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知识体系、1.8国际贸易条

上传人:W**** 文档编号:239582957 上传时间:2022-01-14 格式:PPT 页数:19 大小:20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知识体系、1.8国际贸易条_第1页
第1页 / 共19页
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知识体系、1.8国际贸易条_第2页
第2页 / 共19页
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知识体系、1.8国际贸易条_第3页
第3页 / 共19页
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知识体系、1.8国际贸易条_第4页
第4页 / 共19页
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知识体系、1.8国际贸易条_第5页
第5页 / 共1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知识体系、1.8国际贸易条》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知识体系、1.8国际贸易条(1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国际货运代理交通工程与物流系 物流专业 任课教师:张丽彩 E-mail:多思是知识的钥匙勤学是知识的土壤2021/4/11一、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概述 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立足于服务国际贸易和国际运输业,是社会经济部门中一个独立的行业,涉及运输、保险、银行、海关、商检、卫生检疫、仓储等诸多社会部门和机构,但却不能为上述任何部门和机构所覆盖。所以,要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除了要具备国际贸易和国际运输的专业知识外,还要掌握外贸管理、口岸管理、金融、保险等知识,以及一些超过外贸和运输行业本身的知识。1.7 国际货运代理业务基础知识体系2021/4/12二、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知识体系1.履行进出口贸易合同所包含

2、的知识以进口合同为例:1.7 国际货运代理业务基础知识体系申请开证租船订舱进口投保审单付款入境检验进口报关换单提货进口索赔2021/4/132.国际货物与买卖合同中的运输条款的主要内容及相关规定(1)主要内容:装运时间、装运港和目的港、分批装运和转船。(2)相关规定: 装运时间 装运港和目的港 分批装运和装船 1.7 国际货运代理业务基础知识体系2021/4/143.进出口外贸管制:(1)报关 报关概念 报关制度 报关单 报关程序1.7 国际货运代理业务基础知识体系2021/4/153.进出口外贸管制:(2)报检 报检范围 报检单证 报检程序1.7 国际货运代理业务基础知识体系接受报检抽样检验

3、签发证书2021/4/16一、国际贸易主要交易条件1.品质条件凭样品买卖凭标准买卖凭商标或牌号买卖2.数量条件规定数量的方法规定交货数量的依据解决交货数量溢短的方法1.8 国际贸易主要交易条件2021/4/17一、国际贸易主要交易条件3.包装条件包装种类包装标志4.检验条件检验时间和地点检验机构检验证明1.8 国际贸易主要交易条件2021/4/18一、国际贸易主要交易条件5.装运条件装运期限的规定装运港口的规定装运方式1.8 国际贸易主要交易条件2021/4/19一、国际贸易主要交易条件6.价格条件国际贸易术语的含义和作用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术语分类:EXW FCA FAS FOB

4、C&F CIF CPT CIP DAF DES DEQ DDU DDP2000通则对各种贸易术语的解释1.8 国际贸易主要交易条件2021/4/1107.支付条件信用证8.索赔条件索赔的范围索赔的期限索赔的方法1.8 国际贸易主要交易条件2021/4/111一、国际贸易主要交易条件9.仲裁条件仲裁地点仲裁机构仲裁程序10.不可抗力条件1.8 国际贸易主要交易条件2021/4/112二、国际集装箱运输与贸易交易条件1. 常用的3种价格条件2. FOB(装运港船上交货价)3. CIF(运费、保险费在内价指定目的港)4. C&F(运费在内指定目的港)1.8 国际贸易主要交易条件2021/4/113二

5、、国际集装箱运输与贸易交易条件2.集装箱多式联运下的价格术语DAF(边境交货)DDP(进口国目的地指定地点完税后交货)FCA(货交承运人价)CPT(运费付至目的地指定地点价)CIP(运费、保险付至目的地指定地点价)1.8 国际贸易主要交易条件2021/4/114案例分析: FOB条件下托运人地位争议案一、基本案情 某年3月,我国某企业(简称出口商B)与西班牙一公司(简称进口商F)订立了出口2000吨货物的贸易合同,其贸易条件为FOB,信用证付款。4月5日,出口商B收到信用证。信用证中要求海运提单的“托运人”(shipper)一栏内填写进口商F公司的名称。4月15日,出口商将该批货物交付给某船公

6、司的D轮承运。货物装船后,外代公司根据船公司的授权向出口商B签发了已装船的清洁提单,并在提单“托运人”栏内填写了进口商F公司的名称,“收货人”栏填写“to order”。1.8 国际贸易主要交易条件2021/4/115 出口商B取得提单后,在该提单上背书向银行结汇。但银行以提单的第一背书人(出口商B)与“托运人”栏内的记载(进口商F)不符为由拒绝接受该提单,不予结汇。因此,出口商无法获得货款。在此之后,出口商B获悉:载货船舶抵达目的港后,迟迟不见提单持有人前往码头提货。当地港务局又不允许该批货物进入码头仓库。于是船公司根据提单“托运人进口商F”的指示,将该批货物在无正本提单的情况下,直接交给了

7、收货人。1.8 国际贸易主要交易条件2021/4/116 出口商B多次向进口商F要求直接支付货款,终无结果。无奈,出口商B持正本提单向船公司和外代公司以无单放货为由,要求他们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船公司和外代公司则坚持出口商B虽然持有正本提单,但该提单为“指示提单”,其托运人为进口商F;同时该提单又未经托运人F公司背书,出口商B不能证明其具有该提单合法当事人的地位,因而出口商B与船公司和外代不存在权利义务关系,所以,出口商B不能向船公司和外代公司主张权利。1.8 国际贸易主要交易条件2021/4/117二、关键问题1.进口商F、船公司及外代公司是否有权利对此承担责任。2.出口商B的做法有何不妥之处,应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1.8 国际贸易主要交易条件2021/4/118注:文档资资料素材和资资料部分来自网络络,如不慎侵犯了您的权权益,请联请联 系Q2653327170,我们们将做删删除处处理,感谢谢您的理解。2021/4/119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教育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