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4条商品房买卖合同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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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204条商品房买卖合同除样板间时征得买受人的同意,否那么将向买受人支付5万元赔偿金。第3局部房屋质量第16条、质量原那么:考虑到买受人支付的价款,买受人所购房屋各项验收标准不仅要到达合格要求,还应当到达优良标准;出卖人不得仅以房屋质量合格来履行合同义务,而是在满足根本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同时还需要到达买受人的特别要求,并证明其各项验收标准均到达优良等级。第17条、建筑施工:出卖人承诺全部建筑材料均符合政府或者专业机构公布的标准要求,其施工方法亦根据政府相关标准进行,全部材料实验结果及操作标准均可公开以备买受人的查阅。第18条、防震减灾:考虑到买受人所购房屋将可能在未来时间内长期使用,出卖

2、人应当向买受人提供楼房地震平安性能评价测试报告,以使买受人的平安在未来得到保障,否那么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那么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第19条、墙体平直:房屋的墙体及平面均应当平直,倾斜角度不得大于0.1度,计算方法为:高度差/直线距离;不平直情况并不得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如无法到达此标准,那么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那么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第20条、防水情况:房屋顶棚无水渍、厨房及厕所防水良好、上下水管与地板结合处

3、无漏水、渗水;如无法到达此标准,那么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那么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第21条、外表裂缝:出卖人承诺商品房内部无任何裂缝,保温层墙壁外表平整,瓷砖地板平整无松动、无爆裂、无间隙;出卖人保证房屋的沉降情况优于公布的最高要求,并对于可能发生的加速沉降或不均匀沉降情况对质量产生的影响向买受人提供检测及评估报告。如果双方无法对是否是裂缝达成共识的,那么双方从楼内业主中随机选择3人,由这3人确定是否属于裂缝、漏水、渗水、墙体平直等,此3人的观点应当作为有效证据。出卖人有义务申请有关机构就此问题进行评价

4、,如出卖人不予以申请,那么视为存在裂缝,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第22条、住宅寿命:出卖人承诺此住宅的平安使用寿命不低于XX年,在XX年内绝对不会产生主体质量问题,其质量足以抵抗八级地震所产生的不良影响;如果不能满足此等条件,出卖人将以全部房款的两倍向买受人进行赔偿,如果造成买受人及其亲属受到伤害的,按除支付全部医疗救助费用以外,还应当支付50万元赔偿;如果造成造成买受人及其亲属死亡的,那么向死者亲属支付300万元赔偿金。第23条、文件:考虑到房屋质量将在未来相当的时间内对买受人的平安与收益要求有巨大影响,而提供完全的质量文件是出卖人不可推卸的责任与义务,为充分保证买受人的知情权,出卖人除

5、提交竣工验收备案表以外,还应当向买受人提效如下文件:1、施工单位的竣工报告;2、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报告;3、勘察单位质量检查报告;4、规划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5、卫生部门出具的水质检验合格文件;6、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7、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合格文件;8、电梯工程监督报告;9、施工单位签署的质量保修书;10、抗震评估时机出具的地震平安性能评价报告;第24条、文件交付:1、全部质量文件上述文件应当于入住前交付给买受人,没有上述文件不视为交房;即使买受人入住,仍有权出卖人每日承当千分之一的违约金;2、如无法按时交付上述文件,那么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那么出卖人

6、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第25条、质量标准:商品房设计质量不应低于各级政府有关机构公布的最有利于买受人的标准,本合同最后所列明的各项标准及标准均为出卖人应当遵守的强制性标准,即出卖人所提供的房屋质量不得低于各项标准的要求;如无法到达此标准,那么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那么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第26条、质量证明:考虑到出卖人的优势地位,出卖人在房屋交付时应当向买受人提供证明其质量合格的申报手续及质量评价报告;当买受人对此报告提出异议时,出卖人应当证明这种异

7、议不成立;出卖人不能证明的那么视为存有质量瑕疵,在瑕疵未消除前不视为交房。第27条、质量评价:出卖人在交付商品房前应当提供质量评价报告;买受人有权查验与商品房质量相关的全部文件,有权委托相关机构对商品房质量进行重新评价,此等机构可能并非在国内注册或登记;如出卖人拒绝提供文件,或者在买受人申请重新质量评价时拒绝进行协助,那么视为房屋质量不符合规定而不能交房;那么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视为未交房,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第4局部户型空间第28条、商品房户型:室厅卫浴厕厨,本商品房使用率为:;房屋层高:毫米;室内净高:毫米;立面图中所列尺寸如无特别说

8、明均为净高度。第29条、起居室尺寸:长度:宽度:高度:其他:毫米;第30条、书房尺寸:长度:宽度:高度:其他:毫米;第31条、卧室尺寸:长度:宽度:高度:其他:毫米;第32条、卫生间尺寸:长度:宽度:高度:其他:毫米;第33条、厨房尺寸:长度:宽度:高度:其他:毫米;第34条、阳台尺寸:长度:宽度:高度:其他:毫米;第35条、过道尺寸:长度:宽度:高度:其他:毫米;套内楼梯:长度:宽度:高度:其他:毫米;第36条、重要门窗:长度:宽度:高度:下沿距地面:毫米;第37条、贮藏空间:长度:宽度:高度:其他:毫米;第5局部房屋面积第38条、建筑面积:1、文字定义:商品房销售的建筑面积为套内建筑面积与

9、分摊的公用面积之和。2、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阳台建筑面积:平方米,另室内墙体面积为:平方米第39条、建筑面积变化:1、面积范围: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约定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如果经过实际测量后,面积在至平方米之间的,那么双方据实结算,多退少补。2、面积超出: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建筑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大于平方米的,出卖人无权要求买受人支付多余价款,并且应当据实办理产权登记。3、面积缺乏: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建筑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小于平方米的,出卖人应当根据与约定建筑面积的差值,双倍向买受人支付多收价款,并且应当据实办理产权登记,当此面积小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暂不解除合同

10、要求退房的视为未交房,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4、面积费用:鉴于目前买受人所购商品房面积所适用的契税为2%,如果因为出卖人的原因使面积扩大,导致买受人不得不支付比原来税率更高的税费,因此而多支付的税费,由出卖人承当;买受人同时有权不支付由于面积扩大所引起的各种费用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用等的增加,必须支付的由出卖人承当,买受人保存退房的权利。第40条、分摊的公用面积:1、文字定义:可分摊的公用面积是指与商品房在同一幢楼内且为本楼提供公共效劳的建筑面积。2、根本原那么:此局部仅存在于与本楼内部并与本楼建筑结构中存有相连结的局部并且仅向本楼居住者提供非营利性效劳,不符合此条件的建

11、筑不得计入公摊面积。3、分摊构成:公共门厅、电楼梯前厅、电梯井、电梯间、电梯机房、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及仅为本楼效劳的其他设备间;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面积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4、面积核实:因分摊的公用面积涉及范围大、操作过程复杂,使买受人无法核对及查实,可能给合同一方提供欺诈时机;为保证交易的公平性,出卖人根据?房产测量标准?和?房产图图式?提供公摊面积的构成与尺寸,以使买受人可以根据自有的条件对面积进行核对。第41条、套内建筑面积:1、文字定义:套内建筑面积为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和阳台建筑面积三者之和。2、面积范围: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约定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

12、米,如果经过实际测量后,面积在至平方米之间的,那么双方据实结算,多退少补。3、面积超出: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大于平方米的,出卖人无权要求买受人支付多余价款,并且应当据实测面积办理产权登记。4、面积缺乏: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小于平方米的,出卖人应当根据与约定套内建筑面积的差值,双倍向买受人支付多收价款,并且应当据实测面积办理产权登记。5、比例增加:交房后,套内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相比都发生增加的,应当按相同比例增加,建筑面积增加的比例大于套内建筑面积增加比例的,买受人无须为任何增加的面积支付费用。6、比例减小:交房后,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

13、与合同约定相比都减少的,应当按相同比例减少;建筑面积减少的比例小于套内建筑面积减少的比例的,出卖人应当按照最有益于买受人的原那么退款,包括要求出卖人退还全部房款或面积变化应退的房款,买受人有权选择诸多退款方案中的一个。第42条、套内使用面积:1、文字定义:套内使用面积是指各功能使用空间如卧室、起居室等墙体内外表所围合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2、面积构成:卧室面积:平方米、书房面积平方米,客厅面积:平方米、卫生间面积各为:平方米;面积的数字以出卖人现有的平面图纸为标准。第43条、使用面积变化:1、面积范围: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约定使用面积为平方米,如果经过实际测量后,面积在至平方米之间的,那么双方据实结

14、算,多退少补。2、面积超出: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使用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大于平方米的,出卖人无权要求买受人支付多余价款,并且应当据实测结果办理产权登记。3、面积缺乏: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使用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小于平方米的,出卖人应当根据与约定使用面积的差值,双倍向买受人支付多收价款,并且应当据实测结果办理产权登记。第44条、露台面积:鉴于露台面积并不计算在买受人购置面积之中,出卖人将面积为:平方米的露台之使用权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在使用过程中无须支付物业管理费;如出卖人或者第三人或者行政机构阻碍买受人使用此局部面积,那么出卖人应当根据平均房价的三倍与按露台总使用面积计算应当退还给买受人的费用。第45

15、条、面积测量:房屋分摊的公用局部、面积及全部长度尺寸应当注明,经过测量的应当提供符合?房产测量标准?和?房产图图式?的测量报告,使买受人有权可以获得精确的详细内容。第46条、测量机构:测量机构应当是取得中央政府机构测绘专业管理机构颁发的测量资格的机构,测量义务不得委托给他人;没有专业资格的机构测量的数据无效,买受人有权拒绝支付房款。第47条、面积核实:买受人有权根据测量报告对任何一个尺寸进行核实,此等核实无需复杂的测量工具,仅凭于任意一个市场上购置的米尺等测量工具即可进行测量;买受人有权在入住前或入住后对室内全部长度、宽度、高度尺寸进行测量;如果需要对全楼进行测量的,出卖人有义务向买受人提供与

16、本楼相关的图纸,买受人也可以召集楼内其他业主共同进行测量。第48条、测量争议:买受人入住前有权聘请有资质的机构入户进行测量,如果测量结果与出卖人提供的测量结果有差异,那么双方有权提请法院或者有关机构进行最终决定,在此以前买受人有权先行入住,并且根据最有益于买受人测量的结果支付相关费用。第49条、通知到场:当买受人对公共面积进行测量时,如果发现出卖人提供的尺寸与事实不符,那么可以通知出卖人到场进行共同测量,此等通知可以通过 、普通信函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或者 ,出卖人得知通知后应当到场;拒不到场的,买受人即可自行进行测量。第50条、违约条件:买受人以约定方法得到的任一个尺寸结果,与出卖人提供的图纸不符,那么视为出卖人提供的公摊面积不合法,买受人有权拒绝支付公摊面积的费用;出卖人不得以此为理由拒绝交付房屋,并仍应及时为买受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第51条、违约责任:当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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