、省级以上检查提供现场,且工作扎实不出问题的,每次分别记2分、4分、

10、6分,出现失误的每次分别扣2分、4分、6分。 考核责任单位:各业务单位 (9)工作创出经验,在、省级会议作典型发言或党委政府刊物、新闻媒体推广、报道的分别记2分、4分、6分(同一典型不重复记分)。 考核责任单位:宣传办 (10)按要求组织民兵完成急难险重任务的每次记5分。考核责任单位:人武部 (11)参加市组织的大型文娱活动,并为取得荣誉的,记3分。考核责任单位:宣传办 (12)每新建成一条文明示范街、一处宣传栏、一支文体宣传队、一处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加3分。 考核责任单位:宣传办 (13)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完成公益事业项目,并得到财政奖补资金的,每得财政奖补资金1万元加3分。 考核责任

11、单位:经管统计服务中心 2、扣分指标 (1)不按“四审四议两公开”工作机制决策,引起不良影响的,每起扣10分;违规用章、私自用章、骗取公章、偷盖公章的,每次扣10分,引起不良影响的,每次扣20分。 考核责任单位:经管统计服务中心 (2)现任农村干部发生违法违纪案件被查处的,每人次扣10分,普通党员违法违纪被查处的,每人次扣5分。 考核责任单位:纪工委 (3)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不力,被市通报的,每次扣3分。 考核责任单位:组织办 (4)没有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影响发展党员的,扣3分。考核责任单位:组织办 (5)每发生一次到、省、北京信访分别扣1分、3分、10分、15分;个体访分别扣2分、

12、8分、15分、20分;重复访每次分别扣4分、12分、20分、25分;集体访每次分别扣12分、20分、30分、50分。 考核责任单位:信访办 (6)凡违法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的,分别扣10分、30分、50分,并按村干部岗位待遇发放办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考核责任单位:计生服务中心 (7)每发生一起非法占地、建设现象扣5分,发现一起非法采石、挖砂、偷土等破坏矿产资源案件,扣5分。 考核责任单位:国土资源所、镇村建设服务中心 (8)发生伤亡、火灾、农机安全等重大责任事故的,视情节每起扣510分;发生特大责任事故实行“一票否决”。 考核责任单位:安监办 (9)没有严格按政策规定做好五保户、低保户的申办

13、认定和服务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每起扣5分。 考核责任单位:民政办 (10)因工作措施不力,发生疫情流行的每起扣5分。考核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卫生院 (11)工管委组织的会议,无故缺席每人次扣3分,迟到、早退每人次扣2分。 考核责任单位:党政办 (12)因工作不力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负面影响的每次扣10分。 考核责任单位:宣传办 (13)农产品每有一次检测不合格(包括农药残留超标、畜禽和水产养殖使用瘦肉精及其他违禁药物、食品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在年度考核总分中扣10分;在市级及以上开展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包括水产品样本、水质样本)例行监测或监督抽查中,每出现一例农残检测超标样品扣10分。 考核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 (14)每发生一起治安案件或一般刑事案件分别扣2分、5分。考核责任单位:综治办 (15)村内3559岁人员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投保率达不到90%的,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考核责任单位: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16)发生较大自然灾害、生产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重要事件,没有按照规定做好应急处置并在15分钟内报告区管工委的,每次扣5分。 (17)因工作不力,给区工管委造成其他不良影响的,扣分标准由工、管委研究确定。 二、考核组织及程序 (一)考核组织 成立区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总结/报告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