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规章制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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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规章制度15篇企业规章制度15篇在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企业规章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企业规章制度1为了规范本公司的考勤制度,特此订立此管理方案,望全体员工仔细阅读,并遵照执行。一、请假制度1、请假两天以内的由部门组长批准,请假三天及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并在行政部备案。2、请假手续以书面为准,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则应电话请假,书面手续后补。短信请假无效。3、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记录考勤的,应在归岗后尽快在行政部进行登记,并由主管领导签字确认。二、病假制度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

2、常上班者,须主管领导批准,报行政部备案。连续请病假超过_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2、患病员工请假应于当日上班前向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3、员工须在病愈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当日将病假条交给行政部核查存档。三、事假制度1、员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请事假的,须提前一天书面提出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上午上班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2、请事假当日不支付工资。3、工作时间如有私人紧急事务需要离岗处理,按照事假的规定向主管领导请假,违反规定者以旷工计罚。4、事假期限期满未返岗的,按旷工计罚。四、年假制度1、根据国务院出台

3、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2、年假应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请,审批后方可进行休假。3、当年未休年假必须先休完,不得累计到第二年(特殊情况除外)。4、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1)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公司不扣工资的;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5、已提出离职申请的员工,如还有本年度没有使用

4、完的带薪年休假的,部门经理须安排其休完当年年休假后办理离职手续。五、婚假制度1、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员工请婚假时,必须满足在本单位工作期间领取结婚证,且须在领取结婚证后1年内申请,否则视为放弃休假。2、由本人填写婚假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交行政部备案。休假后须拿结婚证及证明销假。3、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4、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工龄计算、晋升、调级。六、产假制度1、员工休产假前须提供结婚证、生育服务证、户口本、诊断证明等有关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并提供员工本人签字确认的证件复印件。复印件人力资源部存档。如无法提供以上证明原件而休产假的均按照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及公司有

5、关规定处理。2、女员工怀孕流产的,应根据医院诊断证明,妊娠不满四个月的,给予15天的产假;妊娠在四个月以上的,给予42天的产假。3、实行计划生育的女员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8天。根据XX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可享有X日产假。男员工依法享受陪产假。4、难产可额外再享受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七、丧假制度1、员工的亲属(配偶、子女、本人或配偶的父母)亡故可以申请3天(自然天)有薪丧假。2、丧假期间工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发放。八、旷工规定1、未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缺勤,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2、旷工一日(含累

6、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_倍工资;旷工二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_倍工资;旷工三日(含累计)者,当月只发同年本市最低生活标准工资;旷工超过三日(含累计)者,公司视情况给予处理。九、迟到与早退制度1、工作时间:根据劳动法的条款规定,结合本公司的经营 特点及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办公室、设计人员实际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有特殊情况者可调休)。特别说明:本公司设计人员即为不定时工作时间。2、上班时间(1)08:3017:30(午餐时间:11:3013:00)。(2)8:30以后到达,视为迟到,17:30以前离开,视为早退。3、迟到、早退60分钟以内,缴纳公益基金1元/分;迟到、早退6

7、0分钟到120分钟,缴纳公益基金2元/分;超过120分钟且无特殊理由者按照事假半天缴纳公益基金;连续三次以上迟到30分钟以上者,记请假半天。(公益基金作为公司活动经费,由行政部按月进行统计并公示。)4、迟到早退情节严重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方式处理。5、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酌情处理。十、打卡制度1、公司实行指纹打卡制,员工正常上班及加班时需上、下班各打卡一次,平时三次,若需要加班的,一天四次。对没有打卡条件的,按照登记要求实行签名登记制度,记录上下班具体时间并亲笔签名确认。在工作期间,离开公司的情况需填写相应的手续对于有打卡条件

8、的填写相应手续的同时要打卡离开。2、若员工上、下班未打卡、且不符合或者没有办理相关手续且没有证据证明确实上班的,没有按照要求亲笔签名登记考勤的1次罚款10元。对于无法查证的,公司一律按请假计算。3、如果员工由于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时到公司打卡者,须在工作日志上明确写明原因,由部门主管负责于次工作日将未能打卡的员工的数据统计出并报送行政部。4、因设备故障,停电等因素,造成无法完成指纹考勤登记的,由行政部统一记录。风险提示企业在必要的时候安排员工加班,最好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

9、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工资基数是企业与员工发生劳动纠纷时的争议焦点,所以建议企业明确工资基数的计算标准。另外,建议企业在发放加班工资的时候最好有相关备注,做好与基本工资的区分,以明确企业确实支付员工加班费。十一、加班、调休制度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无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计算。2、若因额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行政部记录加班时间。按月总结核算,以奖金或假期形式(调休)兑现。如申请调休的,原则上须提前三天申请,由主管领导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领导批准后,到行政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经批准的调休事假可不扣发工资。3、公司安排加班至晚

10、22点以后的员工,次日到岗时间可延迟至10点,加班至凌晨可调休半天(领导提前批准的情况下进行)但到岗后应主动向行政部说明情况,并进行登记。4、公司安排加班的员工,地铁、公交停运之后,可乘坐出租车,车费据实报销。5、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员工自行加班行为不享受加班调休,且不得影响次日考勤。6、公司安排加班行为,由公司负担员工加班夜宵。7、享受业务提成奖金的部门和员工,不再享受加班奖金或调休待遇。风险提示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 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

11、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企业规章制度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为规范公司经济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等。公司各部门及下属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第三条

12、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销售、采购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审批。第四条 公司法律顾问室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一) 负责除销售、采购合同以外,其他各类合同的谈判工作并根据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签订合同。(二) 负责制定销售、采购合同统一文本。(三) 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统一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发放和管理。(四) 负责各部门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审查。(五) 负责经济合同纠纷的处理。(六) 负责经济合同的档案管理。(七) 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第二章 合同的签订第五条 合同的主体(一) 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公司,其他部门不得以部门名义擅自签订合同。(二) 订立合同前,应当针对对

13、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三) 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应经公司总经理同意。第六条 合同的形式订立合同,除即时交割(银货两讫)的简单小额经济业务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补充协议、公文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除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书形式。第三章 合同的内容规定第七条 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合同抬头、落款、公章以及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资信情况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应保持一致。第八

14、条 合同标的: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买卖合同应详细约定规格、型号、商标、产地、等级等内容。服务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图纸作为合同的附件。第九条 数量条款: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一般应约定标的物数量,常年经销合同无法约定确切数量的应约定数量的确定方式(如电子邮件、传真、送货单、发票等)。第十条 质量条款:有国家标准,部门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应约定所采用标准的代号。化工产品等可以用指标描述的产品应约定主要指标要求(标准已涵盖的除外)。凭样品支付的应约定样品的产生方式及样品存放地点。第十一条 价款或报酬条款:(一) 价款或者报酬应在合同中明确

15、,采用折扣形式的应约定合同的实际价款。(二) 价款的支付方式如转帐支票、汇票(电汇、票汇)、信用证、现金等应予以明确。(三) 价款或报酬的支付期限应约定确切日期或约定在一定条件成就后多少日内支付。第十二条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一) 履行期限应具体明确定,无法约定具体时间的,应在合同中约定履行期间的方式。(二) 合同履行地点应力争作对本方有利的约定,如买卖合同一般约定交货地点为本公司仓库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约定具体地名的应明确至市辖区或县一级。(三) 买卖合同在合同中一般应约定交付的手续,即合同履行的标志,如运单、仓库保管员签单等。第十三条 合同的担保条款合同中对方事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本方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应经总经理批准、法律顾问室审核后结合具体情况根据担保法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释条款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应具有排它性的解释,对可能引起歧义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专用词语应在合同中进行解释。第十五条 保密条款对技术类合同和其他涉及经营信息、技术信息的合同应约定保密承诺与违反保密承诺时的违约责任。第十六条 合同联系制度履行期限1年以上的重大经济合同应当约定合同双方联系制度。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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