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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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方案为深入贯彻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进一步推动 本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充电需求,更好地支撑新能源汽 车产业发展,助力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结合本市实际,现提出如 下实施意见方案。一、明确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 按照国家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和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部署,适应超大城市公共 交通为主、绿色出行为主的发展需求,推动充换电设施规划格局协调有序、行业 管理规范安全,更公平地分享建设成果,更高效地引导资源互补,更友好地开展 车网互动,积极鼓励企业技术和运营模式创新,

2、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以充电 为主,换电为辅,换电重点在出租车等领域高水平应用,充电以自(专)用充电 为主、社会公用补电为辅,促进充换电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为新型电力系统建 设提供有力支撑,实现人、车、桩、网深度融合发展。(二)主要目标。形成适度超前的城市充电网络,到2025年,满足125万 辆以上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全市车桩比不高于2 :10建立以信息高水平互联 互通、智能技术标准体系完善、建设运营管理机制健全、统一有序惠及民生为特 色的新型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实现行业发展五个转型“ o 一是从均衡发展转 向聚焦重点。重点推动“僵尸桩治理、小区充电等难点问题,引导消费者树立 正确的新能源汽车

3、消费观。二是从建设为主转向建管并重。强化新建小区安装条 件预留等方面管理机制建设。三是从慢充为主转向快慢并重。小区主推目的地慢 充,公共领域提高快充比例。四是从无序充电转向有序充电。加快智能桩推广, 充分发挥充换电设施公共数据采集与监测市级平台(以下简称市级平台)引 领作用。五是从企业为主转向全社会多方参与。把小区充电桩建设纳入小区更新 改造范畴,同步夯实汽车厂商配建责任。二、加强设施布局统筹协调(一)推动全市充换电设施发展规划制定。结合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 停车场站布局和智慧交通数字化转型,聚焦城市公共领域、住宅小区、公共服务 机构、专用车辆换电等重点领域实际需求,运用大数据分析,提高布

4、局合理性, 制定全市充换电设施发展专项规划,全面推动城市、汽车、充换电设施协同发展。 制定五大新城充换电设施专项规划,强化重点区域充换电基础设施更高标准建设 布局。(二)加快公共充换电网络布局。按照先桩后车、适度超前,公用设施快 充为主、慢充为辅,专用设施快慢并重的原则,完善公共充换电设施(含公用 和专用设施,下同)布局,适应全市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需求,分区明确设施规 模和场站布局,超前布局、重点保障,优先满足新能源出租车等公共服务需求, 有效保障本单位电动汽车充电需求,更好服务市民个性化应急补电需求。(三)完善小区充电设施建设协同推进机制。夯实各区充换电设施属地化建 设管理责任,按照政府主导

5、、多方协同原则,加大协调力度,落实街道、居 委会等基层管理机构责任,调动小区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充电企业等相关方积 极性,建立老小区与新小区(专指人车分流、停车有保障的小区)充电设施建设 统筹推进机制。老小区以一桩多车共享为原则,符合条件的小区应将共享充 电设施建设列入小区综合改造范围,利用新增公共车位开展共享充电桩建设。新 小区以一车一桩原则配建。对已建成的新小区,通过智能桩推广和统建统营 等方式,解决供电容量不足问题,按照地下室防火分区,预留独立的充电设施配 电空间,以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要;对新建小区,制定充电设施配建标准,在新 建住宅项目的规划报批、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及交付等关键环节监

6、督把关,严 格落实新建小区充电设施配建及安装条件预留要求,将管线和桥架等设施建设到 车位,确保执行到位。三、推动行业管理规范安全(一)落实汽车厂商充电设施配建责任。建立电动汽车智能化充电设施配套 责任落实评价制度,将汽车厂商为消费者落实充电设施的情况纳入销售电动汽车 享受专用牌照政策评价体系,采取企业承诺、企业自查、定期报告、第三方抽检 等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夯实汽车厂商充电设施配建责任。(二)加强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严格落实充换电设施全寿命周期 相关管理要求,全面实现公共充换电设施接入市级平台,提升设备可用率和故障 处理能力。规范公共停车场(库)充电设施管理要求,建立”僵尸桩”清

7、查治理 制度,将僵尸桩”数量纳入充电企业运营补贴评价体系,加大各区公共停车场(库)与僵尸桩整治考核力度,优化充电设施配建验收要求,合理配置快、 慢充比例,有序推动具备条件的慢充设施改造升级为快充设施,着力提升应急快 充保障能力和企业服务水平。(三)建立小区充电设施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 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明确对于设施安装及电力接入的配合职责,结合市级平台 技术监测手段,完善小区充电服务,提升居民满意度。建立小区充电设施建设运 营管理规范,明确充电企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各方管理责任,按照 设施设备产权,明确充电企业、消费者个人、电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等各方日 常

8、运维和安全责任;支持新增和存量改造自用充电设施接入市级平台,建立平 台监测、社区共治的管理机制,消除安全监管盲区。(四)加大电力接入服务保障支持力度。做好电网规划与全市充换电设施发 展规划的衔接,加大充换电设施配套电网建设力度,将建设和运维成本纳入输配 电价回收。对充换电设施配套电网用地、管廊通道等资源予以优先保障,合理提 高预留标准。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落实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工作 要求和举措,为充电企业和消费者个人报装智能充电桩做好配套供电服务保障。 推动电力接入服务界面进一步延伸,针对已建小区装表条件受限问题,鼓励采用 防火分区集中装表方式解决,由物业服务企业提供通道施工便利和配电

9、间、墙面 等场地条件。(五)完善充电专用车位管理配套措施。推进公共停车场(库)按照一定比 例划设充电专用车位,落实管理要求,引导油车与电动汽车分区停放,明确差异 化管理措施,推动解决停车不充电占位问题,维护良好充电秩序。按照法定程序 适时启动相关立法、规范性文件修订或相应条款解释程序,提出停车不充电占位 行为的认定方式,明确具体处罚标准和配套措施,引入信用管理机制,为充电专 用车位管理提供制度保障。进一步发挥价格杠杆作用,适时完善政府定价公共停 车场(库)充电专用车位停车收费政策,鼓励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公共停车场(库) 经营者对不合理占用充电专用车位的情形,制定差别化停车收费标准,提高充电 专用

10、车位利用率。四、促进设施平台开放共享(一)打造先进充换电设施互联互通管理体系。建设全国领先的市级平台, 进一步完善互联互通协议标准,形成统一的信息共享接口,形成完善的充换电设 施安全、管理、服务评价体系,提高充换电设施接入质量和效率。鼓励充电企业 与市级平台间的数据互联互通,推动共用共享,进一步提升全市充电一张网 的智能化、便捷化水平。(二)建立小区充电设施开放共享机制。进一步挖掘小区固定车位自用充电 桩潜力,鼓励开展临近车位分时共享,在保障自用桩业主充电需求的前提下,支 持充电企业通过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式,与自用桩业主确定商务模式、明确运营机 制,通过专业化管理开展分时共享业务。研究完善小区共

11、享充电设施对社会开放 相关管理要求。(三)鼓励充电停车一体化共享服务。加强市级平台与出行即服务(MaaS ) 系绷口 随申办”的服务融合,建立市级平台与相关停车设施管理平台间的数据 互联互通共享机制,实现跨平台、多渠道信息共享。鼓励充电企业与各类停车设 施运营管理主体确定商务模式,建设停车充电一体化共享服务设施,实现停车和 充电信息数据互联互通。鼓励给予充电车辆停车优惠,提高车位和充电设施共享 效率,提供定制化、高质量的增值服务。(四)探索优势领域换电服务共享模式。加快制定换电车型、换电设备、换 电场站建设等地方标准,打破换电技术跨品牌、跨车型应用壁垒,推动在专用车 辆和乘用车等主要应用领域形

12、成统一的换电标准。加强技术攻关,围绕港口、物 流、环卫等短途、高利用率场景,研究布局专用车辆共享换电站。探索城市内部 出租车、网约车与私家车共享换电模式,鼓励充换电一体化共享场站建设。五、引导设施应用绿色高效(一)建立智能化充电设施标准体系。结合智能化充电技术地方标准方面的 先发优势,明确设施智能化改造、信息接入、有序控制等功能要求,提出能源路 由器等智能化设备制造标准,推动车一桩设备级与平台级的信息互相识别,打造 全国领先的智能化充电设施技术标准体系,为智能化设备推广与更新提供标准依 据和支撑。(二)开展新能源汽车有序充电试点。充分发挥在全国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设 施发展快、数量多的领先优势,支

13、持电网企业、市级平台和充电企业通过需求侧 响应等方式,开展智能有序充电,探索车网双向互动,合理发挥规模化、分散式 电动汽车充放电资源对于电力系统的峰谷调节作用。打造新能源汽车有序充电 示范市,开展高效新型充电基础设施试点,力争十四五期间,形成50万 辆车、50万千瓦有序充电能力,实现网、桩、车智能融合发展。(三)推动新能源车充新能源电。鼓励新能源车与新能源融合绿色发展,结 合分布式光伏建设,推动新能源与充电相结合的新型充换电场站建设,实现绿色 电力多向互动和灵活高效利用,提升新能源消纳比例,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提供 支撑。六、引领服务模式创新提升(一)创新道路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试点。深入挖掘小区

14、周边充电设施布局 潜力。选择中心城区(夕卜环内)小区周边具备条件的道路停车场,结合架空线入 地和合杆整治、路灯灯杆建设等工作,引导建设运营水平较高的充电企业,开展 充电设施建设试点,为小区充电难问题缓解提供补充支撑。(二)创新小区充电设施“统建统营“商业模式。鼓励引导充电企业取得小 区业主大会支持,在街道、居委会指导和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的配合下, 与电网企业做好衔接,统筹考虑小区整体充电需求,按照统建统营”模式,有 偿提供充电设施规划、新建、改造、运营服务,缓解小区电力接入工程无法统一 规划实施的问题。统建统营小区原则不再接受充电桩个人独立报装,汽车厂 商仍要负责履行为用户落实智能充电设

15、施配套的责任,鼓励汽车厂商与充电企业 加强合作,提升充电服务效率。(三)创新金融服务支持。发挥新基建贴息政策作用,鼓励合作银行加 大对公共充换电设施优惠利率贷款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公共充换电设施项目,按 照有关规定进行贴息支持。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多种渠道,为充换电设施建设提供 资金支持。鼓励保险机构开发适合充换电设施的商业保险产品,强化服务支撑。七、落实保障措施(一)强化建管并举。做到一手抓建设,一手抓监管,发展改革、交通部门 会同规划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管理、房屋管理、经济信息化等部门做好规划引领 和政策支撑,持续推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财政、金融部门加强财政支持、强 化金融服务与保障,增强社会资

16、本信心;住房城乡建设管理、房屋管理、交通、 经济信息化部门分别从规划建设标准、居民社区管理、公共场站管理、设施配建 责任等方面入手,完善监管措施,建立长效机制,指导、督促市场主体责任落实。(二)强化多方参与。建立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协同的良性发展机制, 做好部门联动、市区联动、政企联动,发挥街道、居委会、业委会等基层组织机 构的管理职能,加大对电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的保障支持力度,充分调动汽车 厂商、充电企业、消费者等各市场主体积极性,吸引更多优质社会资本参与充换 电设施建设运营。(三)强化宣传引导。由宣传主管部门统筹,进一步加强对充换电设施的宣 传引导,推动社会各界全面了解充换电设施发展成果。重点围绕充换电设施配套 责任的落实,多媒体、多渠道开展宣传工作,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新能源汽车 消费观,充分知晓在充换电设施领域的相关权利和义务,促进充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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