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盘锦市第五完全小学2021年高三语文下学期期末试题含解析

上传人:小** 文档编号:261042094 上传时间:2022-03-01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36.9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辽宁省盘锦市第五完全小学2021年高三语文下学期期末试题含解析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辽宁省盘锦市第五完全小学2021年高三语文下学期期末试题含解析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亲,该文档总共9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辽宁省盘锦市第五完全小学2021年高三语文下学期期末试题含解析》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辽宁省盘锦市第五完全小学2021年高三语文下学期期末试题含解析(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辽宁省盘锦市第五完全小学2021年高三语文下学期期末试题含解析一、 现代文阅读(35分,共3题)1. 9分,每小题3分)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68题。 世界上最早出现律师行当的地方或许是中国。据吕氏春秋一书说,春秋早期,郑国就有个叫邓析的人,专门帮人打官司,小案子要人一件衣服,大案子要人一条裤子作为报酬,教人“以非为是,以是为非”,委托人想打赢官司他就有办法让他赢,想让人罪名成立他也有办法使人身败名裂。弄得郑国“是非无度”,郑国的执政大夫子产于是就把邓析杀了。 中国律师出现虽早,可是被禁止的时间也早。儒家以为争讼是件不值得提倡的事,像邓析这样教导人们如何去打官司,为蝇头小利争论不休,是毒化人们的

2、善良天性,必须要予以严惩。后世的统治者继续着这一思路,把这一行当称之为“讼师”,或者叫做“讼棍”,立法严禁。秦汉律严格规定,凡是诉讼活动都必须当事人自行进行诉讼活动,不得有代理人代为办理。除了妇女、老幼、现任或退休官员及士大夫,可以由家人代为出庭应诉,其他人一律都要亲自出庭。 除了直接替人诉讼外,向人传授诉讼的知识更被视为大罪,南宋绍兴十三年敕规定:凡是聚集生徒教授辞讼文书者,处杖一百。并允许告发。再犯者,不得因大赦减免刑罚,一律要“邻州编管”。从学者,各处杖八十。明清律撰写“构讼之书”者,要比照“淫词小说例,杖一百流三千里”,如果是为人写作诉状没有增减情节,真实反映事实的,才是被允许的。 尽

3、管法律如此严禁,可是民间诉讼活动总是需要有人帮助,所以这一行当还是禁止不了的,官府的禁令只不过是把这个行当变成了一种“地下行业”而已。在民间从事诉讼指导的讼师,有不少人是正直的人士,尽力为委托人服务,“受人钱财,与人消灾”,为人们提供必要的法律诉讼知识,颇有点近代律师的作用,不能一概都斥为“讼棍”。不过就总体上来说,讼师的素质确实不高。大多数讼师确实是兴风作浪,惟恐天下不乱的无赖。很多人不顾事实、法律,一味翻云覆雨,颠倒黑白。由于讼师的名声太臭,到了近代,为了引进西方的法律,在翻译西文中lawyer一词,学者们还是动了脑筋的。日本当初引进西方法律时,把律师翻译为“代言人”,后来又改为“辩护士”

4、。这个译法没有被中国的学者沿用。就想出了“律师”这个词。成书于1879年的薛福成筹洋刍议,大概是最早采用“律师”一词的。以后律师一词被普遍接受。民国成立后的不久就公布了第一部律师法律,这样在历史上第一个开业律师被杀两千五百多年后,中国才有了正式的律师。 (摘自豸的投影,上海三联书店)6下列有关“律师”的解说,不恰当的一项是( )A邓析是我国历史上有文字记载的最早的专门帮人打官司的专业“律师”。B律师是替人们进行诉讼活动的,古代把从事诉讼活动的人称之为“讼师”, 或者叫做“讼棍”。C“律师”一词是由西文lawyer一词翻译而来的,翻译时故意避开了“讼师”这个恶名称。D薛福成筹洋刍议最早采用“律师

5、”一词,以后“律师”一词被普遍使用。7下列表述不能说明“讼师”在我们古代遭歧视的原因的一项是( )A邓析这个我国历史上第一个从事从事诉讼活动的人,为了获得报酬混淆是非,弄得郑国“是非无度”。B由于受儒家的影响,后世的统治者认为争讼只是为了为蝇头小利,毒化了人们的善良天性。C讼师的行业是一种“地下行业”,我国古代法律上严令禁止专业性的“讼师”的存在。D讼师的素质总体上不高,大多数讼师确实是兴风作浪,惟恐天下不乱的无赖。很多人不顾事实、法律,一味翻云覆雨,颠倒黑白。8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秦汉律虽然规定可以让家人为妇女、老幼、现任或退休官员及士大夫代为出庭应诉,但不允许专业讼师代

6、理应诉。B明清律虽规定严禁写“构讼之书”,但允许替人写真实反映事实的诉状,说明此时已经允许讼师公开存在。C古代民间不少讼师不能一概认定为“讼棍”,他们为了生活,“受人钱财,与人消灾”,帮助不少需要帮助的人。D讼师这个行业在我国古代的漫长时期都戴着恶名,到了近代才为其正名,成为一种正式的行业而存在。参考答案:6D(薛福成筹洋刍议大概是最早采用“律师”一词的,D项犯了绝对化的错误) 7C(C项是“讼师”在我们古代遭歧视的具体体现,而不是其原因) 8B(在民国之前,讼师都作为一种“地下行业”而存在)略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l3题。阳明心学王守仁在继承思孟学派的“尽心”、“良知”和陆九渊的“心即理

7、”等学说的基础上,批判吸收了朱熹那种超感性现实的先验范畴的“理”为本体学说,创立了王学,或称阳明心学。王学的内在结构是良知和致良知经由知行合一而构成的。在这一结构中,王守仁以心(良知)立言,又以良知释心,心(良知)就构成了王学的基石。在王守仁看来,心是无所不包的。物、事、理、义、善,学等都不在“吾心”之外,亦即是“心即理”。但他又认为,“良知”是心之本体,是人人生而俱来的,先验的,普遍的“知”。这种“知”是不待虑而知,不待学而能的本然,是 “致良知”、为圣的内在可能性同时,他又强调“良知”是外在的社会伦理道德与内在的个体心理欲求的统一(“天理之在人心”),是与天地万物同体的。正是这个充塞天地的

8、“良知”(灵明),才使“我”与万物(包括社会)无间隔地一气流通,互不内外远近地融为一体也正是这种天地间活泼泼的、“个个心中有仲尼”的“良知”,才感召人们去追求那种具有“凤凰翔于千仞”,“淳德凝道,和于阴阳,调于四时,去世离俗,积精全神,游行于天地之间,视听八远之外”的“狂者”或圣人境界。这就极大地强调了主体意识的能动性,高扬了人格精神的伟大,成了“致良知”的主体后天努力的内在要求。在这里,王守仁突破了朱熹那种“天理”的绝对性,从而肯定了人欲的合理性。“致良知”就是如何为圣的过程,变本然的知为主体意识自觉把握的知的过程,也就是他所说的“知行合一”。在这一“致良知”的过程中,王守仁强调认识主体生命

9、意志和情感投入。主要表现在:“致良知”是对“无一息之或停”的天道和作为人类童识历史积淀的六经等的动态认识过程。这里就要求认识主体要有历史感。同时,也表现在“致良知”是主体澄静体悟的情感心灵活动。随着认识能力的提高,人们对社会、人生的认识也就有一个“再体到深处,日见不同”而觉“有滋味”的不断深化过程。因此,“人若复得”“良知”,“完完全全,无少亏欠,自不觉手舞足蹈,不知天地间更有何乐可代”替与天地万物同体并一气漳通的超然自乐的人生境界。在这种境界中,主体人格精神获得了高扬,个体的生命存在价值得 到了肯定,人的心灵被提升为与天地同体无古今的永恒而这正是生命的体验过程。从上文对王学的内在结构即“良知

10、”、“致良知等分析看出,王守仁的心学是一种体验哲学。作为其心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的美学,也具有鲜明的体验性质,可以说是体验美学。所谓体验美学就是审美主体通过生命体验那种具有时间上的永恒性(无限性),空间上的整体性,方式上的直接性和本质上的超越性的审美意象或审美境界。王守仁的体验美学就是通过审美体验去把握那种具有永恒性、整体性,直接性和超越性的“至乐”或圣人境界。1关于“阳明心学”的解说最为恰当的一项是( )(3分)A王守仁的阳明心学吸收了朱熹那种超感性的先验范畴的“理”为本体学说。B王守仁在继承思孟学派的“尽心”、“良知”和“心即理”等学说的基础上,创立了王学。C王守仁在批判地吸收了朱熹那种超

11、感性的先验范畴的“理”为本体学说的基础上,继承思孟学派的“尽心”、“良知”和陆九渊的“心即理”等学说,创立了王学,或称阳明心学。D王守仁的阳明心学将思孟学派、陆九渊的学说和朱熹的学说融为一体。2下列选项中对王学分析解读正确的一项是( )(3分)A“狂者”或圣人境界就是“个个心中有仲尼”,“凤凰翔于千仞”,“淳德凝道,和于阴阳,调于四时,去世离俗,积精全神,游行于天地之间,视听八远之外”。B“良知”是心之本体,是人人生而俱来的,先验的,普遍的“知”。这种“知”是不待虑而知,不待学而能的本然,为“致良知”、为圣的内在提供了可能。C“良知”是内在的社会伦理道德与外在的个体心理欲求的统一,是与天地万物

12、同体的。D王守仁否定了朱熹那种“天理”的绝对性,从而肯定了人欲的合理性。3下列各项对于文意解说不当的一项是( )(3分)A“知行合一”就是变本然的知为主体意识自觉把握的知的过程。B“致良知”是对“无一息之或停”的天道和作为人类意识历史积淀的六经等的动态认识过程。C“致良知”的过程是主体澄静体悟的情感心灵活动,认识主体生命意志和情感投入。D阳明心学的境界中,主体人格精神获得了高扬,个体的生命存在价值得到了肯定,人的心灵被提升为与天地同体无古无今的永恒,这正是生命的体验过程。参考答案:CBC1.C A项“吸收”太绝对,应是“批判地吸收”;B项“心即理”学说是陆九渊的,不是思孟学派的;D项原文的表述

13、有一些限定词,“基础”“批判吸收”,而不是简单地将三者融合在一起。2.B A项“个个心中有仲尼”解说的不是圣人境界;C项外在的社会伦理道德与内在的个体心理欲求,内外反了;D项王守仁突破了朱熹那种“天理”的绝对性,不是否定,否定太绝对了。3.C “致良知”是主体澄静体悟的情感心灵活动,认识主体生命意志和情感投入是在“致良知”的过程强调,而不是过程本身。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115题。(20分)与一只狐狸的博弈祖克慰1981年的初冬,下过一场大雪,村里出了一桩怪事。一只狐狸,火一样的狐狸,在村子里出没。火狐额头上有一片白色的毛,村里人说:“那是妖狐。”那只狐狸出现在谁家,谁家就要出点事。狐狸

14、最先出现在老张家,傍晚时分,刚刚点上的煤油灯被狐狸撞翻,张家的三间草房眨眼间被烧个精光。两天后,狐狸又去了乔家,乔家老太太在院子里晒太阳,看见狐狸一溜火红,眼一黑,蹬蹬腿,没了气。乔老太有个孙子,叫乔顺风,是村里有名的猎手,玩土枪,百发百中。奶奶的死让乔顺风很悲痛,站在奶奶的棺材前,抹着眼泪说:奶奶,等我逮到那只狐狸,一定到您的坟前,用狐狸的血祭奠您。乔老太死后,白额火狐像隐了身,没了影踪。村庄恢复了往日的平静,人们逐渐淡忘了那只妖狐,只有乔顺风没有忘记。张家的张九说,村子出事之前,多次看到那只狐狸在村后紧靠河边的一个小山洞里出没。那个狐狸洞,后来乔顺风和张九去过,看那洞口,有动物出没的痕迹,

15、乔顺风对着洞口闻了闻,就让张九点燃麦秸熏洞,他掂支枪封着洞口,只要狐狸出来,必死无疑。可熏了半天,连一只老鼠也没熏出来。乔顺风没有找到狐狸,狐狸却回到了村子里,在村东边刘家拖走了一只鸡,一晃就没有了影子。刘哈巴说:像一溜火,哧溜就进了树林。人们跑过去时,啥也没看见,只有那些稀稀疏疏的槐树。但乔顺风不愧是个好猎手,没过几天就找到了那只狐狸。原来,它就在一棵大槐树的洞穴内,洞口在树根下,被落叶覆盖着。他在那里瞄了两天,狐狸终于从树下钻了出来。他端起枪刚要开火,正在奔跑的狐狸突然转过身站在那里,看着他手中的枪,脸上带着绝望的表情。乔顺风看着狐狸,额头正中有一个白色的圆点。妖狐,乔顺风一慌神枪就响了。随着枪声,狐狸倒下了,在地上翻了几个滚,一动不动。乔顺风走过去,刚要弯腰去捡,躺在地上的狐狸忽然一个翻身跃起,从他的胯下蹿了出去。乔顺风回过神来时,狐狸已跑得无影无踪。这一段时间,人们没有看到乔顺风打猎,他背在肩上的那支火药枪已挂在家中的土墙上。日子就这样平静地流过,很快就到了阴历年。过年时,白额狐狸又出现了,隔三差五从村子里叼走一只鸡。村里人都希望乔顺风快一点出手,逮着那只狐狸。每逢村子里的人问他,他就说,快过年了,哪有那闲工夫?张九说:“那次打过狐狸之后,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其它中学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