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屠宰监暨生产安全工作汇报(共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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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猪屠宰监暨生产安全工作汇报(共8篇)第1篇:生猪屠宰平安生产预案 xxx生猪屠宰平安生产预案 目 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生猪屠宰平安生产事务分类 1.5工作原则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2.2主要职责 3预防预警与信息报告 3.1预防预警 3.2信息报告 3.3报告事务的内容 4应急响应和处臵 4.1分级响应 4.2现场处臵与评估 4.3信息报送与发布 4.4应急终止 5后期处臵 5.1事务调查 5.2善后处理 6应急保障 6.1通讯信息 6.2宣扬培训 6.3监督检查 7附则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规范全镇生猪屠宰平安生产事务的应急管

2、理和应急响应程 序,刚好有效地指导、帮助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 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平安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 发事务应对法(主席令第六十九号)、国务院生产平安事故报 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湖北省突发公共事务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湖北省生猪屠宰平安生产事务应急预案及市政府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行政区域内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平安生产 事务的应急与救援行动.1.4生猪屠宰平安生产事务分类 依据生猪屠宰平安生产事务(以下简称事务)造成的人员 伤亡或者

3、干脆经济损失,事务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殊重大事务。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1人 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干脆经济损失的事务; (2)重大事务。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 50人以上101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 接经济损失的事务;或者省级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定属于 重大事务的情形; (3) 较大事务。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 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1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干脆 经济损失的事务;或者设区市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定属于 较大事务的情形; (4) 一般事务。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 伤,或者1010万

4、元以下干脆经济损失的事务。 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1.5工作原则 (1) 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平安 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下,畜牧兽医部门要依法 依规,主动参加生猪屠宰平安生产事务应急工作。 (2) 以人为本、削减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平安和 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削减平安生产事务灾难造成的人 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3) 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坚持常备不懈、预防在先的思 想,做好预案宣扬与教化培训,增加预防、预警实力。 (4) 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坚持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实 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充分发挥畜牧兽

5、医部门的作用。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镇屠管办依据市农业局的统一部署,负责做好生猪屠宰行 业平安生产指导工作。可依据屠宰突发事务等级,成立由镇领导担当组长,屠宰厂及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组成的生猪屠宰平安生产事务应急工作组,应急工作组办公室设在镇屠管办。 2.2主要职责 (1) 确定启动或停土本预案.(2) 依据事务状况,向同级政府报告事故有关状况。 (3) 刚好向上级畜牧兽医部门报告生猪屠宰平安生产事务的有关信息。 (4) 刚好驾驭生猪屠宰平安生产事务的处臵及进展状况。 (5) 帮助同级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生猪屠宰平安生产事务的 善后处理工作。 畜牧兽医部门应遵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属地

6、 管理的原则,成立生猪平安生产事务应急机构,处臵生猪屠宰平安生产突发事务。 3预防预警与信患报告 3.1预防预警 畜牧兽医部门应当督促指导生猪屠宰企业建生猪屠宰平安生产检查指导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同检查,发觉平安隐患,应督促企业刚好整改,对可能引发平安生产事务的重要信息应刚好通报当地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3.2信患报告 (1) 事务报告应当刚好、精确、完整,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2)畜牧兽医部门接到事务报告后,应 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务状况。 经核实,发生特殊重大事务、重大事务,接到报告的畜牧兽医部门应通过电话、传真等形式报告至市农业局,由市农业局逐级报告至省农业厅、农业部。

7、经核实,发生较大事务,接到报告的畜牧兽医部门应通过电话、传真等形式报告至市农业局,后由市农业局报告至省农业厅。 经核实,发生一般事务,接到报告的畜牧兽医部门应通过电话、传真等形式报告至市农业局向设区市畜牧兽医部门报告。 (3)畜牧兽医部门刚好上报事务状况, 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3.3报告事务的内容 报告事务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 事务发生单位概况; (2) 事务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务现场状况; (3) 事务的简要经过; (4) 事务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 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干脆经济损失; (5) 已经实行的措施; (6) 其他应当报告的状况。 通过电话报告

8、事情信息的,应当刚好另行书面报告;事务 报告后出现新状况的,应当刚好补报。自事务发生之日起30日 内,事务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改变的,应当刚好补报。 4应急响应和处臵 4.1分级响应 (1) I级应急响应。发生特殊重大事务、重大事务,省、市、县三级农业(畜牧兽医)部门启动应急响应,省、市、县 三级农业(畜牧兽医)部门派人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臵与调 查处理指导工作。 (2) 级应急响应。发生较大事务,市、县两级农业(畜 牧兽医)部门启动应急响应,市、县两级农业(畜牧兽医)部 门派人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臵与调查处理指导工作。必要时, 省农业厅可派人参与应急处臵与调查处理指导工作。 (3) 级应急响应

9、。发生一般事务,县级农业(畜牧兽医) 开展应急处臵与调查处理工作。必要时,设区市农业(畜牧兽 医)部门可派人参与应急处臵与调查处理指导工作。 (4)当政府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应急处臵中提高响应 级别时,各级农业(畜牧兽医)部门可相应提高应急响应级别。 4.2现场处臵与评估 省、市、县三级农业(畜牧兽医)部门启动并实施本部门 相关的应急预案,详细实施: (1) 在政府或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领导下,协作开 展应急处臵与调查处理工作。 (2) 依据政府或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农业(畜 牧兽医)部门可派人帮助事务现场检查与评估,评估事务发展 趋势,预料事务后果,为制订现场抢救方案和事务调查

10、供应参 考.(3)帮助落实其他有关事项。 4.3信患报送与发布 (1)畜牧兽医部门刚好向同级政府和上级农 业(畜牧兽医)部门报告平安生产事务基本状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状况。 (2) 生猪屠宰平安生产事务信息的发布由同级人民政府或 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各级农业(畜牧兽医)部门协作相关工作。 4.4应急终止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务现场得以限制,导致次生、衍 生事务隐患消退,或经政府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认应急处 臵工作结束,各级农业(畜牧兽医)部门宣布应急终止。 5后期处臵 5.1事务调查 (1) 事务调查处理由各级政府或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 织实施,受同级政府托付或授权,各级农业(畜

11、牧兽医)部门可参与事务调查组帮助事务调查工作。 (2) 事务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敬重科学的原则, 刚好、精确地查清事务经过、事务缘由和事务损失,查明事务 性质,认定事务责任,总结事务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3)畜牧兽医部门在事务调查期间应当听从事务 调查组的统一领导,不得擅自行动,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有关事 件调查状况和信息。 5.2善后处理 畜牧兽医部门应刚好协作同级政府有关部门 做好善后处臵工作,尽快消退事务影响,妥当安臵受害和受影 响人员,帮助事务发生单位尽快复原正常生产。 6应急保障 6.1通讯信息 (1)镇屠管办电话:13647380695 镇畜牧兽医部门电话:1387396003

12、9 (2)畜牧兽医部门应当建立辖区 内牲畜定点屠宰企业联通信息,包括企业地址、法人、联系人 以及联系电话等。 6.2宣扬培训 畜牧兽医部门应对生猪屠宰监管人员、生猪屠宰企业负责人进行培训,开展各类宣扬教化活动,提高有关 人员平安生产意识和实力。 6.3监督检查 各级农业(畜牧兽医)部门应定期对畜禽屠宰企业开展检 查指导,督促企业开展自查整改工作,督查状况要留有痕迹。 7附则 7.1本预案由市农业局制定和说明,并依据实施过程中发 现的问题刚好修订。 7.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2篇:生猪屠宰综合整治工作汇报 生猪屠宰综合整治工作汇报 全区生猪屠宰专项综合整治工作开展以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

13、,马上召开专题会议,探讨成立了镇生猪屠宰专项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农委、食药、工商、畜牧、公安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制定了镇生猪屠宰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确定责任人,要求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真抓实干,全力抓好落实。现将我镇生猪屠宰整治工作状况汇报如下: 一、围绕重点,解决突出问题 经过镇领导小组专题会议探讨确定,重点围绕生猪屠宰、猪肉市场经营只需开展工作,着力解决好生猪屠宰及猪肉产品销售、加工、运用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一是摸清底数。根据属地划分原则,各工作片对地域内生猪屠宰户、餐饮企业、集市等状况进行了具体的摸底调查,镇工作组

14、成员利用一周的时间对调查摸底状况进行逐一核实并登记造册。经排查,全镇共有生猪屠宰经营业户22家,定点屠宰企业1家,生猪饲养户121家(其中规模养殖户10家),集体食堂2家,规模餐饮企业4家。调查核实后镇工作组成员马上组织人员与全部经营单位、业户签订了猪肉经营业户肉品质量平安承诺书,与餐饮企业和食堂签订了肉品运用平安承诺书,确保合法经营。 二是广泛宣扬。工作组成员与各工作片工作人员首先大力开展法律法规宣扬活动,深化各村、学校、集贸市场等场所进行宣扬引导,发放政策明白纸,张贴通告,公布区、镇举报电话,激励群众举报猪肉质量平安违法行为,取得了广阔人民群众的支持,在全镇形成了人人支持、人人参加食品平安

15、的良好氛围,为专项整治活动奠定了群众基础。 三是强化措施,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在与生猪屠宰户签订承诺书后,下达了全部到顾邵定点屠宰企业进行屠宰,并自行拆除屠宰设备的通知。6月9日到6月12日连续四天,镇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组织出动人员56人次,车辆12台次,对21家屠宰业户进行了不间断的突击检查,对不在定点屠宰场屠宰的业户一律进行取缔,对未根据要求拆除屠宰设备的一律进行强制拆除。经整顿,目前镇内私屠滥宰现象已杜绝,违规经营现象已消逝。 二、加强规范,建立长效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猪肉质量平安管理工作,巩固提升生猪屠宰综合整治工作成果,我镇制定了长效管理机制。 一是建立目标责任机制。根据属地划分原则,各片总支书记是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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