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专业承包资质的风险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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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种专业承包资质的风险与监管 摘 要:建筑业中的专业承包资质“起重设备安装资质”与“建筑租赁业”,为建筑措施施工中两个要素,专业门坎的差异,有着不同特殊性的风险,使得行业监管复杂化。究其市场潜规则本质,提出系统方案。 关键词:起重设备安装资质; 物资租赁业; 风险与监管 1前言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归入专业承包资质,属于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强控目标,专业施工既有一定的难度和风险,又有一定的技术含量,操作有门坎,回报率偏低。物资租赁业却处于无门坎高回报澎勃发展的市场化时机。两业孪生,却结不同因果。究其质,源于我国建筑业体制转换过程中的目标控制与相应体制建设的时滞问题。“安装”有安全风险,“租赁”有资产

2、风险,都存在绩效问题,必须进行有效的风险识别与控制。应当纳入监管之中。 2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概况 有两个显著现象:为数不多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一级资质”,却没有类似其他专业一样为企业创造直接效益和增值效益,相反,安全风险的高频表现,却使大多数企业在专业资质的发挥上裹足不前,而市场却在潜规则作用下,混乱和不自律中暗地作为。为数众多的“私营物资租赁企业”却在澎勃的建筑市场中形成不对称的原始积累,众多的个体租赁却能借道国营企业众多行业优势积累的通道“资质”而走向繁荣。为此,造成行业的“国衰民进”、“风险频生”。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本身一直致力于风险和监管,企业本身却在目标边缘化状态下坐失良机。 3起

3、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和建筑物资租赁业的行业表现 3.1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与建筑物资租赁业的执业特点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不仅牵涉吊装工程,还牵涉设备工艺性能与建筑工程环境等,属于施工总包企业中可选5项专业承包资质中的一个,该专业一级承包资质全国为数不多,网上浏览可知;市场分布点多面广周期长而量不大,非施工总包一级自营项目的该专业工程一律要求该专业资格承担分包,“僧少而粥多”;该专业成为带强制性约束和多环节约束的特殊工种;客观要求“专业、高效、可靠”;然而,专业领域的事故频发,并且常由低级错误,积累风险,为难了行业监管,形成了一个特受关注的专业。另一方面,物资租赁业是它的目标产业,

4、因市场扩展而发展得不错,有好多典型。“安装”和“租赁”的安全风险及经济风险铸就了管理与监控的难度。 3.2专业施工的行政监督体现 政府的监管,从国家行业基本法律法规到地方条例管理办法以及社会监督层出不穷。从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到行业公约,从强制要求到自律公约的不同层次。从监督主体到被监主体,从企业行为到个人行为,从静态到动态,从目标识别到目标归类控制,从粗入细,从源头到结果,整个监管流程逐步细化。共计法律法规条例管理办法10多个文件,都在强化和规避从业主体的安全风险。 湖南省质安总站代表签订2009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湖南开启了2009“安全生产活动年”的全体动员。 3.3专业施工的行业潜

5、规则表现。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有效资质单位或明或暗中通用资质,包括企业资质和个人资格,为数不多的有效资质单位的专业项目管理班子也大多数为非专业资格管理人员。外地资质来当地开业就更加见不着真正的派出管理的影子。个人租赁的挂靠就更是无中生有了。造成了行业价格的恶性竟争。潜规则盛行,行业的核心执行力成缺位表现。表现为行业不能自律,或为行业自我失控,在私营竞争的狭路中渐趋萎缩。 3.4专业施工企业在体制上的悖论,专业承包风险和权利不对等。 专业服务的市场兴起却找不出取费完整的定额系统。设备进出场费定额是个常规高度的一次价,不能界定“运距”“高程”“时限”“疑难”等变化因素,并不能突出运行中的专业服务

6、含量等。造成行业挂靠与协商的随意性。无门坎租赁更增加了无序竞争。 政策的可选项。施工总承包企业在一级以上(含一级),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在其承建的工程项目中自行承担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与拆卸以及附着升降脚手架工程施工。事实上,许多此类企业及项目实际上不具备专项施工能力却在变相作业,他们回避法律限制而成为重灾区。 国营建筑企业对起重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的经营体制,多数处于相对传统的、自给性的、封闭的、不可持续的、边缘化的经营状态中。 企业监管体制,也停留在计划经济的框框里,内部服务的模式业已突破却没有拿到日程上进行管理,管理相对滞后,从业者既是经营者又是管理者,“分公司与设备处

7、”是两个职能一班人马,“公私租赁”是一张桌子两种活动。直接结果,经营资质无业绩而留下安全生产的风险,企业留不住人才和积累,经营租赁则每况愈下,已经或面临资产流失的风险,多数形成烂滩子。私人行为或私营企业却澎勃发展很捞了一把。施工总包企业的起重安装资质与物资租赁业多数处于失控状态。大型国有企业应有的资源如技术的专业的优势发挥与形成的业绩严重不对称。说穿了,内部监控早已缺位。还加上折旧、报废、成本、财务制度等执行情况的体制悖论。也增加了特殊专业承包与相关产业的风险与监管难度。行业处于利益驱动的市场经济初级阶段。 4“起重设备安装资质”与“建筑物资租赁业”,简化为“安装”与“租赁”的风险源分析 4.

8、1特种专业的企业源风险分析 相比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引发的建筑企业体制变革和工程承揽方式的快速转变,建筑起重设备专业安装拆卸的发展似乎更为“缓慢”,这种“缓慢”并不是指行业规模扩张的速度,而是指专业化服务水平的提高和对于新型工程承揽模式的适应。要理解这种“缓慢”,必须对建筑工程模式和设备管理方式的转变有所了解。 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工程承揽模式中,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大多具有专门的设备管理部门和专业的内部机械施工公司、租赁公司,起重设备在公司内部循环使用,并且有专业的操作、维修保养和管理人员,员工队伍稳定、技术素质高、责任心强、安全操作规章制度完善,确保了起重设备的安装拆卸事故风险相对较低和

9、相对可控。“租赁自给”的同时亦基本不存在“资产流失”的风险。 在新型的工程承揽模式下,国有建筑企业纷纷改制,原来的大而全、小而全的国有施工企业逐步被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所代替,企业自主权得以加强。为寻求资源的合理配置,施工企业放弃了自购设备的模式,转而由工程项目部向市场寻求设备租赁,将起重设备完全交给分包单位进行安装、拆卸。这种模式对租赁与安装单位提出了更高的专业操作能力要求,无一例外的要求服务更专业、高效、可靠。目前,这种“专业、高效、可靠”的凭证只有“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大公司原有的资产交给下属分公司自我处置,大公司将注意力集中到其他项目的动态管理中去了,总以为目前的分公司

10、会为总公司的财产增值保值。殊不知,安全风险与流失风险孪生而至,内部监管相对时滞。 此处有两个概念,“租赁”和“安装”。“租赁”是向施工单位提供设备使用权,“安装”则是在起重设备使用过程中提供关键程序的服务。在中国目前的起重设备使用大环境下,租赁企业并没有门槛的限制,而起重设备安装则必须具备资质。起重设备租赁企业如雨后春笋般成长起来了,在一个地级市,甚至就有几十家、上百家的起重设备租赁企业,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更是有几千家的租赁公司从事起重设备租赁。湖南长沙等城市的迅速崛起也跟了上来。一些企业通常不具备起重设备安装资质,但他们又要在起重设备租赁的过程中进行拆装作业,大多数租赁企业采取的解决方式

11、就是资质“挂靠”,在起重设备拆装完毕后,寻找一家具备拆装资质的企业,交钱、盖章了事。多数不具备起重设备安装资质的企业自身的操作水平当然令人怀疑,而这种掩耳盗铃的做法似乎成了起重设备租赁行业内一种墨守的行业规律。也成为建筑工程起重设备拆装事故高发的主要原因。 设备运行的管理是一个相对漫长的过程,市场上的项目常常没有风险对等的服务费用给出,从合同关系,资质单位便不愿概括运行中的所有风险,法律又有某些项目的自我组织权,当过了初始安装的验收门,动态监管疏于形式,由于这些,多数专业工程的运用中处于风险自由状态。对“租赁”的门坎仅仅在2007年的条例中增改要求:有工商注册的租赁企业的设备现场准入制出台。

12、笔者从事专业施工管理20余年,分析2006至2008年湖南的几个工地,伤亡事故都发生在运行的无序状态中。深刻到何等程度呢?事故似乎在预料之中,却又爱莫能助。有2个典型案例,在施工方案和合同中让出了监管风险,却应验了事故的发生。湘潭某工地在指明基础方案的非合理性情况下,却被项目部强调使用,最后塔机在使用过程中整体倾覆。长沙某一级企业项目工地,是有运行中自行执业选择权的,却在最后的自行维护作业中无证操作违章指挥而发生了塔吊倒塌死亡一人的严重安全事故。 众多的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制度约束,出于利益,疏于监管,有出了问题还去文过饰非和瞒报的,有揭露出来则去设法堵住和了难的。 这就形成了“安全风险”和“资产

13、风险”。 4.2起重设备安装工程资质管理源风险分析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属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87号令)中的专业承包资质。获得这项专业承包资质的途径不尽相同。一些“中”字头的大型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到建设部申请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或一级资质,87号令规定,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申请施工总承包内各类别资质,并可以申请不超过5项的专业承包资质,但不得申请劳务分包序列各类资质。因此,这些大型国有施工企业在申请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特级资质的同时,往往会根据自身承揽工程的特点将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起重设备安装”纳入或者不纳入自己的这5项专业承包资质范畴内。将起

14、重设备安装一级资质纳入申请范围并获得通过的企业,其下属单位自然而然地获得了起重设备安装一级资质的使用权,在企业合并、分立或者改制的情况下,很显易,这些下属的专业起重设备使用单位可以在不经标准的条件下,相应获得起重设备安装一级资质。 这些施工总承包特级或一级的大型施工企业,其发展战略往往是跨地区、跨行业并理所当然从于主业的,在跨地区发展过程中,同样需要在当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质的备案和登记。其起重设备安装一级资质或二级资质也顺利成章地成为当地建筑市场上少有的专业资质。成为“挂靠”的主要资源。 那些没有将起重设备安装纳入专业资质申请范围的大型国有施工企业,与各个地方的起重设备安装租赁企业一样

15、,需要从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逐级申请起重设备安装资质。相比地方的安装租赁企业,他们的优势是有成熟的设备管理与使用安装经验,只不过由于企业发展方向的考虑,领导并没有重视起重设备安装资质申请,但他们可以很方便地从兄弟单位获得“挂靠”资质。某种程度上讲,他们是完全具备资质所要求的条件。他们的情况则多一种表现,也成为事故风险的多发地。 浏览建设部的网站,就可以查到,具有起重设备安装专业一级资质并将其作为主项资质的企业只有30家,具有一级资质但将其作为辅项资质的有139家。这169家企业应该是全国所有的具备起重设备安装一级资质的企业。长沙早期本地化的该项一级资质只有2家,二、三级也不多,如果完全依靠这169家企业承揽全国所有的100tm以上塔机的拆装任务,简直是天方夜谭。这就成了政府一再的“监管风险”和企业内部监控的风险源。 4.3行业的潜规则 该规则盛行于那些民营企业和国营企业私行活动中,一定程度上也成就民企租赁的高速积累和发展。并产生了企业安全生产和国有资产暗箱流出的风险。 大批真正在工民建市场上从事塔机租赁的民营企业往往是不具备起重设备安装资质的,这批企业是起重设备安装事故风险的主要危险源。这些企业也分为三六九等,一些具备一定实力的租赁企业在多年的市场历练中,培养了一批熟练的塔机拆装操作人员,并具备一定的安装方案制定能力与设备管理的经验,他们的功夫是真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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