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科研评价与道德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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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高校科研评价与道德责任 当前,我国高校面临着日趋激烈的高等教育资源竞争,教师的科研实力和科技创新能力越来越成为决定高校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因素。而高校科研评价中存在的种种弊端以及由此引发的学术不端事件,又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因此,改革和完善我国高校现行科研评价体系,建立科学的科研评价体系已成为加强科研管理、合理配置科研资源、调动科研积极性和提高科研能力的关键,已成为高校科研管理的重要内容。一、科研评价:我国高校科研管理的重要课题国际上,科研评价的模式可以大致归纳为三种。第一种评价模式是国家评级模式。如荷兰和德国通过对大学和科研机构的科研实力进行评级影响其声誉,间接影响其从外部获得科研经费

2、的能力,从而促使大学和科研机构提高科研质量,以实现对科研经费问责的目的。第二种评价模式是科研经费分配挂钩模式。如英国制定了直接与科研经费分配挂钩的科研评价制度,迫使大学和科研机构以自己的科研实绩换取经济上的支持,其评价结果决定了科研经费的分配。英国大学科研评价始终坚持以同行为主的专家评价方法,以学科为单位进行评价,很好地保持了评价的公正性,有利于学科发展。第三种科研评价模式是一种混合模式。如新西兰和爱尔兰的评价手段与评价栋准则是将科研评价与绩效考核混合起来对大学和科研机构进行评价。同行评议和绩效指标同时被运用于对科研活动进行等级评定,然后再通过绩效基金对高质量的科学研究进行奖励。我国的文献计量

3、研究和科研评价实践还处于初期发展阶段。20世纪90年代以前我国科研成果评价的唯一方法就是同行评议。后来南京大学将SCI论文数作为一种评价体系引入我国,短时期内迅速得到推广和应用。引证数和影响因子等指标也先后被一些大学采纳和使用。近年来,各高校根据自身实际,借鉴国外科研评价的经验,逐步形成了一种有代表性的以科研业绩点和科研工作量为核心的高校教师科研评价方法。高等学校的科研管理工作从狭义上讲涵盖机构管理、队伍管理、人员管理、经费管理、计划管理、成果管理、科研情报信息管理以及设备、实验室管理等,在实践中各个高校一般都会重视和强调上述各项工作的过程管理,但往往容易忽略管理工作的反馈环节评价。作为科研管

4、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科研评价是评价教师的科研水平和贡献进而调动科研积极性的主要管理工具之一,也是创建创新型高校的重要手段。二、伦理缺失:我国高校科研评价的现状近年来,高校科研成果无论从数量还是从质量上都大大超过以往,带动了我国高等教育水平的提高。但是,不可忽视的是,由于受社会大环境的影响,一些人的价值观、是非观发生了扭曲,再加上我国如今的科研机制不健全,尤其在管理环节上存在漏洞,使某些人有机可乘,导致学术不端在高校以至学术界已呈愈演愈烈之势,级别也从地方性院校升级到全国名校。目前,人们对导致问题的原因进行了多方面的分析,但科研评价中的伦理缺失则是最根本的因素。首先,从科研评价的标准来看。目前

5、国内高校科研评价标准的设置,使用得最多的是SCI、EI、ISTP(所谓的国际三大检索工具收录)和中文核心期刊。20世纪80年代末,南京大学首先将SCI引入科研评价体系,从某种意义上开启了中国科研评价的定量时代。在1992-1998年间,南京大学被SCI收录的论文数连续排名全国高校第一。在当时社会诚信普遍缺失、科研评价中掺杂大量人情等主观因素的现实情境下,SCI因其相对客观的评价标准及其相对超脱的国际“身份”,迅速被国内科学界当成一个可以尽量避免人为因素影响的科研评价标准,并逐步拥有了某种权威地位。各高校纷纷将SCI与职称评定、科研经费等挂钩,并制定了相应的奖励政策。通过采用SCI标准及其影响因

6、子对科研进行评价,使我国在国际上的科研影响力在短期内得到了迅速提升。统计数字表明,1981年中国SCI论文数为1650篇,2003年则达4万多篇,2007年更是达到9.48万篇(比2006年增长33.5%),已占世界份额的7.5%,排在世界第三位(仅处于美国和英国之后)。由于对SCI的过分推崇,使得SCI收录论文几乎成了科研评价的唯一要素。这不仅体现在SCI论文的数量是高校和科研机构排名的重要指标,而且体现在SCI收录论文成了科技成果评奖的重要支撑材料。自然,SCI收录论文也成了科技人员荣誉奖评奖不可缺少的重要材料,否则,即使做出再好的科研成绩而如果没有SCI收录论文,也很难评上奖。由于缺乏有

7、效的科研伦理的规约,使个别教师放弃了科研本来的内在品质,把科研的内在精神求索转变成了数量意义上的机械操作。其次,从评价主体来看。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特别是近几年来,国内很多高校对学术科研活动及其成果的评价则由学术界内部转到了行政管理部门手中,即国内高校对学术科研活动及其成果的评价方法由圈内改为了圈外,形成了高度集权、行政化和官本位的管理。由于行政力量有着资源配置权,导致权力寻租问题普遍存在,在课题申请、论文发表、专利申请中,学术道德、学术诚信问题频发。高校科研经费的管理也存在严重的漏洞,据山东省公布的2006年度审计报告,对10所高校265个课题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发现,直接用于课题研究

8、的费用开支仅占40.5%,而管理费用、人员经费等开支占近六成。学术科研活动与行政管理毕竟是两码事。学术科研活动追求的是关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知识和规律,对它的评价需要专门的知识和业务能力才能进行。而行政管理追求的是按照规章办事和平衡各种利益的分配,其执行者并没有能力对每一项学术科研活动及其成果进行评价。而事实上,目前许多高校对学术科研活动及其成果的评价,也都是以论文、著作是否出版,课题有没有立项,这些论文、著作和课题属于什么级别等内容来进行评价,实际是把对学术科研活动及其成果的评价又转交给了期刊、出版部门和某一级别的科研立项单位,并通常以它们的级别来认定学术科研活动及其成果的质量高低,而行政管

9、理部门自身只是据此做些统计评比工作,最终权衡认定,然后对每个科研人员给出权威的学术科研绩效评定。实际上,高校科研管理是一种服务,其职责在于创造浓厚的科研氛围,优化科研内外环境,有效配置内、外部科研资源,最大程度激发教师队伍参与科研的积极性。再次,从科研成果的转化情况来看。高校科研评价工作与高校本身及其教师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对高校的工作和教师有着很强的导向性。所以,高校科研评价能否坚持正确的导向,不仅直接影响高校科研工作本身,而且也会影响到高校师资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目前,高校科研评价体系只追求学术效益,不重视实际效益,尤其不重视知识产权和成果的转化,我国高校每年都有成千上万项获得各种奖励的科

10、技“成果”,但多数都处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阶段,达到工程化研究阶段的很少,达到商业化应用阶段的更是寥寥无几。据某省高校科研情况的统计2007年度,该省高校共取得了35732项理工农医类的科技成果,其中,著作论文类(纯理论型)成果为34409项,占当年科研成果总数的96.3%,仅学术论文就占当年科研成果总数的94.8%;有转化可能的成果1323项,占当年科研成果总数的3.7%,实现科技成果转化54项,仅占当年科研成果总数的0.15%。据了解,全国高校科研的情况与该省高校所反映的情况基本一致。究其原因,当前衡量一所高校科研能力的强弱,在很大程度上还不是看其在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和科研项目转化率的

11、大小。三、道德责任:我国高校科研评价的重构目前,相关的科研评价体系还不健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宣传和教育的措施还不到位。笔者认为,加强高校科研评价中的道德责任势在必行。1道德责任的内涵。关于“责任”及“道德责任”概念的确切含义,无论在中国伦理学界还是在西方伦理学界,都是一个存在歧见的问题。提出和使用“责任”概念并把责任与道义密切相联,视“尽责”为道德“善”行所应有的品质,这在中国伦理思想史和西方伦理思想史上都有其悠久传统。目前,比较完善的关于“道德责任”概念的理解是立足于一般语言学词典中对“责任”的一般含义的解释,加之以伦理道德方面的特殊限定来界定“道德责任”概念,认为“道德责任”是指道

12、德主体在道德上的分内应做之事和应当为没有做好分内应做之事所承担的道德过失。道德主体的行为选择以及行为的实施受到主客观因素的制约,其行为的责任限度主要由三种因素决定。第一,客观上存在着选择的可能性。就是说,只有当社会历史条件和客观环境使人们有可能做某件事或选择某种行为,才能要求人们对其行为负责。第二,主观上有选择的能力。就是说,道德主体必须具有承担道德义务、职业选择和实现行为的能力。这里所说“能力”的含义既指道德主体具有正常的理智、正常的辨别是非的能力,又指具有实现某种行为选择的特定的能力。第三,道德义务上应该做的事情和应该选择的行为。就是说,对道德主体本分的工作或分内之事,如果去做了而且做好了

13、就算尽了道德责任。同时,如果从业者按照合理的道德规范和要求选择自己的职业行为,就尽到了道德责任。2道德自律是加强道德责任的基础。道德自律就是通过人的理性能力发挥道德实践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它是主体的一种自主自愿自觉的活动,是对自我的超越,是一种理性的自觉行为和自主灵魂的塑造。道德自律的形成应主要解决两大问题:一是道德主体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二是要提高道德主体的道德认知能力。被马克思称作“道德领域内的思想巨人”的康德认为:“一个有价值的东西能被其他东西所替代,这是等价;与此相反,超越于一切价值之上,没有等价物可替代,这是尊严。”不难看出,正是从人的不可替代性出发,尊严常常更多时候是

14、表达着人的由外在存在(身份、地位、阶级)的显现而体现出个体内在德性并使其保持一致性的状态。马克思指出:“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在这里,马克思所讲的道德自律是道德主体借助于对自然和社会规律的认识,借助于对现实生活条件的认识,自愿地认同社会道德规范,并结合个人的实际情况践行道德规范,从而把被动的服从变为主动的律己,把外部的道德要求变为自己内在良好的自主行动。就科学研究而言,科技工作者的“天职”就是“为科学而科学”,不仅仅应该从历史的角度懂得科学直到他的时代为止的发展进程,懂得应用科学的各项原则,而且也应该发展共同体的这种精神。这里的“共同体精神”意指科研工作者在进行科学研究过程中,价值目标

15、的确定、研究课题的选择、研究手段的运用、研究成果的转让与利用等,都是出于对整体利益的考虑,为科学共同体服务,最终是为了整个社会利益的增进,而不是仅仅对自己或小集团有利。只有学者真正出于对职责的热爱,认识到自己履行的对人类的职责,以科学为己任,他们的思维方式就其形式而言才能被称为合乎道德的。3制度制衡是加强道德责任的保障。学术道德建设,另一个重要的方面是依靠他律。他律是一种外在力量,完善的他律机制有让作者尊重与服从的压力,有让监督者有法可依的执法动力,这对于净化学术环境、形成规范的学术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国外学术界对科研作伪以及学术领域的科研违纪现象,一般称为“科学界道德不端行为”“不正当科

16、学行为”“科研工作的欠完善行为”“科学研究欺骗行为”等等。其含义大概是指,在提议、开展和评议科研项目或报道科研成果的过程中,出现的捏造、篡改或剽窃行为。为了解决这些现象,世界各国的科学界都做出了努力,比如法国国家健康和医学研究院(INSERM)出版的关于实验室中的责任行为的小册子实验室中的良好行为实践就是对科研过程的约束。德国最大的科研机构马克斯普朗克学会通过了确保良好的学术实践和关于处理涉嫌学术劣迹的规定,这一规定如今已经成为科研道德的“金标准”。在我国,北大先后多次召开学术委员会、校长办公会,讨论、修订了北京大学教师学术纪律规范,并明确规定:对抄袭他人已发表或未发表的作品或者剽窃他人的学术观点、学术思想等违反学术纪律的行为,分别情况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解聘或开除等纪律处分。在人事录用、学术晋升、项目审批和考核评估之前,认真调查候选人遵守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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