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预订合作协议书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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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酒店预订合作协议书(代收代付)甲方:艺龙网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联系地址:中国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中路10号星科大厦B座(邮编:100016 )乙方:贵州省贵阳市金博酒店 (以下简称乙方)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云峰大道97号 (邮编:)本合作协议书由以上各方于 2012 年 2 月 9 日,在 贵州省贵阳市金博酒店 签署并生效,双方现就乙方委托甲方为其提供 贵州省贵阳市金博酒店 酒店客房的代收代付方式预订销售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名词解释l 预留房:乙方为甲方预留的可供甲方进行每天预订销售的客房,分为签约预留房和添加预留房。签约预留房为乙方为甲方预留的固定数量的客

2、房,添加预留房为乙方根据其客房等情况,为甲方临时增加的预留客房。l 客人:指通过甲方预订系统向乙方预订客房的客户。l 结算价:甲乙双方结算时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房费底价。l 系统:甲方通过自行研究开发的企业旅行管理系统Enterprise Travel Management System(ETM)、酒店库存管理系统Hotel Inventory System(HIS或称为eBooking System)、客户关系管理与分析系统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MIS)手机短信息系统Short Message Service(SMS)、以及甲方选择使用的第三方酒店库存管理或

3、/及预订平台(以下简称“第三方平台”)。l 第三方分销渠道:指由乙方授权进行预订和/或销售乙方客房的第三方。商业条款1. 预订合作:甲方将通过其酒店预订系统为客人预订乙方客房,向客人收取订单金额,并按照结算价按月向乙方支付房费。具体结算价详见本协议附件。2. 结算价格:乙方提供给甲方的结算价应不高于其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分销渠道代收代付模式下的价格。3. 预订客房:在本协议期限内,乙方应在每天保证提供可被预订的签约预留房共计 间,并应及时提供添加预留房。除预留房以外,乙方还应接受甲方进行末单确认操作,即乙方应向甲方开放其它未被预订的客房,除非乙方提前通知甲方“关房”。4. 奖励/特殊优惠:乙方应将

4、提供给其他客户渠道或第三方分销渠道的任何奖励、促销或其它特殊优惠,平等地提供给甲方。5. 酒店信息:乙方保证其在“酒店信息表”中所列的信息准确无误,并承诺其提供给甲方的信息真实、完整;如其信息发生变更,则乙方需及时书面通知甲方更新。由于乙方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更新不及时所产生的相关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此外,如遇紧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发生道路中断、恶劣天气、电信中断、停水停电和设施故障等影响客人入住体验的特殊情形,则乙方需立即通知甲方,以便于甲方及时提示客人注意。6. 合作期限: 2012 年 2 月 9 日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合作期满前30日内,如合作各方均未向对方书面提出终止合

5、作协议的,则本协议将自动顺延一年,依此类推。预订条件及其操作细节7. 预订条件及操作细节7.1. 预订确认:甲方将通过传真、甲方自行开发之网上预订系统(即系统)或第三方平台向乙方进行预订。对于乙方承诺给甲方的预留房数以内的预订,在甲方向乙方发出订房传真或通过、第三方平台发出订房信息的同时,视同乙方已确认预订,因此甲方可直接先行向客人确认订单;乙方在收到该类预订信息后,应立即向甲方回复确认“预订信息已收悉”;但乙方的回复不影响订单的生成。对于预留房数以外的预订,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预订单后1小时内给予甲方书面回复(节假日顺延);乙方未及时回复的,视为接受甲方预订。7.2. 预订取消:如客人要求取消预

6、订,而甲方以传真、ebooking或第三方系统向乙方发送取消通知单。取消的订单不视为No-show,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房费。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预订单所载明的客人到店日前一日中午12:00为最晚取消时间。7.3. 预留房变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减少签约预留房的数量;若乙方欲变更添加预留房,则可以提前通知甲方变更的数量和类型。在乙方没有空余客房可供预订的特殊情况下,乙方应至少提前两小时通知甲方进行“关房”处理。7.4. 价格信息:乙方有权变更价格,但需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确认。乙方应对此等价格以及该价格变化的准确性负责。若乙方门市价格下调或推出特惠价时,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并保证结算

7、价的最优性。7.4. 订单审核:乙方应指定专门部门或专人配合甲方进行订单审核工作,审核方式可选定为:o 次日通过传真和ebooking系统或第三方系统进行日间订单审核。(为了利于双方提高审核准确率,甲方建议乙方选择日审)o 当日夜间通过电话/传真进行夜间订单审核。(但此种操作费时费力,准确率低,故不建议采取夜审)7.5. 当已入住的甲方客人要求延住或增加入住房量时,乙方应告知客人须直接与甲方预订中心联系,由甲方重新预订并获得乙方确认方可。7.6. 结算:甲方向甲方客人收取房费;娱乐、酒水、通讯等杂费由乙方直接向客人收取,与甲方无关。甲方于每月3日向乙方提供上月代收代付模式下甲方客人入住详细资料

8、(包括已离店及No-show的订单)。经双方核对并书面确认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等额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30日内将房费(按照双方约定的结算价计算)汇入乙方指定银行帐户。当双方统计的结果有出入时,以乙方收银记录为准(乙方应出具客人签字的收款凭证);如有跨月份的订房,计入下月份结算。如双方除代收代付外还进行前台现付类型合作,甲方代收代付的间夜不计入甲方总实际入住间夜量。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结算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否则即构成违约,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结算联系人金萍 邮箱 联系电话0851-8515735 结算传真0851-8515808 发票抬头贵州金博酒店有限公司 7.7如果乙

9、方不能兑现客人的预订,则乙方应立即直接给予客房免费升级;或将客人安排到其它服务质量相当的酒店,并承担客人首晚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用等。乙方应向客人解释说明不能兑现预订承诺的具体原因。乙方应将上述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如果乙方一个季度内多次出现上述情况,甲方有权利提前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7.8为了更有效的推销乙方的客房,开展多种渠道的合作方式,乙方同意甲方在航空、电信、银行、邮政等多种渠道,开展呼叫转接等多种业务为乙方扩展散客资源。7.9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全面、准确的酒店文字图片资料、店徽及其他标识,并授权甲方在其网站和合作/联盟网站的

10、页面上或以其它合理方式进行无偿使用。8. 违约责任8.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约定,均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8.2.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约定,且在收到守约方限定的时间内未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赔偿守约方遭受的损失的,守约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关违约责任。8.3.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2条、第3条、和第4条,则构成对本协议的严重违约,甲方有权立即暂停对乙方提供的一切服务;并按照8.2条的规定处理。9. 其他事项9.1本协议有效期内,如乙方更换酒店管理集团或变更品牌,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如双方拟继续合作,应另行签署合

11、作协议。9.2. 甲方作为专业的酒店预订服务提供商,将致力于为乙方提供全方位的酒店预订销售服务;但由于市场、季节等众多不可控因素,甲方对乙方客房的预订销售结果(包括但不限于预留房)不能作出任何承诺。9.3.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9.4. 保密义务:未经披露方书面明示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允许披露该披露方的任何保密、专有信息或商业秘密,或不按照本协议所允许的目的使用该信息。9.5. 不可抗力:如果不能履行本协议是由于一方所不能预见和控制的原因造成的,如战争、罢工、火灾、恶劣天气、航空运输中断

12、以及政府行为等,则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一方可相应免责。9.6. 禁止贿赂条款9.6.1. 一方保证不向另一方及与本合作有关的任何第三方的雇员或管理、工作人员(包括政府机构职员,以下同),直接或间接,在账外暗中支付任何佣金、报酬或给予回扣,或者提供任何礼品或款待,亦不向另一方及与本合作有关的任何第三方雇员或管理、工作人员就上述事项达成任何安排。9.6.2. 若一方违反了本条规定,则视为严重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上述全部佣金、报酬、回扣款项或违反本条规定的礼品或招待费用款项(以下统称“回扣”)作为惩罚性违约金,且守约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合同,同时保留依法采取进一步法律措施的权利,违

13、约方应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9.7. 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报价单、变价通知等)为本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9.8. 甲乙双方可就本协议未尽事宜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署生效后与本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9.9. 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艺龙网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乙方:贵州省贵阳市金博酒店 电话:86-898-38212871电话:0851-8515748传真:86-898-38212891传真:0851-8515808授权协议签署人: 职位: 授权协议签署人: 职位:酒店业务联系人

14、:刘秋霞电子邮箱: qiuxia.liu助理姓名: 桂伟秀联系电话: 86-898-31099237盖章:酒店业务联系人:高籍玫 电子邮箱:982641110助理姓名:联系电话:0815-8515748 13985584449盖章:签署日期:2012年 月 日签署日期:2012年 月 日审计结算联系人: 审计结算联系人: 人民币帐号:0200003509024206591人民币帐号:2051120001201100071694 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市望京支行营业部开户行:信合白云联社营业部 开户名:艺龙网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开户名:贵州八福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附件:报价单酒店名称: 贵州省贵阳市金博酒店 合作期间,乙方向甲方提供可供代收代付预订销售的客房情况如下:房型门市价结算价(人民币)备注豪华套房888元251元豪华标间588元174元精致单人间518元160元中早: 28 元/位 西早: 元/位 中西自助: 元/位 加床: 元/床1 备注中应注明房间房价是否含早餐/含几份/是否提供免费宽带高速上网/宽带上网费用等内容;2 结算价为双方结算底价。若乙方调整门市价或结算价,应至少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甲方;除价格下调情形外,调整前已经确认的订单结算价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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