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子商务互联网支付服务合作协议》修订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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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跨境电子商务互联网支付服务合作协议 版本号: 甲方:地址:电话:乙方(商户):地址:电话:传真: 甲乙双方基于平等互利、公平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就跨境电子商务互联网支付服务开展合作并签订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 定义如无特别说明,下列用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为: 1.1客户:系指使用本协议项下甲方提供的跨境支付服务,购买乙方商品或服务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1.2商户:系指基于互联网信息系统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并接受支付机构互联网支付服务完成资金结算服务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1.3跨境电子商务互联网支付业务:系指甲方为商户提供的跨境网上支付

2、和资金结算服务的支付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跨境B2B业务、跨境B2C业务以及其他跨境支付业务。1.4跨境B2B业务:系指甲方提供在境外商户与境内企业或机构客户之间的跨境互联网支付服务,客户可支付人民币购买商户外币标价的商品,商户能收到相应的外币结算资金。1.5 跨境B2C业务:系指甲方提供的在境外商户与境内自然人客户之间的跨境互联网支付服务,包括人民币结算为外币和外币结算为外币两种模式。1.6银行(银联)渠道:指为甲方的支付平台提供支付接入,在交易过程验证客户并对交易进行授权,提供交易资金结算以及办理收付汇、跨境收支申报、跨境人民币申报等的发卡银行、合作银行(收付汇银行)、银联分子公司。1.7 网

3、银支付:指客户在交易过程中通过其银行卡的发卡机构网上银行系统输入验证要素,验证通过后由发卡机构进行交易授权完成支付的支付方式。在该支付方式下,客户需事先向其发卡机构申请开通网上银行功能。1.8无卡支付:指中国银联成员机构按银联相关规范的要求接入中国银联,并由中国银联统一提供给甲方使用的银联卡在线支付接入服务。1.9银联卡:系指由中国银联成员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发行的带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1.10银联成员机构:系指经中国银联董事会批准、参与发行银联卡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也称为“发卡机构”。1.11 银联:系指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1.12 相关规定:系指甲方注册地、乙方注册地的法律

4、、法规、规章、条例、政策,以及银联制定的适用于客户、乙方或其他相关主体的各项规定。1.13风险事件:是指造成银行卡交易损失的风险事故。1.14异常交易:指客户或商户使用甲方支付服务所进行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协议约定的支付交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洗钱、诈骗、涉黄、涉赌、盗卡、伪卡、信用卡套现等交易行为),或无真实交易背景或与真实交易背景不相符的支付交易行为,或交易凭证不全、客户否认交易或发卡机构拒付资金的支付交易行为,或被监管机构或相关部门调查的支付交易行为以及其他甲方或乙方认为存在异常的支付交易行为。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2.1 甲方负责自身支付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管理,保证依约向乙方提

5、供双方约定的各项服务。2.2 甲方应准确实时地将乙方发来的网上支付的交易请求传递给银行并将银行对该支付请求的应答及时、安全、保密地传递给乙方。甲方对其支付平台的支付接入系统中信息传递过程的安全、保密、实时性负责,并应承担因上述信息传递过程中存在过错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但因电信线路、银行系统问题及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损失的,甲方不予担责。2.3 甲方作为本协议项下支付服务提供方,负责处理在支付结算过程中出现问题而引发的投诉,但乙方与其客户间因跨境互联网交易而发生的任何其他经济纠纷均与甲方没有关系,若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2.4 乙方应保证其电子商务平台上所销售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与其向甲方

6、提供的经营范围信息相符,并符合甲方、乙方所在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有权对此进行考察,并通过浏览乙方网站内部货物描述、货物价格、服务条款、交易流程等方式了解网站是否真实、有效运营;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服务。2.5 因系统升级等需要可暂时中止向乙方提供服务,亦可根据相关实际情况改进服务。同时,为保障甲乙双方互联网电子支付合作业务的安全,甲方可通过电子技术手段对乙方的支付交易采取监控、可疑跟踪等措施。2.6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乙方业务发生以下变更时,应自变更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有权视乙方变更的情况对本协议进行重新评估,做出暂停提供服务直至提前解除本协议的决定,

7、由此导致的本协议终止不属甲方违约。乙方所涉及的业务内容变更包括:1) 公司名称、负责人、商户URL及IP、联系方式、开户银行变更等。2) 公司资本及所有权变更,如注册资本的增减、重大的债务变化、股权持有人的变更等。3) 公司所提供商品和服务以及提供方式变更,包括主营业务范围,送、退货方式等。4) 其他甲方认为属于需对本协议重新评估范围的变更。2.7 乙方非正常交易(未完成准确的收付款的交易)比率1) 乙方连续两个自然月的非正常交易金额比率(月非正常交易总额与月总交易额比值,下同)超过2.5,甲方将向乙方提交书面预警通知,敦促其尽快采取整改措施;2) 乙方连续三个自然月的非正常交易金额比率超过2

8、.5,甲方有权暂停服务直至乙方整改完成。2.8 乙方伪冒交易(盗卡交易、伪卡交易以及违法违规交易)比率1) 乙方单一季度的伪冒交易比率(季度伪冒交易总额与季度总交易额比值,下同)超过0.015,甲方将向乙方提交书面预警通知,敦促其尽快采取整改措施;2) 乙方连续两个季度的伪冒交易比率超过0.015,甲方将向乙方提交书面预警通知,并列为高风险商户;3) 乙方连续四个季度伪冒交易比率超过0.015,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2.9 甲方有权依据发卡行提出的拒绝付款(简称“拒付”)请求向乙方进行交易查询并从乙方在甲方的未清算交易款项中扣除相应差额。当乙方在甲方账户内的资金低于拒付金额时,甲方有权从乙方后续

9、交易款项中扣除相应金额。2.10当乙方客户被甲方识别为属于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拆结售汇“关注名单”的,甲方有权进行拦截提示,亦有权拒绝对乙方与该客户之间的交易提供服务,且不对此承担违约责任。2.11 在无卡支付服务中,当发生风险事件时,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物品所属种类、是否存在物流的标识、客户发起交易的IP地址等信息。甲方有权视风险状况采取调整乙方交易清算时限和方式、冻结乙方交易款项、中止或终止为乙方提供服务等措施。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3.1 乙方于本协议签署时,须向甲方提交由乙方加盖公章或经有效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并经乙方所在地法律认可的真实、有效的相关资质文件,并应真

10、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商户登记表以及甲方要求填写的其他文件,以配合甲方完成服务接入的相关准备工作。上述文件若有任何变更,乙方应在该等变更情形发生次日即通知甲方,并按甲方要求将变更后的文件资料交付甲方。3.2 乙方应自行承担位于其终端的系统维护工作。因乙方的维护责任造成信息传送障碍或其他损失的,甲方不负责任。由此造成甲方或者第三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3.3乙方应通过网站等形式,就跨境购物所涉税费、报关及退款等事宜向客户作公示说明。由此引发的与客户间的纠纷与甲方无关,若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3.4乙方应负责及时处理客户对商品和服务的咨询与投诉,保留与客户交易的购货凭证、收/送货凭证

11、或服务单据以及证明该等交易真实合法的其他电子、纸质凭证,客户登记有效期内持续保存,客户销户后,纸质材料保存3年,电子数据保存5年。由于乙方对交易数据及单据保管不当或遗失导致的风险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3.5 在未得到甲方书面授权情况下,乙方不能擅自转载、复制、截取、再造甲方网站上内容,或创造与这些内容有关的衍生产品。否则乙方需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3.6乙方应妥善保管并正确使用甲方提供的软件、商户证书及相应密码,如因保管不当、密码泄露、操作失误等造成风险损失或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凡通过商户证书及相应密码实现的交易,均视为乙方认可的交易,是甲方处理交

12、易的有效凭据,由此导致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3.7乙方应对其发起交易的IP地址拥有合法权利。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两个及以上IP地址上使用同一商户号;乙方如更改IP地址,须提前十天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未及时通知而导致的支付不成功或产生错误的责任由乙方承担。3.8乙方应在网站页面上如实描述甲方支付业务,并按甲方要求提交支付订单;乙方不得采用任何手段截获客户的银行卡信息或代替客户提交支付订单。3.9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或委托第三方实施。3.10若发生任何异常交易,或乙方、客户违反相关规定或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的,乙方有义务向甲方主动通报,并配合甲方调

13、查,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提供甲方要求的相关资料。若发生异常交易的,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关交易所涉的购货凭证、收/送货凭证或服务凭证以及证明该等交易真实、合法的其他相关凭证和甲方所需的其他文件资料。并且,甲方亦有权扣留因发生异常交易所涉资金,若该等交易资金已划付乙方,则甲方有权从乙方后续交易的资金中扣留与该等交易资金相等额的款项或通知乙方5个工作日内返还该等交易资金(本协议中有其他特别约定的,从其约定)。但如异常交易经调查确认后不属实的,甲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返还其扣留该笔交易所涉资金。3.11 乙方不得从事国家明令禁止的涉赌、涉黄、套现及洗钱等经营活动,若甲方一旦发现乙方销售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与相关

14、规定有所抵触时,甲方有权停止为乙方提供服务,并由乙方承担因违禁行为所导致的经济损失赔偿责任及相关法律责任。3.12 乙方的交易信息均以甲方平台的交易记录数为准。3.13 乙方网站名称: 乙方网址: 乙方所属行业/经营内容: 乙方使用甲方服务的应用场景: 第四条 汇划费4.1甲方向乙方清算资金时产生的汇划费由乙方自行承担,由甲方在保证金中直接扣收。汇划费为:200元/笔。乙方每个结算账户的待结算交易资金为等值8,000美金(含)以上的,乙方不承担该笔交易资金产生的汇划费。其余如中间银行、入账银行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4.2 协议有效期满后,甲方将清算乙方所有汇划费。若5.1条所涉费用不足以抵偿乙

15、方所有汇划费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另行补足;若5.1条所涉费用在抵偿乙方所有汇划费后尚有剩余的,剩余费用甲方将在乙方商户号关闭后的 21个工作日内,按返还当日的汇率标准无息返还至协议附件约定的乙方账户中。第五条 数据安全乙方接入系统、设备的安全技术要求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及甲方提出的其他要求,若有违反,乙方需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5.1 账户信息和交易数据只用于辅助完成银联卡交易,乙方不得将账户信息和交易数据用于除此之外的任何其他用途;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账户信息以及交易数据信息披露给关联或无关联的第三方;5.2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保存银联卡卡号、磁道信息、卡片验证码、账户密码及卡片有效期;5.3 乙方应将存有账号信息的介质保存在安全领域,并只允许经授权人员接触,严禁泄漏给任何第三方。第六条 保密条款6.1 为本协议之目的,“保密信息”指与披露方有关的所有信息,其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书面文字形式、图片形式、机器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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