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论文:关于天津航运保险发展问题和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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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论文:关于天津航运保险发展问题和对策建议 摘 要:2011年5月,国务院正式批复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方案,天津国际航运中心建设面临历史性机遇。航运业的发展特别需要航运保险的支持。课题组通过对保险公司及船东方的调研,了解天津国际航运保险发展现状、深入分析主要问题及其原因,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以期提高航运保险发展质量,服务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关键词:航运保险;政策分析;航运中心;天津港。国际航运中心是人流、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的集聚地,是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增长极。 2011年5月,国务院正式批复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方案,批准天津加快北方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

2、的各项配套措施,为天津国际航运中心和北方经济中心建设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性机遇。航运业风险高、风险损失大,各种要素的安全流转需要保险业,特别是航运保险的大力支持。为此我局对保险公司、船东方和中船产业投资基金等机构进行调研,了解航运保险发展现状、分析主要问题及其原因,提出了对策建议,以期提高航运保险发展质量,服务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一、天津发展航运保险的优势条件。航运保险,又称“海上保险”(Maine Insurance),主要包括货运保险、船舶保险、海事责任保险等险种,通过为海上运输提供风险转移和损失均摊以及补偿,转移和分散航运业务风险,保障国际航运业稳健运行。航运保险是世界上最古老的险种,在我

3、国乃至天津拥有悠久的历史,且具备继承和发展的巨大潜力。(一)天津地缘优势为航运保险提供丰富的潜在保险需求。天津港不仅是中国北方最大的散货主干港,也是世界上等级最高的人工深水港和面向东北亚、辐射中西亚的集装箱枢纽港。天津港拥有万吨级以上泊位95个,2010年货物吞吐量41325万吨,在全国沿海港口中排名第三,2009年集装箱吞吐量列全球十一位。天津港海向和陆向腹地辐射面较大。海向腹地航线通达世界180多个国家和地区。陆向直接腹地有天津、北京、河北、山西,2010年GDP合计52333.16亿元,占全国的13,外贸进出口额合计4385亿美元,约占全国的15。随着国际航运中心的建设发展,天津航运业务

4、还将继续快速壮大。大量的航运业务,为天津航运保险发展提供了潜力巨大的市场需求。(二)天津航运保险具有良好的历史传统,能够承载航运中心的发展要求。天津作为港口城市,航运保险历史悠久。第二次鸦片战争后,伴随英国商人在天津开展贸易,以航运保险为主的现代保险业已开始在天津萌生。上世纪80年代保险业复业以来,天津航运保险逐步恢复发展。截止2011年11月,天津共有财产保险总公司2家,分公司21家,保险经纪总、分公司25家。目前航运保险险种主要包括船舶险和货运险,其中包括远洋船舶保险和进出口货运险在内的国际航运保险是天津航运险的主体。 2010年天津船舶保险保费收入2.18亿元,在全国36个省、自治区、直

5、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中排名第八位,占全国船舶险比重4.30;货运险保费收入1.97亿元,全国排名第十二位,占全国比重2.50;航运保险累计为船舶货物提供风险保障4096.81亿元。天津航运保险具备进一步发展壮大,服务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潜力。(三)政策支持为航运保险创新发展提供便利。一是国家政策支持力度较大。 2011年5月,国务院正式批复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方案,同意以天津东疆保税港区为核心载体,开展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国际航运税收、航运金融业务和租赁业务四个方面的政策创新试点,这是我国目前在支持国际航运业发展中,力度最大、政策覆盖面最广、系统性最强的方案。 2011年8月,财政部、国

6、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营业税政策的通知,明确规定自2011年8月1日起,注册在天津的保险企业从事国际航运保险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二是天津市政府和中国保监会给予政策优惠。 关于印发天津市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财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对于天津市新设保险机构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并对保险机构和高管人员给予一定期限内的税收减免优惠。关于加快天津滨海新区保险改革试验区创新发展的意见给予保险业重大改革创新措施在天津先行先试的政策支持。天津航运保险受到多项政策有力支持,业务创新及发展更加便利。二、天津航运保险发展问题。我国船舶保险规模不足全球市场的5,与国际海运大国的地位不相称。而天津

7、航运保险保费只占全国的比重3.2,也反映发展不足的问题。调研了解到,中远天津分公司70的船舶财产保险由国内保险公司承保;而责任保险和另外30船舶财产险基本上都投保至国内外保赔协会。此外,大部分货运险由国外公司承保,都反映出航运保险不能适应航运业的快速发展。探究天津航运保险发展不足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保险主体缺乏。一方面,保险公司数量不足。目前总部在天津的中资财产保险总公司只有二家,还未成立保险总公司的航运事业部。航运保险保额高、风险大,特别需要再保险的支持,而再保险机构还是空白。另一方面,保险经纪不发达。在国外成熟保险市场,保险公司大部分航运保险业务都经由保险经纪居中承保。而目前

8、天津保险经纪机构经营管理水平不高,人力资源匮乏,专业技术水平相对较低,风险防范意识较为薄弱,且专门从事航运险业务的保险经纪机构还是空白,无法满足航运保险对经纪业务的需要,制约了天津航运保险发展。(二)专业人才不足。航运保险高度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对从业人员提出很高要求,而天津从事航运保险的专业人才明显不足。一方面,现有的教育培训体系培养航运保险人才总量不足。以人保股份津分为例,目前专门从事的船舶险的工作人员不足20人,既懂保险,又懂外语、航运、海商海事以及法律的复合型人才更是凤毛麟角,成为航运保险业务开展的掣肘。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对于航运保险从业人员未给予足够的重视和地位。航运保险承保前期投入大

9、,人力成本高,见效慢。在现行考核机制中,大部分费用和收入直接与保费和利润挂钩,一定程度挫伤了开展航运保险的积极性,公司内部难以能形成专业人才不断实践、不断成熟的人才成长和积累机制。 (三)保险产品不能满足需求。航运保险产品有限,各公司产品同质化严重。一方面,航运保险产品体系不够完善,各保险公司提供的险种雷同,物流责任险、码头操作责任险等险种相对较少。另一方面,保险公司船舶险的绝大部分条款都是沿用人保财险1986年的条款,距今已二十余年,保险条款早已不能适应航运业务的发展变化。(四)服务能力薄弱。一是目前投保人急需的风险防控还基本是空白。保险公司缺乏对船舶、货物等的装卸、运输及中转环节的风险防控

10、手段和措施,尚不能提供减灾防损方面的专业建议和损失控制方案;二是缺乏国际服务网络。航运保险的标的是全球范围移动的巨额财产,需要全球范围的及时服务、救援和理赔勘查。天津保险公司和中介机构目前还不具备这样的网络,限制了保险服务水平;三是保险公司通常是挑新船和好船来承保,使得中小船东的船舶不得不到国外保险公司投保。(五)经营风险高。在国际市场上,船舶险一直是亏损经营。一方面是赔付率高。相关机构数据显示,1999至2003年国际市场船舶险的赔付率在75以上,承保风险大。2008至2010年,天津船舶险的综合赔付率最高达到98.38,高企的赔付率水平导致高额的承保亏损,对保险公司的经营造成较大压力。另一

11、方面是费率不断下降。由于近年来天津各保险公司竞相降价,货运险费率持续降低。 2010年,天津货运险费率已由2006年的0.11下降至0.06,远低于国际保险市场水平,货运险的经营风险逐步提高。(六)信息交流闭塞。航运保险是高风险业务,而保险公司特别需要多方面获取信息以支持保险精算。但目前获取数据信息的渠道还非常有限。一方面未形成有组织、有规模的交流活动。保险公司之间、保险公司和相关行业之间无法共享保险、航运、贸易、海事海商方面的知识和经验。另一方面,我国在船舶信息共享方面缺乏相关的信息平台,导致保险公司不能及时准确了解投保船舶的风险状况,削弱了承保业务的风险控制水平。三、重要国际航运保险市场的

12、经验。借鉴重要国际航运保险市场的发展经验,可以帮助天津保险业提高自身实力,更好的支持和促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目前重要国际航运保险市场主要有伦敦、纽约、东京、新加坡、香港等,其航运保险发展具有如下经验:(一)根植于航运业务发达地区。重要国际航运保险市场大都是由航运业务发达的国际航运中心发展而来,如伦敦就曾经是全球最重要的航运中心,为航运保险长期保持国际竞争力奠定坚实的基础。到目前为止,伦敦航运保险保费收入占全球市场的20以上。纽约、新加坡、东京和香港等重要国际航运保险市场,也都是重要的国际航运中心。(二)各类机构丰富。重要国际航运保险市场不仅是各类国际航运组织集中的区域,还拥有大量的保险公司和中

13、介机构,为航运保险的发展提供了丰富的供给和需求。以伦敦为例,作为全球最大的国际保险市场和主要的再保险中心,伦敦拥有超过800家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3200家,保险经纪人8万余名。除保险机构外,伦敦还是国际海事组织、国际航运协会等十余家国际航运组织总部所在地,此外多个国际航运组织在伦敦设立了区域办事处。(三)注重人才培育。政府支持下系统的培训,为航运保险业务发展提供了人才保障。对航运业的培训给予补贴和资助,并提供相关的奖励计划;新加坡政府每年为海事基金会出资,帮助学生完成航海相关学业;伦敦的大学、商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提供航运业职前教育,专业机构提供职业认证,交易所、培训公司和行业协会等部门提供

14、专门培训,共同构建了世界领先和系统专业的航运服务教育和认证培训体系。(四)积极提供适销对路的产品和服务。一方面船东和货主可以方便得到所需各类保险产品。除了船壳险、货运险等传统产品外,还能方便的买到承运人责任险、码头责任险、海盗保险、战争保险等险种,甚至可以根据自身需求订购保险产品。另一方面投保人可以享受系统、全面、周到的各项保险服务和风险管控。投保人还可以得到保险机构针对被保船舶和货物如何少出险、出险后怎样减少损失等风险管控方案,并获取对相关人员的各项培训。而一旦出险,保险机构利用其覆盖全球的服务网点,帮助被保险人及时得到勘察、理赔,以及救援服务。(五)政府给予税收优惠政策。鉴于航运保险对于航

15、运中心的重要作用以及航运保险盈利困难的特性,重要国际航运保险市场对航运保险均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以扶持航运保险发展。例如,新加坡对船舶险和相关责任险收入免征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实行228的较低的累进税率。美国各州对航运保险征收营业税率均较低,部分州还给予免征营业税优惠,而个人所得税的税前抵扣项目和免征项目较多。详见下表1。四、天津发展航运保险的对策建议。天津航运保险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发展基础较好,具备国际航运保险迅速发展的可能。建议从以下方面加快航运保险发展,为推进航运中心建设服务:(一)聚集航运保险主体。一方面,吸引聚集国内航运保险市场主体。争取设立航运保险专业性保险公司和中介机构,鼓励支持保险总公司在天津设立航运险营运中心以及保险公司已有航运中心的分中心,发挥专业机构总部在人才、技术等方面的优势,面向北方地区、乃至全国开展航运保险业务,带动天津航运保险发展。另一方面争取境外机构落户天津。争取境外保险公司、保险经纪等机构,特别是航运保险专业公司在津设立机构,聚集、带动天津航运保险业务,繁荣天津航运保险市场。同时,吸引国际再保险机构在津设立分支机构,引导天津保险公司参与国际航运保险业务分保,带动国内航运险业务发展。(二)加强航运保险人才的培养。航运保险业的发展离不开人才的培养。航运保险人才需要具备航运、法律、保险知识和业务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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