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合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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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合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认真吸取云和县“2 13”较大火灾及近期省内外亡人火灾事故教训,全面彻底排查整治合用场所火灾隐患,并通过建立长效机制不断规范该类场所生产经营行为,有效防范火灾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通过深入开展合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全面落实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提升消防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有效防范火灾事故发生,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二、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市合用场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

2、统筹开展市合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相关工作。三、专项整治范围和重点(一)整治范围。全市沿街店面、村(居)民自建房用于生产经营性场所。(二)整治重点。合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救援支队,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林海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委宣传部、市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国网供电公司分管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合用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指导意见1. 生产经营场所产权人、使用人、员工消防安全责任是否明确,并落实。产权人与使用人是否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使用人是否与员工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消

3、防安全责任,并落实到位;生产经营场所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并落实到位(主要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消防器材设施管理制度、火灾应急逃生预案等)。2. 生产经营场所内是否违规搭建可燃夹层住人,是否属于“三合一”场所。“三合一”场所定义:(1)在生产、加工、维修企业的车间或仓库内设置员工宿舍的;(2)在储存可燃、易燃或具有爆炸危险性物品的仓库内设置员工宿舍的;(3)在商场(商店)、市场、超市等经营场所内设置员工宿舍的;(4)城乡结合部、出租房屋内集住宿、生产为一体的场所。发现生产经营场所内违规搭建可燃夹层住人和存在“三合一”场所的,要督促其搬离住宿部位。3. 生产经营场

4、所内是否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设施。实地查看该自建房生产经营场所是否配备灭火器,如发现未配置,必须督促其进行配备。4. 生产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是否设置有防火分隔。“下店上宅”类型:建筑首层为生产、经营部分,楼上为人员住宿区域,且生产、经营区域与通往住宿部位的楼梯间完全贯通或未采取实体墙、防火门等有效防火分隔。“前店后宅”类型:建筑首层前面房间为生产、经营部分,后面房间为人员住宿区域,且生产、经营区域与后面住宿房间完全贯通或未采取实体墙、防火门等有效防火分隔。直接在生产、经营区域设置住宿的类型。发现直接在生产、经营区域设置住宿类型的情况,要督促其经营者搬离该区域住宿。发现存在“下店上宅”和“前店后宅

5、”类型的情况,可指导其在分隔部位加装防火门或在分隔的木门上刷防火涂料。5. 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消防救援机构发现消防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八条所列违法行为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发现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所列违法行为的,消防救援机构依法受案调查,认为应当予以行政拘留处罚的,移送公安机关办理;公安机关认为不符合行政拘留条件的,消防救援机构依法予以其他行政处罚。6. 生产经营场所内电器、燃气线路铺设

6、是否符合要求;是否使用劣质电气产品。检查电器、燃气线路是否铺设是否规范,是否穿管,是否存在乱拉乱接现象,是否超负荷使用大功率电器,用电保护器是否存在改装现象,电气产品是否属于“三无”产品等。7. 生产经营场所和居住场所是否设置影响人员逃生自救设施;是否设置灭火救援应急窗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O“障碍物”是指在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设置栅栏、广告牌等。灭火救援应急窗口是指,如在窗口设置有防盗窗的情况下,在防盗窗上开设一个可供人员逃生的活动窗,该活动窗平时可上小锁,紧急情况下可人为暴力踹开,实现灭火和施救。全市合用场所基础

7、信息采集单一、概况场所)全详细单 位称:地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建筑总层数层所在层数第层 建筑面积平方米耐火等级:口砖混 口砖木 口木结 口简易其它二、住宿情况口有人三、行业类别口出租房:通天房:口是 否居住人数: 2-9 人 口10-29 人30-99人口100以上口工 矿:电 电气 口鞋革 口服 眼镜 口汽摩配口纺织:口印刷口水暖口塑编口化工 其它.口商贸:口食杂口餐饮口药店口农资 音像口美容美发:口宾馆口超市(商场)口专业市场口教育:口中学口小学口幼儿园托管机构培训机构口社区服务诊医院:口医院所口卫生室口娱乐: KTV酒吧网吧口游戏室口棋牌室舞厅 其它易燃易爆:口液化气口石油口天然气充气

8、站烟花爆竹其它其它:四、经营方式口生产口经营口储存其它:五、场所情况权属:口自有口租赁(房东:联系电话:七、持证情况工商执照口无证 有:口异地)消防许可(备案):口无 口(注册号有:(文号八、消防设施配备情况口灭火器消火栓口应急照明灯口疏散指示标志口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口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口防烟面罩口逃生绳九、电气线路情况口套管保护口私拉乱接排查人(签字):间:合用场所火灾隐患排查登记表填报时间:消防住人类型用于生产经=!E营场营也所名者止称联系电话安全下店责任是否明上住前店后住确,并落夹层住人经营场所内是否配备灭火器材经营部分与住宅部分是否设置有生产储存经营是易燃电否易爆器、设危险燃气置品的线路紧

9、场所铺设急是否是否逃与居符合生住场要求窗所设11置在同一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火分隔建筑物内沿街店面是否违规住人;居住场所与生产、存储、经营场所是否分隔到位;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楼梯间是否堆放可燃物;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停放及充电;燃气和电气设备使用是否规范;群众消防安全常识是否掌握。四、职责分工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乡镇(街道)开展本辖区房屋调查摸底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2. 市公安局:指导各地公安派出所配合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加大对重点场所的消防宣传教育力度。3. 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负责对流通领域消防产品、电器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加大对电器产品批发市场以及销售门

10、店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消防产品的行为。4. 市建设局:负责指导建筑消防结构先天隐患和非法搭建、改造、装修等问题的排查整治,提出整改要求,会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查处乱搭乱建、非法改造、非法装修等行为。5. 市综合执法局:加强对违章违建行为的监管,对影响消防安全的违章违建行为依法依规处理。加强整治沿街店面门窗上影响人员逃生的户外广告设施,依据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依法查处。6. 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查处经营面积200平方米以上店面的消防违法行为,制定市小型经营性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同时紧盯不放心区域和场所的火灾防控,做好

11、应急救援准备。7. 市司法局。为合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提供法律支持,同时指导相关部门制修订相关的规范性文件。8. 市应急管理局: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督促各行业部门做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合用场所管理工作;将合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纳入对县(市、区)政府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9. 市委宣传部:负责和指导合用场所消防专项整治的相关宣传工作,配合开展消防安全常识的普及工作,协调市级媒体开展专项宣传。10. 国网供电公司:协助相关部门对合用场所内电器设备和供用电进行业务指导工作。五、工作任务结合市实际,采取宣传教育劝离、督促投入改造、联合执法拆除等工作方式,把解决住人问题为中心目

12、标,坚决遏制“小火亡人”火灾事故发生。重点落实以下工作任务:1. 开展合用场所排查摸底行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发动乡镇(街道)等基层力量,对本地区的合用场所对照全市合用场所基础信息采集单(附件2)进行排查,重点掌握经营的村民自建房、多高层底层的商铺、单层小门面三类场所的底数,根据“下店上住、前店后住、夹层住人”三种住人形式,掌握全市合用场所的住人情况。有条件的县(市、区)可以邀请第三方的服务机构开展排查。2. 开展保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攻坚行动。各地组织开展清理合用场所在疏散通道上堆放杂物的行为,拆除合用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督促商铺门面经营区域与生活区域必须使用防火隔墙、防火门等进行完整分隔。按照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 703-2007)规定的技术标准,对违规住人的情况进行整治。建立消防救援、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公安的联合执法机制。3. 开展电气燃气专项整治行动。各地要组织专业力量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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