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商品交易所线材(成都)现货电子交易合同(示范)(征求意见稿)

上传人:tang****xu1 文档编号:266113182 上传时间:2022-03-14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6.5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渤海商品交易所线材(成都)现货电子交易合同(示范)(征求意见稿)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渤海商品交易所线材(成都)现货电子交易合同(示范)(征求意见稿)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渤海商品交易所线材(成都)现货电子交易合同(示范)(征求意见稿)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渤海商品交易所线材(成都)现货电子交易合同(示范)(征求意见稿)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渤海商品交易所线材(成都)现货电子交易合同(示范)(征求意见稿)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渤海商品交易所线材(成都)现货电子交易合同(示范)(征求意见稿)》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渤海商品交易所线材(成都)现货电子交易合同(示范)(征求意见稿)(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渤海商品交易所线材(成都)现货电子交易合同(示范)(征求意见稿)买方:(交易代码)(交易商名称)卖方:(交易代码)(交易商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曰本合同系买、卖双方依照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现货交易(BEST交易)规则,通过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线材(成都)现货交易而达成的买卖合同。鉴于:1、买卖双方均通过交易所的审核同意,成为交易所的交易商,并均与交易所签署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入市协议;2、买卖双方均已仔细研读并充分理解了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现货交易管理办法及其它规则文件,同意遵守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天津市人民政府颁布的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交易市场监督管

2、理暂行办法以及交易所有关规则,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买卖双方订立本合同。一、交易商品1.1商品名称:线材(成都)1.2商品代码:BPBCD二、数虽2.1买卖双方通过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成交的线材数虽(单位:吨):。三、订货价格渤海商品交易所开户咨询指导:13220657877QQ3523336883.1买卖双方通过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成交的线材的含税单价为一元/吨。四、交收地点该商品交收仓库都物流有限公司4.1本合同项下货物的交收地点在交易所指定的该商品交收仓库,包括成都成实储运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周祥物资有限公司、中铁物资成和成都国储物流有限公司。五、交收时间5.1买卖双方通过交

3、易所电子交易系统就当日订立成功的线材申报交收,交收需按照交易所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线材交收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5.2买卖双方根据交收申报的情况和配对结果,依据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现货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收取或支付延期交收补偿金。六、质虽规定用于线材(成都)交收的线材应符合以下规定:6.1符合国标GB1499.1-2008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HPB235牌号的?8mm线材。6.2质虽符合国标GB1499.1-2008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HPB235牌号的?6.5mm?10mn材,或符合国标GB/T701-2008低碳钢热轧圆盘条Q235牌号的?6.5mm?8mm?

4、10mn材,可以作为标的物的替代品用于交收。6.3用于实物交收的线材应为盘条,每卷盘条必须由一根线材组成,里虽不应小于1000公斤。6.4用于实物交收的线材入指定交收仓库时应附有对应的质虽证明书。在生产日起的三个月内入指定交收仓库的线材可直接申请注册仓库存货凭证,仓库存货凭证有效期限为不超过生产日起三个月。6.5每一仓库存货凭证的线材,应当是同一生产企业生产、同一牌号、同一注册商标、同一公称直径的商品组成,且以最早生产日期作为该存货凭证线材的生产日期。6.6线材交收以实际称里方式计虽。每次交收实物溢短不超过出吨,磅差不超过土).3%。6.7在当日16:15后配对成功的交收申报,同一交易商同一天

5、交收线材的数虽与公称直径必须满足如下要求:交收线材的数量交收线材的公称直径规格及比例不局于1200吨符合电子交易合同中的规定即可高于1200吨,且不高于3000吨60%不低于两个公称直径,并且每一公称直径交收数量不得局于其总交收数量的高于3000吨不低于二个公称直径,并且每公称直径交收数量不得g其总交收数量的40%七、保证金7.1为保障本合同得到全面、适当履行,本合同订立时,买卖双方应按照夫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现货交易管理办法、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结算细则的规定,交付保证金,保证金为本合同总货款的20%八、货款结算8.1本合同成立后,按照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现货交易管理办法和夫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结算细则

6、的规定,进行货款结算。九、增值税专用发票9.1买卖双方进行实物交收时,卖方根据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线材交收办法(暂行)规定,向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十、违约责任10.1根据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现货交易管理办法及交易所有关规则的规定,买方在本合同订立后,未能及时、足额向交易所交付保证金或货款的,买方即构成违约。10.2根据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现货交易管理办法及交易所有关规则的规定,卖方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卖方即构成违约:10.2.1未能及时、足额向交易所支付保证金的;10.2.2未能及时向交易所提交足额数虽“存货凭证”的;10.2.3交付的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虽标准的;10.2.4未及时开具相应

7、增值税发票的。10.3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后,违约方应按照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现货交易管理办法及交易所有关规则的规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H一、免责条款11.1受地震、台风、火灾等自然灾害以及国家政策更大变更或其他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导致本合同不能全部履行或部分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协议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十二、11.2因政策、法律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各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合同的签署登录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订立12.1买卖双方通过其租用的交易商位输入交易密码,合同的当日,合同即行成立。12.2本合同对应的交易代码、交易时间及交易密码

8、被视为买卖双方的电子签名。十三、其他条款13.1本合同未尽事宜,买卖双方同意按照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现货交易管理办法及交易所有关规则的规定执行。13.2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买卖双方应友好协商或由交易所调解解决;如双方协商解决未果的,可提交天津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13.3本合同由交易所根据其有关交易规则进行解释。13.4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1:渤海商品交易所线材(成都)现货电子交易补充协议渤海商品交易所线材(成都)现货电子交易的买卖双方为渤海商品交易所的交易商,交易线材(成都)时共同达成以下协议:一、本协议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线材(成都

9、)现货电子交易合同(示范);(2)线材(成都)现货电子交易注意事项;(3)其它合同文件。二、根据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交易市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现货交易管理办法及交易所有关规则规定,买卖双方均知晓并一致同意,线材(成都)电子交易合同成立后,合同一方无须征求对方同意,即可将该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三、买卖双方依据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现货交易管理办法、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现货交易结算细则等规则文件中的相关条款,完成线材(成都)现货交易中的交易、交收、结算过程。附件2:渤海商品交易所线材(成都)现货电子交易注意事一、线材(成都)商品代码为BP

10、BCD二、线材(成都)交易的最小交易单位为1吨,交易的报价单位为元/吨,最小变价单位为1元/吨。三、交易所收取线材(成都)交易手续费为0.04%。四、线材(成都)的最小交收申报数虽为40吨,交收申报数虽为40吨的整数倍,交收手续费为5元/吨。五、线材(成都)当日交收申报时间为9:0011:30,13:3016:15(北京时间),中间仓交收申报时间为16:1516:30(北京时间)。当日交收申报未配对成功的交易商可按照渤海商品交易所现货交易规则收取延期交收补偿金。六、线材(成都)延期交收补偿金费率为0.08%。七、线材(成都)用于实物交收的,应当是交易所指定的交收品牌。具体的指定交收品牌和品牌差价、地域差价标准,由交易所另行规定并公告。八、买卖双方协议交收按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协议交收细则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计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