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二季度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督导检查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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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0年第二季度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督导检查情况的2010年第四季度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督导检查情况的报告疾控中心于2010年12月31日利用一天时间,抽派2名业务人员,医院第三度传染病报告管理、报告质量及防控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现就结果报告如下:一、传染病报告质量抽查(一)传染病报告率本次共抽查医院2各部门(住院部、门诊)传染病病例例,报告例,传染病报告率100%;无漏报。(二)诊断-报告的及时率共有张卡片中,报告及时的张,报告及时率为100%(三)卡片填写完整率查看的张报告卡中有张卡片各项信息填写齐全、无一缺、漏项,(四)卡片填写准确率张片中有10项信息填写规范、准确无逻辑错误。(五)纸质

2、报告卡片与网上录入卡片内容的一致性对纸质传染病报告卡与网络录入的内容进行一致性核对,三、综合评估:医院在中心督导检查了第四季度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后,院领导班子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重视不够,新参加工作人员传染病诊断、报告、管理等知识欠缺。四、整改措施建议(一)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完善制度落实措施,保证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的有效运行和长效机制建设。对督导检查中指出的问题要逐一整改。(二)狠抓全员培训,特别是新参加工作和进修人员,一是要认真学习和掌握传染病诊断、报告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医务人员对传染病疫情报告的责任性、及时性和准确性。二是继续规范门诊日志等各类登记薄的使用和填写工作,重点要对传染

3、病报告卡片如何填写进行细致培训,确保“五率”达标。(三)对2010年第四季度所有传染病报告卡片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在疾控中心的指导下进行详细订正,补齐缺漏项,更正错项,完整纸质卡片。(四)严格杜绝传染病漏报和零缺报,特别是医院要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着力解决门诊日志填写不规范,缺漏项较多,出入院登记使用不规范,卡片填写不完整不准确等突出问题。被督导单位:医院督导人员:xxxxxx2010年12月扩展阅读:2008年全国法定传染病监测报告管理检查督导工作方案附件12008年全国法定传染病监测报告管理检查督导工作方案2008年11月目录一、检查目的.3二、检查依据.3三、检查对象.4四、检

4、查方式及范围.4(一)检查方式.4(二)检查范围.4五、检查内容.5(一)卫生行政部门.5(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6(三)医疗机构.8六、组织与实施.12(一)检查日程安排.12(二)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查.12(三)医疗机构检查.13(四)医疗机构现场检查注意事项.14附件1传染病监测报告管理工作检查表.15附表1-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传染病报告与管理工作检查表.15附表1-2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报告与管理工作检查表.16附表1-3各级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与管理工作检查表.21附表1-4医院/卫生院法定传染病检查登记表.25附表1-5医院信息系统运行情况调查.26附表1-6全国

5、传染病监测报告管理工作检查评价现场反馈表.27附表1-7知识问卷调查表.28附件2传染病监测报告管理工作评估标准.32附表2-1卫生行政部门传染病监测报告管理工作评估标准.32附表2-2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监测报告管理工作评估标准.33附表2-3各级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评估标准.34附件3本次抽样检查地区及单位名单.错误!未定义书签。2004年全国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上线运行,中国传染病监测管理工作进入崭新阶段。2007年底,100%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96%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和80%的乡镇卫生院,共6.8万余家网络直报机构实现网络直报。全国传染病监测敏感性逐年提高,2007全年共监

6、测发现甲乙丙法定报告传染病个案信息5,146,808例,较2006年增加3.19%,传染病监测报告质量也不断提高。定期对全国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传染病监测报告管理工作督导检查,是保障传染病监测工作长效运转的基础。为此,组织全国范围内法定传染病监测报告管理工作督导检查具有十分重要意义,过程中了解发现我国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中尚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以提出更好的改进措施,使全国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更加规范科学、及时有效,以进一步提升我国法定传染病的监测及早期预警能力。特拟定本检查督导工作方案,方案编制过程重点参考传染病监测应对系统监控与评价指导手册(世界卫生

7、组织,2006年)相关理念与评价指标,突出工作痕迹管理的重要性。一、检查目的检查评估全国各级医疗卫生部门法定传染病监测、报告及管理现状,了解尚存在的问题,查找原因以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二、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04年8月28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03年5月9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2003年11月7日卫生部第37号部长令)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06年6月2日)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2006年1月1日)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卫生部第41号部长令)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与技术指南(2005试

8、行版)三、检查对象全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四、检查方式及范围(一)检查方式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用分阶段分层随机抽样方法在全国范围内抽定检查样本地区和单位,并统一组织国家级检查队伍进行集中培训后开展现场检查与评估。卫生部将抽取部分地区及单位进行督查。(二)检查范围本次检查单位包括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各级医疗机构。首先在全国东、中、西部地区各抽取2个省份。每省抽取1个经济水平较高(省会城市除外)和1个经济水平低的地市,每个地市抽取1个城市区和1个农村县,每个县抽取2个乡镇。抽样框架详见图1。若抽中省份为直辖市,则取消地市级抽样单位,并按照区级抽样单位的要求抽取2个区,进而抽取检查单位。各省检查单位包括:省卫生厅(1家)、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家)、省级综合医院(1家)、传染病专科医院(1家);地市卫生局(2家)、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家)、地市综合医院(2家);区卫生局(2家)、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家)、区级综合医院(2家)、区卫生服务中心(2家);县卫生局(2家)、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家)、县级综合医院(2家)、乡镇卫生院(4家)。抽样地区和单位详见附件。东、中、西部地区区级抽样单位1个区/地市区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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