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城关初中教职工教育教学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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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宁县城关初中教职工教育教学奖 罚 制 度为了深化素质教育,全面推行新一轮课程改革,合理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形成乐教敬业、勇于探究、争创佳绩、富有活力的高素质教职工集体,全面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一、会考获得县上、学校的会考奖金,个人部分如数发给个人,集体部分80发给该年级组的全体成员,20用于管理奖,奖给年级组长、包级领导。1、综合奖(按县上标准排名)(1)初三会考奖:名列全县第五名者奖年级组300元,第四名500元,第三名900元,第二名1500元,第一名2300元。(2)初二、初一会考奖:名列全县第五名者奖年级组100元,第四名200元,第三名400元

2、,第二名700元,第一名1100元。(3)初三级毕业参加会考,班级综合会考成绩名列全县第五名者奖励班主任50元,第四名60元,第三名80元,第二名110元,第一名150元。2、单科奖(按县上标准排名,若县上未排名时,学校按40及格率+30优秀率+30人均全县排名)(1)初三级参加县上会考,单科名列全县前五名者予以奖励,其标准为第一名奖任课教师150元,第二名奖110元,第三名奖80元,第四名奖60元,第五名奖50元。(2)初二、初一级参加县上会考,单科名列全县前五名者予以奖励。其标准为第一名奖科任教师130元,第二名奖科任教师90元,第三名奖科任教师60元,第四名奖科任教师40元,第五名奖科任

3、教师30元。3、参加全县会考,全科综合考核名列全县十六名者,罚包级领导50元、年级组长50元;罚初三年级组100元,罚初二、初一年级组80元;从第十六名起,每落后一个名次罚初三年级组增加50元,初二、初一年级组增加30元,由包级领导配合,年级组长依据工作实绩提出罚金分配方案,报学校审批后执行。4、科任教师所任课程名列全县第十六名者,罚科任教师50元,并从第十六名起每落后一个名次罚金增加10元。5、初三级参加县上会考,单科名次在第十一名及以后,因一科影响全科合格率每人次罚科任教师3元。6、初三级参加县上会考,单科名次在十一名及以后,因一科影响全科优秀率每人次罚科任教师1元。二、联考学年末若全县统

4、一组织初二、初一会考,则纳入会考类奖罚。以下考核指40及格率+30优秀率+30人均成绩综合排名l、单科考核名列第一、二名者分别奖科任教师50元、30元。2、单科考核名列倒数第一、二名者分别罚科任教师30元、20元3、若联考因某种原因中断,则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决定奖励方案。三、高中招生以当年高中全县招生率为指标,一、二、四中平均录取成绩为核算标准计算升学人数,每超录一个奖年级组10元,每少录一人罚年级组5元。四、竞赛l、参加国家、省、市、县竞赛,获团体国家级第一、二、三、四等奖,分别奖指导教师500元、400元、300元;获团体省级第一、二、三等奖,分别奖指导教师400元、300元,200元;获团

5、体市级第一、二、三等奖,分别奖指导教师300元、200元、100元;获团体县级第一、二、三等奖,分别奖指导教师150元、100元、50元。同一届竞赛,获团体几个级别奖励,以最高级别标准执行。2、学生获国家、省、市、县单科竞赛奖,县级以上行政部门发放的奖金、奖品如数发给指导教师,学校奖励标准为:学生获国家一等奖,指导教师奖金=获奖学生数80元;学生获国家二等奖,指导教师奖金=获奖学生数60元;学生获国家三等奖,指导教师奖金=获奖学生数50元;学生获国家鼓励奖,指导教师奖金=获奖学生数30元;学生获省级一等奖,指导教师奖金=获奖学生数60元;学生获省级二等奖,指导教师奖金=获奖学生数50元;学生获

6、省级三等奖,指导教师奖金=获奖学生数30元;学生获省级鼓励奖,指导教师奖金=获奖学生数20元;学生获市级一等奖,指导教师奖金=获奖学生数50元;学生获市级二等奖,指导教师奖金=获奖学生数30元;学生获市级三等奖,指导教师奖金=获奖学生数20元;学生获市级鼓励奖,指导教师奖金=获奖学生数10元;学生获县级一等奖,指导教师奖金=获奖学生数30元;学生获县级二等奖,指导教师奖金=获奖学生数20元;学生获县级三等奖,指导教师奖金=获奖学生数10元。同一届竞赛,学生获几个级别奖励,以最高级别标准执行。3、学生参加国家、省、市学科竞赛无一人获奖,同科科任教师每人罚20元。4、体育、文艺、科技制作、小发明、

7、书法、绘画等获国家、省、市、县奖励的团体和学生个人,学校对指导教师的奖励标准按竞赛第1、2项标准执行。五、学期、学年度考核奖l、每学期末,根据班级量化考核成绩和学生综合考试成绩,评选模范班主任,学校予以奖励。2、每学年末,根据教师工作业绩评出优秀教师,学校予以奖励。3、每学年末,根据行政组、教导处、总务处、教研组、年级组工作业绩评出优秀处(组),学校奖励处(组)负责人。4、每学年末,总务组根据工作属性,工作量、工作效益,评出后勤工作先进个人,学校予以奖励。六、教科研成果奖l、在国家、省、市、县教科研成果评比中获奖,分别奖励课题实验教师200元、150元、100元、50元。2、编写的校本课程内容

8、丰富,具有较高的使用价值和推广价值,学校对编写教师予以奖励。3、教师撰写的教育教学、教研教改论文,按其发表的级别进行奖励。在国家级正式刊物上发表一篇奖100元,在省级正式刊物上发表一篇奖50元,在市级正式刊物上发表一篇奖30元,在县级正式刊物上发表一篇奖10元。4、教师参加教育教学论文、教案评选活动,费用自理。若获得国家、省、市、县一等奖者,分别奖100元、80元、60元、30元;获得二、三等奖者按照对应级别等次的l2、l3予以奖励。同一篇论文、教案参加不同级别评比,以最高级别标准进行奖励。5、教师参加各种教学竞赛活动,获国家、省、市、县一等奖者,分别奖I00元、80元、60元、30元,获得二

9、、三等奖者按照对应级别等次的l2、13予以奖励。七、管理奖校委会成员包年级组、教研组成绩突出,获得管理奖,若所包年级组或教研组受罚,则包级、组领导同时受罚。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也与教师同奖同罚。奖金全年级(教研组)科任教师奖金总额10罚金全年级(教研组)科任教师罚金总额10八、出勤奖教职工在全学期无请假、旷工、迟到、早退等现象,获全勤奖,奖金50元。九、科任教师在会考或文体竞赛中连续两次受罚者(除会考5、6条),学校将提请县局调离本校。十、在本学年度会考或文体竞赛中受罚的教师(除去5、6条),当年不参加评优选模,当年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不能定为优秀或良好,不优先推荐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十一、此制度经行政会、教职工大会共同讨论通过,从2004年2月13日起施行。十二、此制度由校行政会负责解释。专心-专注-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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