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对完善新《国家赔偿法》赔偿请求权时效的探讨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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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学习资源对完善新国家赔偿法赔偿恳求权时效的探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如干问题的说明(一)其次条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害公民、法人和其 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在 2021 年 12 月 1 日以前的,适用修正前的国家赔偿法,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适用修正的国家赔偿法:(一) 2021 年 12 月 1 日以前已经受理赔偿恳求人的赔偿恳求但尚未作诞生效赔偿打算的;(二)赔偿恳求人在 2021 年 12 月 1 日以后提出赔偿恳求的;但在实践中,假如仅简洁适用上述规定,就可能发生与新法立法意旨相反的结果,不仅可能剥夺了受害人的诉权,更致受害人的实体权益无法得到依法保证;本文以实践中

2、发生的一就案例进行分析探讨并提出完善该法的建议;【案情】申请人胡某与徐某合伙投资办厂; 2003 年 3 月 15 日徐某以民间欠款为由,将胡某作为被告知至县法院;县法院当即作出财产保全的民事裁定,对合伙企业全部财产进行了查封;胡某认为,虽然县法院于2003 年 3月 16 日向其送达了财产保全的民事裁定,但法院在未通知其到场的情形下,对合伙企业全部财产进行查封,并纵容徐某盗取被查封的财产,且未出具所查封的财物清单,导致某些财产未纳入评估之列,合伙财产被低价变 卖;为此,胡某向县法院、县检察院、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检察院、国务院信访办、国务院普法办等多家单位不断提出申诉,要求确认县法院的行为

3、违法,但均未得到书面答复;2021 年 12 月 16 日,为爱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胡某向县法院提起国家赔偿,要求县法院赔偿因其违法行为而导致的 财产缺失肆万元;对该案如何运算赔偿恳求权时效存在两种看法;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一种看法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如干问题的说明(一)其次条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 权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在2021 年 12 月 1 日以前,赔偿恳求人在 2021 年 12 月 1 日以后提出赔偿恳求的,适用修正的国家赔偿法,故该案应适用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应裁定不予受理;另一种看法认为,修改前的国家赔偿法规定申请国家赔偿须先行确认行为

4、违法,胡某根据该法规定为了确认行为违法不断进行申诉,因没任何结果而未能提起国家赔偿;假如简洁适用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导致该案超过恳求时效而被不予受理,不符合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爱护求偿权的立法旨意;并且胡某的申请正是由于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规定可以提起国家赔偿才得以提起,结果其实体权益反而得不到爱护;因此,该案应适用修改前的国家赔偿法,因县法院作出的查封、拍卖行为到目前为止尚没有被确认违法,故胡某的赔偿恳求时效尚未开头运算,也就谈不上超过两年时效的问题;故该案应先确认县法院的行为是否违法,然后再作出是否赔偿的打算;【探讨】上述案例的争议焦点是如何运算申请人胡某的赔偿恳求权时效问题;新的国家赔偿法第三

5、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赔偿恳求人恳求国 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 权时的行为侵害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运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 间不运算在内;”根据该条规定,胡某于2003 年 3 月 16 日收到财产保全民事裁定,就应视为从该日起其知道其权益被侵害,其恳求赔偿时效应从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2003 年 3 月 16 日起算,至 2021 年 12 月 10 日向法院提出赔偿申请时止,已历时七年多,故该案超过两年恳求时效规定,依法应裁定不予受理;然而,我们再连续深化摸索一下;胡某之所以于2021 年 12 月 10 日才提起赔偿恳求,是由于修改前的国

6、家赔偿法设置的先行确认程序未 得到答复而致无法提起国家赔偿;旧的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 定,“赔偿恳求人恳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 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违法之日起运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 不运算在内;”该条规定没有明确先行确认程序应由哪些机构实行哪种方式 进行,因而胡某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应视为申请先行确认的方式,但相关部 门对胡某提出的申诉未作任何书面答复,从而导致胡某未能依法提起国家赔 偿;即胡某并非由于怠于行使诉权而使诉权丢失,而是由于旧法先行确认程 序的设置阻碍了他行使赔偿恳求权;从新法立法旨意来看,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取消先行确认前置程序,目的就

7、是为了更好地爱护受害人的求偿权;仅简洁适用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认为胡某的赔偿申请超过二年时效而剥夺胡某的诉权,这与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的立法旨意不相符;从实质公平角度而言,胡某理当不应承担不予受理这种结果;但如按其次种看法适用旧法,就又明显与新法相抵触,违反了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就;因此,笔者认为,为了表达新的国家赔偿法的立法意图,加强新旧国家赔偿法之间的连接,建议在新的国家赔偿法司法说明(一)其次条中增加时效中断的条款,即赔偿恳求人在该法实施之前始终在申请确认,恳求时效因提起确认而中断;从中断终止时起,恳求时效重新运算;唯如此,才能切实爱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并削减信访涉诉案件的发 生;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欢迎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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