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施工过程管理义务

上传人:大*** 文档编号:267192833 上传时间:2022-03-17 格式:DOCX 页数:33 大小:59.9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道路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施工过程管理义务_第1页
第1页 / 共33页
道路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施工过程管理义务_第2页
第2页 / 共33页
道路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施工过程管理义务_第3页
第3页 / 共33页
道路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施工过程管理义务_第4页
第4页 / 共33页
道路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施工过程管理义务_第5页
第5页 / 共3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道路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施工过程管理义务》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道路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施工过程管理义务(3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道路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施工过程管理义务12.23承包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负责人负责本工程的全面管理工作,是本工程的第一责任人,代表承包人履行与业主合同的相关责任。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质量控制、进度控制现场会。(2)贯彻执行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本工程的各项管理制度;(3)项目负责人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每周组织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落实措施迅速整改,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4)对本单位工程施工进行有效控制,落实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

2、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实现安全、文明生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5)负责本单位工程成本分析、含资金预测,制订控制成本措施;(6)主持本单位工程工作会议,编制工程策划,填写工程报告;(7)签发本单位工程对内、对外文件及各类通告,负责批准施工方案;(8)制定工程人员流动计划;(9)负责本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组织解决工程施工中的现场管理及技术工艺问题;(10)负责本单位工程进度计划审核工作;(11)组织协调现场施工及工程管理人员之间的工作关系。组织工程阶段验收工作;(12)负责审核本单位工程物资采购计划及工程物资需要量计划;(13)就总包自行完成的部分和分包工程的工作进行协调;

3、(14)负责与发包人、监理协调关系;(15)组织协调周边各单位关系。12.24施工管理机构 (1)承包人必须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建立现场管理机构,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236-2006),并积极主动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督导和检查。(2)现场管理机构各部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在开工前必须全部到位,并接受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的查验。承包人委派的现场管理机构各部主要技术管理人员不得有兼职情况存在,并需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3)现场管理机构各部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应与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发包人不要求更换时不得更换。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的,承包人应以书面形式向监理单位提出意向(附前任和后任人员

4、的详细履历资料),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后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征得发包人同意后方可更换。承包人必须保证后任人员的资质、资历、业绩、实际工作能力不低于前任人员的素质。即使征得发包人同意更换的,承包人仍应按总承包专用条款第17.1条相关条款的约定承担违反投标承诺的违约责任(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更换人员必须履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人员变更手续,后任人员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4)现场管理机构各部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效果达不到招标文件的明确要求或投标文件的承诺或工作态度存在严重不足,不适应现场工作需要,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提出撤换。承包人可以提出整改意见,如发包人不予接

5、受或认为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则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发出书面指令7天内无条件撤换,并按照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所调换来人员的资质、资历、学历、职称、业绩、实际工作能力不低于原投标文件中所承诺人员的素质,否则,按总承包专用条款第17.1条相关条款的约定承担违反投标承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撤换不合格人员,如承包人既不立即撤换,也不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则视同拒绝执行发包人的指令,承包人需按总承包专用条款第17.1条相关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要求承包人以实际工作能力较高的人员调换实际工作能力较低的现场人员,或者承包人主动要求以实际工作能力较高的人员调换实际工作能力较低的现场人员,不免

6、除承包人需承担的违反投标承诺的违约责任。(5)现场管理机构各部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必须全职在现场办公,不得兼职或者擅自离岗。本工程严格执行签到制度。因特殊情况需短暂离岗的,应当事先报总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批准,且须妥善安排工作交接,并按以下约定执行: 1 )离场半天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同意; 2 )离场 1 天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同意,并经发包人代表批准; 3 )离场 2 天以上(含 2 天),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代表同意,并经发包人批准; 4 )一个月内累计离场时间不得超过 4 天(经发包人批准的除外)。 5 )项目负责人不论离场多久,均应经发包人批准。承包人若违反上述约定,应按总承包专用

7、条款第17.1条相关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所称现场办公,是指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现场管理机构各部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必须在施工场地全职上班,履行各自的职责。12.25承包人按合同约定除施工正常工作外还包括以下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1)根据工程需要,承包人提供和维修白天或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若承包人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人身损害等,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及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2)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的规定办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在开工后2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知会发包人。(3)未移

8、交后续施工单位或发包人使用前,对已完工工程的保护工作及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发生损坏由承包人自费修复。(4)承包人应对施工场地及周围的地下管线、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之状况进行勘察,根据勘察结果确定具体的保护措施并承担有关费用。若发现正常施工措施及现有条件已不能达到保护目的,承包人应及时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批准采取特殊保护处理的,发包人承担不包含在招投标内容中的额外保护费用。承包人应对所采取的保护措施进行监测,并应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反馈信息指导施工,以确保上述受保护物件及作业人员、居民的安全。因承包人原因,受保护物件发生损坏的,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5)承包人须

9、按发包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现场布置、放置材料机械及其他设施,及时将施工垃圾、余泥运出场外,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达到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目标。并负责临时用水、用电的申请批准手续。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清理施工垃圾,做到“工完场清” , 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 10 天内,对施工场地进行全面清理。(6)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1)保证执行投标文件所承诺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资源投入计划,将工程施工所需的机械设备、人员、材料等资源,根据工程进度计划按时、按标准、足额投入;否则,应按总承包专用条款第17.1条相关条款的约定承担违反投标承诺的违约责任。2)

10、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因特殊原因需变更资源投入计划或者对已投入的资源进行调整的,应当提前 7 天提出申请,报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批准。允许机械、设备调整的原则为:所调整机械、设备,规格、标准只能比原计划提高,不能降低;数量原则上不允许减少,如确因更换先进设备提高了工效,可考虑在总工作能力不降低的前提下同意调整。未经发包人许可,承包人开工后已进场的机械设备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在计划使用期间撤出现场。若施工机械、设备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损坏,承包人必须在 3 天内修复或更换。3)因设计变更、施工现场情况变化造成工程内容、工程量变化,须调整机械、设备的规格、数量的,承包人须在变更或变化确定后 3 天内,提出完

11、整的更新施工方案和资源投入计划,报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批准后实施。4)承包人应当清楚地预计到施工期间对外界可能产生的不可避免的干扰,并保证主动努力减少这些干扰对外界的影响,积极主动与外界进行协调。(7)提供发包人代表和监理单位工作人员必要足够的办公场所和办公生活设施。包括:发包人代表现场办公室一间,面积约50M2(套间),工程监理现场办公室三间,每间面积约50M2(套间),公共大会议一间,面积约150M2。(8)承包人须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施工总承包管理和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工作内容:1)项目进度管理;2)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搭建和管理; 3)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管理; 4)综合管理; 5)成品

12、保护;6)竣工验收、竣工资料(含竣工图)管理; 7)本合同包含的其他施工总承包管理和配合服务内容; 8)发包人交付的其他任务。(9)承包人须于每期(关键节点)完成后5日内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供综合报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计划、报表或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报发包人批准后实施: 1)上期工程进度款 资金使用反馈表 ,并提交己支付分包及材料设备供货单位价款凭证复印件,由总监理工程师核实确认资金落实情况并报发包人,以保证承包人将工程进度款专用于本合同工程;2)当期应完成的工程进度和实际完成进度统计报表、当期完成的工程量申报(要求分细项申报,并含有完成金额)、当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报

13、告、当期工程事故(如果发生时)报告、当期其总承包管理范围内各专业间的组织管理、协调、配合等方面情况及所出现问题的专项报告;3)下期施工进度计划、下期施工拟投入设备,劳动力计划。(10)承包人须于进场之日起15日内向发包人提交本合同工程的分部验收工作计划,经发包人审定后执行。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新增工程等情况导致工程内容发生变化的,承包人应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新的分部验收工作计划,经发包人审定后执行。分部验收原则上按分部工程为界面划分,特殊情况下,也可按子分部工程或分项工程为界面来划分。(11)承包人须于进场之日起15日内向发包人提交本合同工程的分段(按关键节点)结算工作计划,经发包

14、人审定后执行。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新增工程等情况导致原分段结算工作计划受影响的,承包人应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新的分段结算工作计划,经发包人审定后执行。分段结算的界面划分按以下原则执行:本合同工程由多个单项工程组成,则分段结算原则上应以单项工程为界面来划分。特殊情况下,经发包人批准的,也可以各单项工程中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为界面来划分。(12)承包人应当按审定的分段结算工作计划按时向发包人提交如下分段结算涉及到的资料(但不限于以下):1)结算书;2)工程量计算书(即计算底稿);3)钢筋抽料表(建筑、市政、园林景观等工程适用);4)图纸会审记录;5)设计变更单;6)工程洽商记录;7)总

15、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8)会议纪要;9)工程签证;10)材料设备单价呈批审核单;11)综合单价呈批审核单;12)发包人供应材料收货验收签收单;13)验收记录或验收报告;14)其他分段结算资料;15)移交资料签收表。13、施工阶段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3.1进度计划(1)计划的提交和确认1)承包人应于收到工程师的进场通知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项目及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与进度计划。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当载明如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l 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完整的施工方案和专项工程施工技术方案;l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包括:机械设备进场计划、工程材料和物料进场计划、施工人员进场计划等;l

16、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及施工道路平面图;l 季节性施工措施;l 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下设施的加固措施;l 保证工期、质量的措施;l 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减少扰民、降低环境污染和噪音的措施;l 妥善处理与相邻施工作业现场关系的措施;l 其他与工程施工有关的管理方案、措施。承包人编制的工程进度计划内容应全面详实,且应针对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的各专业平行分包工程及建筑工程的全部或分项施工作业和特点提出施工方法、施工穿插顺序及时间安排,并在各节点位置标注相应的工程量、资金使用计划、人力机械组织及材料消耗量。承包人编制的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应按照广州市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样板工地的具体要求,全面详实,确保现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工程造价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