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学院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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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明学院管理学院篇一:三明学院个人求职工作学习简历模板个人简历姓名:巴菲特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专业:经济学学历:本科手机:E-mail:地址:邮编:个人简历自荐信尊敬的领导(考评官):您好!今天我抱着对人生事业追求的态度,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向您毛遂自荐,希望您在百忙之中能给与我片刻的关注和考察。我是大学专业的届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大学四年的熏陶,让我形成了严禁求学的态度、稳重踏实的作风;同时激烈的竞争让我敢于不断挑战自己,由此慢慢培养了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和勤劳乐观的生活方式。在大学的四年里,我积极参加各种学科竞赛,并获得过多次奖项。期间,我参加的竞赛,受到了级单位(领导)的表彰。正是在这些充

2、满挑战的竞赛中,我养成了求真务实、努力拼搏的精神,并在实践中,加强自己的创新能力和实际操作动手能力。在大学就读期间,我刻苦钻研专业知识,努力拓展外延知识,每个学期成绩名列前茅。特别是在专业必修课上,力求达到90分以上。在平时,利用课余时间自学一些本专业相关知识,积极阅读国外文献知识,并在实践中锻炼自己。在工作上,我担任了大学等职务,在开展日常工作中,组织了活动,受到了老师和同学们的高度肯定,同时锻炼了自己较强的人际关系处理能力和统筹工作的协调2篇二:三明学院变更学生成绩申请表(最新版)三明学院变更学生成绩申请表备注:1.本表一式三份,一份送学生所在学院,由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存入学生原始成绩档

3、案中,一份由教务处留存,一份送开课学院。2.如有批量更改,请附原始的学生成绩报告单。篇三:三明学院校系两级管理文件(初稿)(1)三明学院文件关于印发三明学院校院(系)两级教学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校各部门、各系(院):三明学院校院两级教学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三明学院教学工作考核方案(修定)二个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组织讨论修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12月10日交教务处刘军茹。三明学院二0一O年十一月十日三明学院校院(系)两级教学管理实施办法(讨论)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教高19983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若干意见(教高20051号)和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

4、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1,2号)等文件的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进一步突出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切实加强教学质量的保障障与监控,实现对教学质量有效的监督、检查、评估、指导,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强化校、院(系)两级教学管理,特制定校院(系)两级教学管理实施办法。一、校、院(系)两级教学管理的基本原则1.学校负责宏观决策与管理调控(目标管理);学院(系)负责教学的组织与实施(过程管理)。2.加强教学建设,深化教学改革,提高办学水平、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3理顺校、院(系)两级管理关系,规范管理程序,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协调、高效的管理运行机制。4.调动学院(系)的积

5、极性,权责统一,提高办学的自主性、治院能力和管理水平。二、校、院(系)两级教学管理的范畴1.教学管理一般包括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以及学科、专业、课程、教材、实验室、实践教学基地、教学管理制度等教学基本建设的管理。2.教学管理的基本任务是:研究教学及其管理规律,改进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研究并组织实施教学改革,努力调动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积极性。3.教学管理实行校、院(系)分级负责制。教务处代表学校实施宏观管理、目标管理的管理机构。各教学单位是教学实体,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教学工作,做好课程建设、专业建设、学科建设、师资队

6、伍建设、实习基地建设、教材建设、教学质量的监控与评估、教风建设、学风建设以及教学管理干部队伍建设,进行学生的学籍管理和教学秩序的管理与监督。三、校级教学管理工作学校依据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及三明学院的中长期发展目标,对全校教学工作决策,把握办学方向,明确发展目标,并实行统一领导和宏观管理;研究教学规律,改进教学管理工作,加强质量监控,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组织实施教学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提升办学层次和水平。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教学工作由分管校领导全面负责,教务处主管教学日常工作。有关教学及管理的指导思想、重大改革举措等由校长办公会讨论决

7、定。学校教学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学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研究决定。教务处是学校行使教学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为校领导决策提供基本依据和参考意见,具体负责全校教学研究、运行、管理和服务、质量监控和改革工作。学校教学管理的主要职责:1.组织全校教师、干部教育观念更新的研讨工作。2.制订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教学管理制度、教学改革方案。3.研究学校教学工作策略,组织探讨人才培养模式,制(修)订全校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的总体原则和要求。审核各学院(系)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组织与监控各学院(系)培养方案的实施与调整。4.制定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基地(含实验室、实习基地、实训基地)等建设

8、等规划,协同人事处拟定师资队伍建设计划、并负责提出专项评估计划。5.组织制定和建立保障教学质量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文件,并组织、指导、监督、实施。参与制定学校教学工作评估方案及指标体系。制定学校各项教学工作质量标准或规范。制定教师教学工作规程,并监督实施。6.研究课程教学改革,制(修)订教学大纲编写的原则,审核各学院(系)制定的教学大纲,并监督实施。7.负责全校教学场所的安排,公共课教学任务安排;负责教学进度和课表变更的审批,及时处理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对教学过程中出现的教学事故进行最终认定和处理。8.组织教学改革及实践教学环节建设项目的论证、审批和质量标准的制定,对实践教学环节、毕业设计进

9、行宏观管理。9.制(修)订学籍管理规定,服务办理学生休、退、复、转学的学籍处理工作;对本、专科生进行毕业资格、学位资格复查,颁发毕业证书和本科学位证书;制(修)订考场规则和监考守则,组织本、专科学生公共课程的考试,管理学生成绩与学籍。10.根据教学工作考核方案,对各学院(系)总体教学工作进行考核及评价;负责组织制定教学目标、制度、质量标准或原则,并对学院(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反馈和调控。11.确立学校专业建设的整体布局与各学院(系)专业建设工作的目标。根据教育部教高字19988号文件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精神,组织专业设置、调整和申报。12.对教学改革

10、、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实践基地建设等进行规划,对立项建设的项目指导,评估,中期检查,结题验收。13.组织制定全校教材建设规划;组织评选校级优秀教材,组织省级、国家级优秀教材的申报工作;组织有关教学单项奖励工作,组织教学改革立项及教学成果奖的评审工作和上一级教学成果奖的推荐申报工作。14.对学校教学设施配置和规划提出建设意见;提出实验室、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总体规划;制定实验室、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质量评估方案和管理制度。15.组织参加教育部和省教育厅下达的各种大学生创新项目的立项建设,协助校级学生竞赛活动,组织各种大学生创新学分的认定。16.协助人事处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对各学院(系)教

11、学管理人员及青年教师组织短期专业培训。17.根据学校建设和发展情况与社会需求,协助招生就业处申报招生计划。18.组织每二周一次的院(系)教学工作常规例会和教学工作会议。19.对各学院(系)教学改革先进经验提供示范、推广,并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四、院(系)级教学管理工作学院(系)是在学校领导下有一定办学权力的管理和运行实体,全面负责本院(系)的教学工作。学院(系)在实现学校总体目标的过程中,必须形成自己的管理体系、运行目标,自主办学。学院以教学工作为中心,以本科教育为基础,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有效地管理教学过程,努力调动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积极性,保证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学院院长(系主

12、任)全面负责学院(系)的行政工作,是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教学的副院长(系副主任)负责日常教学工作,是教学质量的直接责任人;教务员具体负责学院(系)教学管理与运行工作;院(系)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是院(系)教学管理的研究、咨询、监控机构,定期研究并向院(系)务会提出有关建议。学院(系)教学及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必须由院(系)务会研究决定。院(系)教学管理的主要职责1组织学院(系)教师、干部教育观念更新的研讨工作,组织教师教学竞赛和CAl课件建设。2制订学院(系)专业发展建设规划,制订教学建设、教学管理和教学改革方案,并根据经济与社会发展需求及时修订、调整或增补。3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

13、的原则及要求,确立学院(系)各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制订专业教学计划。4按照学校制(修)订教学大纲编写的原则,积极研究课程教学改革,编写学院(系)各专业的课程教学大纲,并组织实施。5组织实施教学计划,落实教学任务,负责学院(系)正常教学运行的管理和教师停、调课的申报工作以及,负责专用教室教学设施的管理工作。6监控教学过程,检查教学质量,发现和上报教学责任事故。7按学校教学质量管理要求,针对学院(系)教学条件、教学环节、教风、学风等情况进行自查,及时处理教学中的各种问题。8组织每学期开学、期中和期未教学检查及各教学专项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按时报教务处备案。9配合学校做好公共课程的考试工作,负责本院

14、(系)专业课程的考试工作,及时将学生考试成绩汇总上报教务处。10积极探讨产学研合作教育模式,开展实践基地的论证、建设和管理,制订实践教学大纲,组织学生实践教学、毕业论文(设计),按规定使用毕业论文(设计)以及各项实践教学经费。11根据学校学籍管理规定,负责本学院(系)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对学生休、退、复、转学学籍处理进行及时申报,对毕业生进行毕业和学位的资格审查,并将符合毕业资格的学生名单上报教务处。12负责制定本学院(系)教学目标、制度、质量标准,报学校备案,并组织实施。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考核方案,每年对本学院(系)教学工作,对学生学习状态与效果,进行自评,并提交年度自评报告。13负责对本单位

15、教师教学质量的日常监控,自行完成教学质量等级的初步确定。对本单位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整改与建设措施。接受学校督导组、教务处、评估办对教学工作的检查、指导、监督与实施。14按照学校专业发展建设规划,提出本学院(系)专业建设规划;负责新办专业的论证、申报;制定专业建设方案,开展专业建设工作。15组织本院(系)的教改立项、教学研究和教学成果奖的评审工作及校级教改立项和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工作。负责本院(系)合格课程、重点课程、精品课程的建设工作;申报和承校级以上重点课程、精品课程建设。16制订学院(系)教材建设计划,组织本院(系)教材编写工作,负责组织校级优秀教材的申报工作,17配合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学习竞赛活动,组织学院(系)学生的学习竞赛活动。组织和辅导学生参加各类研究生(专升本)升学考试和优秀学生免试升学推荐工作。18负责学院(系)教学基本情况及教师、学生、课程等基本教学信息数据的统计和上报工作。19制定学院(系)教师队伍培养规划,组织教师进修、培训和教学调研工作;管理和培训本院(系)教学管理人员。20参与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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