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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监理日志编写制度1 目的规范监理日志的填写工作。2 适用范围适用本公司所有的监理项目。3 职责监理日志是监理工作的反映,是监理服务工作量和价值的体现,也是监理资料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各项目监理部要把“工程监理日志”的填写工作作为做好日常监理工作的重要职责,总监或副总监/总监代表负责审查。4 工作程序4.1监理日志管理的主要要求包括:(1)监理日志应采取统一的格式(包括封面和内页表格)。(2)所有的监理人员必须单独填写个人的监理日志。(3)监理日志的记录内容必须真实,记录应规范和齐全。(4)监理日志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存档和保管。(5)接受公司、建设单位对监理日志管理工作的检查。4.2 监
2、理日志的填写要求监理人员在填写监理日志时应遵守和符合下列规定:(1)监理日志应根据个人每天的监理工作情况进行真实记录(包括正常上班或加班,节假日不需要记录),不得有明显的空页,禁止用“同昨天、正常”等不明确的方法记录。(2)监理日志中记录的监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巡视、平行检验、 检查验收、现场见证、旁站、审核方案/程序、各种会议、编审批文件、收发文件等。(3)监理日志中记录的监理内容应能准确反映所从事监理活动的主要内容,具有一定的可追溯、可查验。一般包括以下的要求:当记录中引用了可追溯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应写明引用文件和资料的名称、编号;当进行现场巡视、工程验收工作时,应记录下具体工程部位和
3、主要工作内容;当参加有关外部组织的会议或检查活动时,应记录下具体的会议组织者和会议主题 。(5)监理日志中存在问题和处理情况的记录要求:监理人员应对于监理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质量问题或管理问题进行记录备查,并填入“存在问题及处理情况”栏中;对于监理日志中“存在问题”的内容必须有相应的“处理情况”记录。4.3监理日志的审查总监每周至少组织一次监理部个人监理日志的审查和签认工作,也可以授权副总监/总监代表进行相应的审查和签认工作。对审查个人监理日志中发现的问题,总监或副总监应及时给监理人员指出并要求监理人员进行整改。4.4监理日志的存档和保管总监指定专人负责监理日志的存档和保管,监理人员应每月初将上月的监理日志上交专人存档,并在总监或副总监/总监代表审查完毕后统一归档保管。总监指定专人建立监理日志清单并保持更新,配合公司或建设单位检查及自查。监理日志借阅、归还后应及时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