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辅导讲义契税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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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XX年初级会计师经济法根底辅导讲义 契税法律制度 考友们都准备好20XX年初级会计师考试了吗?本文“20XX年初级会计师经济法根底辅导讲义:契税法律制度”,跟着来了解一下吧。要相信只要自己有足够的实力,无论考什么都不会害怕! 契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承受(获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 提示:这里所说的“承受”,是指以受让、购置、受赠、交换等方式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 契税以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作为征税对象。土地、房屋权属未发生转移的,不征收契税。契税的征税范围详细包括: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一级市场); 2.土地使用权转

2、让(土地二级市场:包括出售、赠与、交换); 提示: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3.房屋买卖; 4.赠与; 5.交换。 6.特殊情况,视同转移: (1)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2)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3)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4)以预购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5)土地使用权受让人通过完成土地使用权转让方约定的投资额度或投资特定工程,以此获取低价转让或无偿赠与的土地使用权的;(6)公司增资扩股中,对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入股或作为出资投入企业的,征收契税;(7)企业破产清算期间,对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的,征收契税。 提示:(1)企业破

3、产清算期间,债权人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 (2)土地、房屋权属的典当、继承、分拆(分割)、出租、抵押,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 【例题?单项选择题】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以下各项中,应缴纳契税的是()。(xx年) A.承包者获得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 B.企业受让土地使用权 C.企业将厂房抵押给银行 D.个人承租居民住宅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此题考核契税的征税范围。契税以在我国境内转让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作为征税对象。土地、房屋权属未发生转移的,不征收契税。土地使用权转让中的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以及土地、房屋权属的典当、继承、出租或者抵押等,均不属于契税的征收范围。 1.

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成交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税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市场价格确定。 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 提示: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的一方缴纳契税;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 4.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以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为计税 依据。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例题单项选择题】甲公司于xx年9月向乙公司购置一处闲置厂房,合同注明的土地使用权价款2 000万元,厂房及地上附着物价款500万元。当地规定的契税税率为3%,甲公司应

5、缴纳的契税税额为()万元。(xx年) A.15 B.45 C.60 D.75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此题考核契税的计算。房屋买卖的,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成交价格中包括土地、房屋权属的转移合同确定的价格。应缴纳契税=(2000+500)3%=75(万元)。 【例题单项选择题】周某原有两套住房,xx年8月,出售其中一套,成交价为70万元;将另一套以市场价格60万元与谢某的住房进展了等价置换;又以100万元价格购置了一套新住房,契税的税率为3%。周某计算应缴纳的契税的以下方法中,正确的选项是()。(xx年) A.1003%=3(万元) B.(100+60)3%=4.8(万元) C.(100+70)3

6、%=5.1(万元) D.(100+70+60)3%=6.9(万元)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此题考核契税的计算。契税是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对于交换土地使用权或房屋的,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此题中周某只有购置新住房需要缴纳契税。 1.契税纳税环节: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2.契税纳税期限: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 契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承受(获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 提示:这里所说的“承受”,是指以受让、购置、受赠、交换等方式取得土地、房屋权属

7、的行为。 契税以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作为征税对象。土地、房屋权属未发生转移的,不征收契税。契税的征税范围详细包括: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一级市场); 2.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二级市场:包括出售、赠与、交换); 提示: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3.房屋买卖; 4.赠与; 5.交换。 6.特殊情况,视同转移: (1)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2)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3)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4)以预购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5)土地使用权受让人通过完成土地使用权转让方约定的投资额度或投资特定工程,以此获取低价转让或无偿赠与的

8、土地使用权的;(6)公司增资扩股中,对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入股或作为出资投入企业的,征收契税;(7)企业破产清算期间,对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的,征收契税。 提示:(1)企业破产清算期间,债权人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 (2)土地、房屋权属的典当、继承、分拆(分割)、出租、抵押,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 【例题?单项选择题】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以下各项中,应缴纳契税的是()。(xx年) A.承包者获得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 B.企业受让土地使用权 C.企业将厂房抵押给银行 D.个人承租居民住宅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此题考核契税的征税范围。契税以在我国境内转让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作为征税对象。土地、房屋权属未发生转移的,不征收契税。土地使用权转让中的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以及土地、房屋权属的典当、继承、出租或者抵押等,均不属于契税的征收范围。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成交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税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市场价格确定。 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 提示: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的一方缴纳契税;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 4.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以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为计税 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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