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考点归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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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师归纳总结 精品word资料 - - - - - - - - - - - - - - -2021 年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考试大纲考点归纳1. 法的概念:法是指由国家特地机关创制的,以权益义务为调整机制并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明施的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它是意志与规律的结合,是阶级统治和社会治理的手段,它应当是通过利益调整从而实现社会主义的工具;2. 法的本质: ( 1)法的本质表现为法具有意志性和规律性,是意志与规律的结合(2)法的本质表现为法是阶级统治和社会治理的手段(3)从应然意义上讲,法是为实现社会正义而调整各种利益关系的工具;3. 法的特点: ( 1)法是调整人们行为关系的社会规范(2

2、)法由国家特地机关制定或认可( 3)法具有普遍性(4)法以权益义务双向领土完整为调整机制(5)法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明施(6)法是有严格的程序规定的规范,具有程序性;4. 法律部门:是指依据肯定的标准和原就,依据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的不同领域和不同方法等所划分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和;5. 法律部门的特点: ( 1)法律部门既是一个法学概念,也是组成法律体系的一种客观的基 本要素( 2)在某一法律部门中,又可以划分为如干子部门,这些子部门是法律部门的进 一步细化和详细化,在法律部门中具有相对的独立性(3)法律部门是构成法律体系的基本要素, 而构成法律部门和子部门的基本要素就是法律制度及其相应的法律规范的

3、总和( 4)法律制度对于法律部门来讲,又存在着一种交叉性和综合性,即同一法律制度可能由一个或几个法律部门中的具有相同或相近调整属性的法律规范所组成;6. 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和法律规范的调整方法;7. 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就: ( 1)整体性原就(2)均衡原就( 3)以现行法律为主,兼顾即将制定的法律;8.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永葆本色的法制根基(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新实践的法制表达(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兴盛发达的法制保证;9.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4、的组成: ( 1)宪法法律部门( 2)民商法法律部门( 3)行政法法律部门( 4)经济法法律部门( 5)社会法法律部门( 6)刑法法律部门( 7)诉讼与非诉讼法法律部门;10. 法律规范:是实行肯定的结构形式详细规定人们的法律权益、法律义务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的行为规范,是法律中明确赐予一种事实状态以法律意义的一般性规定;11. 法律规范的特点:明确性、详细性、反复适用性;12. 法律语言:是指表现法律内容的文字、概念、句式、标点、符号等,它是立法活动不行缺少的手段之一;13. 法律语言的特点: ( 1)科学、精确(2)明确、确定(3)严谨、一样(4)简洁、扼要;14. 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

5、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担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法律责任有两层语义:一是法律责任关系,一是法律责任方式;15. 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 ( 1)责任主体( 2)违法行为(3)损害事实( 4)因果关系(5) 过错,即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观有意或过失;16. 法律责任的分类: ( 1)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诉讼责任、违宪责任和国家赔偿责任( 2)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和公正责任(3)职务责任和个人责任(4)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17. 依法行政:是指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行使行政权力,并对行政行为的后 第 9 页,共 10 页 - - - - - - - - -果承担相应

6、的责任;18. 依法行政的本质:依法规范、约束行政权力;19. 依法行政的主要特点: ( 1)依法行政是对行政主体即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的要求,而不是对行政相对人的要求(2)依法行政中的“行政”是行政法意义上的行政,即国家 行政或公共行政(3)依法行政中的“法” ,第一必需是表达国家和人民整体意志,反映社会进步进展规律的法,而不是长官意志、个人意志、 少数利益集团意志的反映;其次, “法”应主要限定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以及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法规;其他政策方法不能作为依法行政的法律依据;再次,从法律要素上看,依法行政之“法”不仅应包括法律法规,仍应包括法律原

7、就以及法律目的和法律条文背后所隐含的法律精神、法律价值;( 4)依法行政中的“行政”和“法”的关系是:法优先于行政,法高于行政;行政必需有法,无法律即无行政;行政必需听从于法;法律独具的至高无上的强制力和权威性,是约束行政权力任意专断的最有效的手段;( 5)依法行政在我国是一种积极保证有效行政与消极防范防止滥用行政权力的有机结合;20. 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就:( 1)法律优先原就(2)法律保留原就(3)职权法定原就(4) 行政合理原就(5)行政公开原就(6)行政诚信原就(7)信任爱护原就(8)权益救济原就;21. 法治政府的内涵:法治政府就是依据法治的原就运作的政府,政府的一切权力来源、政府的运

8、行和政府的行为都受法律规范和制约;详细表达在: 一是体制方面, 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公民个人的关系基本理顺,政府职能转变基本到位;中心与地方、政府与部门的权限比较明确;行为规范、运转和谐、公正透亮、廉洁高效的行政治理体制基本形成, 行政权力与责任挂钩、与利益脱钩; 二是在法治方面,行政活动有法可依,制度建设反映客观规律并为大多数人所认同,法律、法规明确详细、科学规范、切合实际;法律、法规、规章得到全面、正的确施,法制统一、政令畅通,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爱护、违法行为得到订正或者制裁、经济社会秩序得到爱护;三是在机制方面,准时反映人民群众意愿,权益与责任真正统一的决策机制基本形成;高效

9、、便利、成本低廉地防范、化解社会冲突的机制基本建立,社会冲突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行政监督机制基本完善,监督效能显著提高;四是在观念方面,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殊是各级领导干部法律观念明显提高,对法律信仰和忠诚,敬重、崇尚、遵守法律的氛围基本形成;22. 依法行政的基本内容: ( 1)行政主体合法(2)行政权的取得和行使合法(3)行政机关违法必需承担相应的责任;23. 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 1)合法行政( 2)合理行政(3)程序正值( 4)高效便民(5) 诚恳守信( 6)权责统一;24. 依法行政主体:是指参与行政法律关系,依法拥有行政职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 并能独立地对自己行使行政

10、职权的行为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应责任的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25. 行政主体的含义: ( 1)行政主体是一种国家或社会组织(2)行政主体是参与行政法律 关系的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3)行政主体是依法拥有行政职权的国家或社会组织(4) 行政主体是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职权的国家或社会组织(5)行政主体必需能够独立 对自己行使行政职权的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6. 行政执法人员含义: ( 1)行政执法人员是个人而不是组织(2)行政执法人员代表行政主体,以行政主体的名义进行治理(3)行政执法人员所实施行为的法律后果,由其代 表的行政主体承担;27. 行政相对人: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一方的公民

11、、法人或其他组织;28. 行政相对人的权益: ( 1)申请权( 2)参与权( 3)明白权(知情权) ( 4)批判、建议权( 5)申诉、控告、检举权(6)陈述、申辩权( 7)申请复议权( 8)提起行政诉讼权(9) 恳求行政赔偿权(10)抵制违法行政行为权;29. 行政相对人的义务: ( 1)听从行政治理的义务(2)帮助公务的义务(3)爱护公益的义务( 4)接受行政监督的义务(5)供应真实信息的义务(6)遵守法定程序的义务;30.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成效的行为;31. 行政行为的特点: ( 1)从属法律性(2)裁量性( 3)单方意志性(4)强制性( 5)无偿

12、性;32. 详细行政行为的法律特点:( 1)详细行政行为表达了国家行政权的运作,其目的在于实 现国家的行政目标,因而与立法行为和司法行为相区分(2)详细行政行为只对特定对象有效,不具有普遍约束力(3)详细行政行为能直接产生有关权益义务的法律成效, 使用权行政相对人的权益义务发生变化、增加或者削减(4)详细行政行为是一种单方行为;33. 抽象行政行为的法律特点:( 1)抽象行政行为具有普遍约束力(2)抽象行政行为具有间接的法律成效(2)抽象行政行为具有往后效力;34. 依法行政才能: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敬重法律、自觉把握和运用法律实施行政治理,爱护国家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意识和才能;35. 提高

13、依法行政才能的途径:( 1)健全领导干部学法、任职前考试和测评制度,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才能( 2)构建完备的行政监督机制( 3)严格落实行政问责制度( 4)建立和完善公务员依法行政情形的评判和考核制度 ( 5)实行绩效治理制度 ( 6)加强法制宣扬, 积极营造全社会尊法守法、依法维权的良好社会环境;36. 行政决策:是决策的一种,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处理国家行政事务时,为了达到预定的目标,对所要解决的问题或处理的事务拟定和挑选行动方案,并作出打算的过程;37. 行政决策的特点: ( 1)行政决策具有明显的公共性(2)决策客体具有广泛性(3)既定行政决策的权威性和执行的强制性;38. 重大行

14、政决策程序: ( 1)决策调研( 2)征求看法( 3)询问论证( 4)风险评估( 5)合法性审查( 6)会议打算( 7)公布结果;39. 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治理中适用法律于详细的相对人或详细大事的行为,即与行政立法、行政司法相并列的详细行政行为;40. 行政执法的特点: ( 1)行政执法主体多(2)行政执法的范畴宽泛(3)行政执法的形式多样;41. 行政执法的分类: ( 1)以行政执法主体的权限为标准,行政执法可分为综合行政执法与专业行政执法(2)以行政执法的内容为标准,行政执法可分为权益性行政执法与义务性行政执法(3)以行政执法的形式为标准,行政执法可分为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

15、政惩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救助等;42. 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就: ( 1)合法原就(2)合理原就( 3)公开原就( 4)信任爱护原就;43. 行政执法的基本制度: ( 1)行政执法主体制度(2)行政执法程序制度(3)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4)行政执法责任制度(5)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制度;44. 行政执法行为的生效要件:( 1)主体合法(2)权限合法(3)内容合法、适当(4)程序合法;45. 行政执法行为的效力:(1)公定力或先定力(2)确定力( 3)拘谨力或约束力(4)执行力;46. 行政执法主体:是指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国家行政职能,作出影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益义务的行政行为,能独立对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47. 行政执法主体的特点:( 1)行政执法主体是一个组织,而不是个人(2)行政执法主体是依法获得行政职权的组织(3)行政执法主体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治理(4)行政执法主体能够独立承担行政行为后果和法律责任;48. 行政机关:指依据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设立的,依法享有并运用国家行政权,负责对行政事务进行组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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