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工程施工设备租赁合同(第一标段)(最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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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租赁合同中国电建POWERCHINA合同编号:JSGS-2018-LJ-002 号2018年 月 日河北-大城7. 7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出租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设备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7.8出租人根据承租人要求提供合格的维修、操作人员,保证持证上岗,证件应符合工程所在地相关部门的要求。出租人承担操作人员的薪酬、奖金及相关保险费用。7.9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抓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特种作业操作证向承租人安全环保部、综合办公室备案,并认真做好安全培训教

2、育;按规定配备劳动保护用品及消防设施,做好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生产安全,凡属出租人责任引起的安全事故责任概由出租人承担。7. 10出租人负责工作期间租赁设备和操作司机的安全,严禁违章操作,如违章操作造成设备和人员的损伤,出租人承担一切责任。7.11出租人在租赁期间负责租赁设备的检查、维护,承担相关费用,并将检查、维护结果及时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承租人。7.12出租人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非承租人责任造成的租赁设备的毁损(含正常损耗在内)和灭失的风险。在租赁设备发生毁损和灭失时,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出租人,承租人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出租人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1) 将租赁设备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

3、正常使用的状态。(2) 更换与租赁设备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3) 当租赁设备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出租人应更换同等型号性能的物资及时进场继续施工。(4) 当出租人不能更换同等型号性能的设备及时进场继续施工时,则视为该租赁设备自动退场,该租赁设备毁损的日期即为退场日期。7.13出租人应承担因设备不能正常工作给承租人带来的误工费、增加投入设备使用费等一切损失。7. 14出租人与承租人共同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和租赁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及任务交底。7.15出租人负责租赁设备在现场的财产保管并办理财产保险,并承担租赁设备损毁、灭失产生的全部损失和费用。7. 16出租人在承租人施工现

4、场的企业形象宣传,必须遵守承租人的有关规定。7.17出租人自觉接受承租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承租人随时检查其设备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7. 18除本合同约定外,出租人作为有经验的专业公司还应承担合同履行中的其他注意和勤勉义务,以保证合同目的的实现,并承担相应费用。7. 19出租人应向承租方提供合法合规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专用发票,并按实际租赁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及发票清单;出租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开具、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按承租方要求重新开具发票。7. 20必须按承租人要求的进度计划和技术部门提供的施工作业指导书、施工技术措施、国

5、家或行业规程规范、主合同技术条款组织施工,接受承租人对工程进度的检查、监督和管理。工程实际进度不能满足计划进度要求时,出租人应向承租人提交整改措施和方案,经承租人批准后执行;但并不免除因出租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和应由出租人承担的一切损失责任。7.21承租人发出的与本协议工程有关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分包队管理等管理办法和工作指令,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租人必须认真遵守、执行。并且出租人必须服从承租人现场人员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对承租人及相关方提出的有关施工要求、规定要严格执行,对不接受承租人及相关方意见者,承租人有权随时辞退有关人员,并有权要求出租人缴纳一定的违约

6、金。7. 22不得以承租人的名义对外购买材料及从事其它商业活动。7.23出租人承诺:服从承租人对施工场地(包括出租人的临建设施用地)、施工道路交通的协调;在生产中,服从承租人对其与各友邻作业队协调。同时针对本协议工程的施工内容,配备优良的施工设备和施工人员,配备本协议的主要设备及人员报经承租人审批后才能进场,并严格按承租人的要求确保实现施工进度、质量、安全及环境保护管理的目标。7. 24出租人应遵守承租人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的相关要求,保证工作场所环境合格,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出租人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防护

7、;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职业病危害的出租人人员,不论这种危害何时被发现,出租人都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并承担所需的全部费用。7. 25洒水降尘问题:出租人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做好洒水降尘工作,因灰尘等环保原因引起的相关纠纷及索赔费用由出租人自行处理承担,如出租人未做好此项工作,承租人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施工,费用由出租人承担。8承租人义务8.1向出租人提供本合同有关的施工图纸及该项工程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等资料,但只对资料本身负责,不对出租人在使用上述资料所作的分析、判断和结论负责。8.2及时向出租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工作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8. 3负责本合同相关工程的技术交底,统一安

8、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8.4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8. 5按本合同及工程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和标准,对出租人完成的工程量(经监理、建设单位核复签证后)进行计量,按合同约定进行租赁费结算和支付。8. 6对出租人每月投入的施工人员情况进行检查,人员名单清册及身份证复印件备案;对出租人的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监管。8.7负责与建设单位、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8.8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协议,组

9、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业主负责。8.9对出租人每月投入的施工设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设备运行人员名单清册及身份证复印件备案;并对出租人施工人员工资发放情况进行监管。8.10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出租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8. 11由于出租人原因造成出租人施工进度达不到承租人规定形象进度要求时,为确保工期,承租人有权对协议范围内项目切块分配给其他施工队伍完成,由此所造成的损失出租人自负。8. 12承租人负责整个施工区域的管理协调,若发生出租人的所属人员不服从承租人的管理或出租人的管理人员不能满足现场施工的要求时,承租人可要求出租人将其更换或

10、调离施工现场;出租人要调离已确定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离开工地时,必须指定相应的代理人员并征得承租人同意。8. 13以书面形式对出租人下达相关工程质量、技术、工期、安全生产、环保及文明施工要求,以上属出租人违约,出租人需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承租人有权视违约情况对出租人进行限期整改、下停工令、责令退出工地、解除协议等处理。8. 14承租人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颁发的各种管理办法、规定、要求、通知等均为本协议的补充说明,且为有效组成部分,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 15承租人的所有结算包括一切经济往来资料均只认可出租人的协议签字人或书面授权代表的签字确认。9风、水、电、施工营地及生产辅助临时设施9.

11、 1施工供水及生活用水分包人自行解决,水池修建及相关管路设施费用及水费已包含在相应项目单价中,承包人不再单独支付9.2施工供电及生活用电9.2. 1系统供电:施工用电(系统供电):路基工程施工用电以自发电为主,部分里程属于承包人工系统电范围的,由分包人自行负责变压器至工作面的线路架设,并承担架设费用。使用招标人系统电的,用电计量装置由分包人按照承包人要求安装,并按照承包人用电管理办法的规定统一抄表计量(计量时需分摊高压损耗量,损耗量按实际损耗计),签字后报承包人合同经营部,在当月的价款结算中扣除,电价1.0元/kw.h。若发现分包人在使用过程中故意损坏计量装置或弄虚作假等,则由分包人承担不少于

12、三倍实际核算用电量的违约金。9. 3.2生活用电出租人自行负责。9.4生活营地:出租人自行解决9. 5本项目的正常施工排水,由出租人负责。9. 6往返营地及作业面现场在内所有交通费用已包含在租赁单价中,承租人不再另行支付。9.7生产辅助临时设施:施工所需修理厂、发电机房等承租人向各出租人提供合理数量的临时用地,由各出租人按河北省标准化要求自行建设,但各出租人修建的各项临时设施方案均应得到承租人的同意后方可进行修建,相关费用以“项”按包工包料总价承包的形式单列在工程量清单中,请各出租人按常规建设规模和标准进行报价,相关费用经承租人验收合格后按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按总价包干支付,超出包干费用部分的

13、由出租人自行承担。待使用完毕后,出租人应按承租人要求及时自费拆除,并将建筑垃圾及废弃物清运至承租人指定地点,且现场必须达到复垦要求。10. 施工材料10. 1本协议工程中所涉及的租赁机械所需燃油统由出租方自备,费用已包含在单价中,承租方不再单独支付。10.2出租人自购的其它材料,出租人向承租人质量管理部报送相关资料,由承租人质量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出租人自购材料须经承租人验收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如需从承租人仓库领用,出租人必须在每月15日前,提交下月所需甲供材料的使用计划,并报技术部审核,总工程师批准。出租人对统供材料的调用,必须以书面的形式指定或委托专人,由指定或委托的专人到承租人物资部门

14、办理调拨手续后方能调用。材料价款按承租人采购价格加采保费(调用价=(采购价+运杂费)X (1+6%)计算,在每次工程款支付时予以扣除。10. 3出租人从承租人仓库领用的材料,出库后材料管理的责任由出租人承担。出租人领用及采购材料的堆放和管理要符合承租人总体规划的要求,并且按承租人标准化要求设置标牌、标识。10.4出租人为完成本协议项目所需的特殊材料(如燃油、特殊化工和其他施工材料)的运输及仓储安全,由承租人按照国家和相关行业规范进行管理。10.5出租人领用的材料在使用中不得改变其材料的用途。10. 6出租人须在承租人指定地点按承租人规划布置要求修建材料库房和值班室,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相关项

15、目中,承租人不再另行计量。10. 7所有材料在施工期内的市场涨幅价差均已包含在承包综合单价以内,协议执行期间不予调整。10.8统供材料有承租人按定额量供应,过程中根据实际领用量与合理损耗按月进行核销,超耗部分扣除单价根据承包人当期采购相应材料的最高价(采购价加运杂费)加计6%的采保费计算。严禁出租人倒卖承租人供应的材料,一经发现,按倒卖材料总价的10倍进行经济处罚。11租赁设备进场、安装、调试、拆除及检验11. 1本协议设备(装载机、挖机、压路机、摊铺机、平地机、自卸车、洒水车、泥渣运输车、混凝土入仓设备、吊装设备等均由出租人自备,施工期间临时使用的水、电系统所需的材料、设备也均由出租人负责购置,并按承租人要求进行布设、运行、维护,费用均已包含在相应项目单价中,承租人不再另行支付。由出租人自备的设备必须根据承租人要求时间进场,并按要求履行报批手续,设备数量及性能装置需满足本项目的施工,相关设备及材料的进退场费用均已包含在承建项目单价中。11.2出租人施工设备进场后,须向承租人提供相应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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